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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網路慈善變成網路暴力!

近日,「小鳳雅事件」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在這場輿論風波中,騙捐、詐捐等質疑聲讓公眾對網路募捐的信心嚴重透支。雖然後來在主流媒體的及時介入下澄清了真相,但該事件又帶給了我們哪些啟示呢?

王鳳雅事件時間軸

●2017年10月29日

王鳳雅首次到太康縣人民醫院,查出患視網膜母細胞瘤。

●2017年11月9日

王鳳雅經鄭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組織專家會診,醫生建議住院。家屬稱在水滴籌上第一次籌錢。(水滴籌官方則稱第一次籌錢是11月3日)

●2017年11月29日

楊美芹第一次水滴籌籌款結束,籌款一萬兩千多元。

●2017年11月3日-12月底

王鳳雅在張集鎮南張樓村輸液治療。

●2018年1月-3月

王鳳雅在溫良口村診所輸液治療。期間,楊美芹開始在火山小視頻上公布手機號碼,接受微信紅包捐款、直播打賞,籌集2000餘元。

●2018年3月14日

王鳳雅再次到太康縣人民醫院,癌細胞已經向腦顱內轉移。

●2018年3月15日-27日

楊美芹第二次在水滴籌上籌款,共籌得23316元。期間,王鳳雅一直在張集衛生院治療。

●2018年4月5日-6日

志願者馬嬋娟來到楊美芹家中,和楊美芹一家帶王鳳雅到達北京兒童醫院。家屬與馬嬋娟發生衝突,當夜包車趕回家中。

●2018年4月8日

大樹公益官方微博「小希望之樹」發布尋人啟事,稱王鳳雅被家屬強行從北京帶走,生死不明。

●2018年4月9日

當天,王鳳雅病情突然惡化,被送往太康縣人民醫院搶救。「小希望之樹」微博發布消息稱王鳳雅搶救無效死亡。警方確認消息不實。

●2018年4月10日(太康縣人民醫院顯示11日,家屬和鎮衛生院稱10日)

王鳳雅分別被送往太康人民醫院、河南省腫瘤醫院、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未能如願治療,當夜又回到張集鎮衛生院治療。

●2018年4月13日

大樹公益志願者白夢雪一行三人到張集衛生院,並帶來合同,希望家屬同意接受救助。雙方未能談妥。

●2018年5月4日

王鳳雅去世。

●2018年5月24日

多加家自媒體蜂擁而上,嚴厲指控王鳳雅家屬用姐姐詐捐15萬治弟弟的病。

●2018年5月25日

「水滴籌」發布聲明,王鳳雅家屬實際籌得款項35689元,而非網傳的15萬。

●2018年5月26日——5月28日

多家主流媒體相繼介入採訪調查,逐步澄清了事件發展始末。

律師解析

律師解析:籌款無強制返還手段 個人網路求助信息真假難辨

當「互聯網+」遇到公益,個人網路求助信息真假有時難以辨別。針對個人求助,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的王常清律師談到,個人求助平台應納入《慈善法》管理下,並要求個人求助必須在指定平台進行,平台也要承擔監管責任。

王常清解釋說,就目前的慈善法而言,在慈善募捐活動中慈善組織或者志願者過錯造成受益人、第三人損害的,慈善組織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裡的過錯指沒有盡到審核義務,對相關信息沒有審核或審核不嚴等。「也就是說,只有平台方知曉求助者發布虛假信息騙捐,仍允許該求助信息被傳播,才會承擔相應責任。」

而民政部於2017年公布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術規範》和《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規範》中也規定,網路募捐平台對募捐信息作假、善款未專款專用負有監督責任。

此外,對於剩餘款項是否必須要進行返還的問題,王常清表示,這方面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不過依據民法的基本原理,捐贈人與被捐贈人建立的是基於特定目的的贈與關係,捐款有剩餘,捐贈人可要求返還,但也並非強制。

「網上的捐款平台屬於互聯網時代的新鮮事物,幫助了很多貧困家庭的同時,也滋生了類似詐捐騙捐這些不和諧的因素。」王常清表示,我國法律對該種平台的管理存在法律空白,希望有關部門能儘快出台相關的管理性文件。

所以,他建議公眾在選擇捐助時,要先確定該網路籌款平台是非屬於民政部所指定的互聯網募捐平台,若該平台未進入指定名單,一定要查看該求助者的籌款信息中是否存在風險防範提示等信息,存留證據。

專家解析

專家:眾籌需在多方監督下專款專用

網路募捐平台是否該承擔求助網友個人信息不實等情況的法律責任?

這則事件能引發如此大的關注度,也源於不少網友提出的以上質疑,來自中國傳媒大學媒體法規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四新解釋說,王鳳雅的父母發布個人求助信息是通過水滴籌等平台發布的。但5月24日,水滴籌等9家信息平台才正式成為民政部所指定的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

除了像楊美芹一樣在水滴籌、輕鬆籌等平台上通過文字、圖片方式籌款外,很多網上個人求助還會選擇如火山小視頻、快手等新興的短視頻網站。但這些卻並未屬於民政部公布的13家指定互聯網募捐平台。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的高玉榮副院長指出,對於未進指定名單平台的相關審查責任,則規定的相對模糊,對其是否適用指定的互聯網募捐平台的監管責任要求目前也尚未明確。

「資格審核不清、捐款流向不明,是當前網路募捐最突出的兩大問題,這都涉及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的監督管理。」王四新認為,互聯網籌款平台集聚全社會的善心,是可取的,但仍需逐漸完善。

「目前我國還尚未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規範。」王四新告訴記者:「很大程度上要看接受捐贈者個人的道德自覺。」

「可以讓募捐平台、慈善機構或志願組織等第三方與醫院、或者孩子上學的學校直接對接,將家屬為患者治療過程中產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納入到第三方的財務統計中。」王四新建議:「籌來的善款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有計劃的撥款。」

王四新還表示,相關部門要在制度上有所設計,使得眾籌資金必須在監督下專款專用。

媒體評論

人民日報:

慈善的熱度,往往代表一個社會的溫度。然而,溫度的傳遞卻需要信任的導體。一旦缺乏互信,再大的善意也會在誤會中漸漸冷卻。一方面,「善心不可欺」,不讓愛心擱淺,更不能讓愛心折翼,是出於保護愛心供給側的應有之舉。但另一方面,慈善是一座橋,橋的另一端是需求側各種複雜的現實狀況。縱然愛如潮水,如果缺少信任的基石,也會衝垮溝通的橋樑。公益事業並不能「錢到病除」,反而要通過各種形式的關懷才能抵達人心。正如有人說,愛是生命的火焰,沒有它,一切變成黑夜。如何讓這股火焰「雪中送炭」,而不是彼此炙烤,考驗著慈善事業和從事這一事業的人們。


北京商報:

無論是機構還是個人,當它們把資源投向公益領域的時候,自然都會基於一顆回饋社會的愛心。但不能迴避的是,每一個不同的主體基於自身目標不同,會有收到真實信息反饋的利益訴求。發現並分析這些訴求,研究並滿足這些訴求,才能使慈善公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這個過程不僅需要專業的市場分析人員,還需要專業的追蹤反饋系統對症下藥。如何在公益行業的善舉與利益相關方的不同訴求之間搭起橋樑,強化財產管理和信息披露,無論對於很多滿懷理想和熱情的公益人,還是對於國家方興未艾的公益事業來說,都是當前必須要解決和面對的課題。

(圖片源於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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