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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童年,我更喜歡成年人的生活

人們一聽到童年,腦海中首先想到的詞是「無憂無慮」;

或者借童年來感慨成年人生活的艱辛:曾經那樣天真無邪,每一天都漫長且快樂,如今卻總是到凌晨3點還不能入眠;

而我回憶起我的童年,快樂的日子少,且在記憶中模糊不清;痛苦,恐懼,鬱悶的日子,卻可以羅列出一大堆來。

1

我的童年,大部分時光是在二線城市城鄉結合部的一個小鎮上度過的。

我不是小鎮土著,我在6歲那年從大山深處移民到這裡;政府在小鎮的幾個村子裡造起安置房,村子裡的人稱我們為「移民戶」,把「我們」和「他們」區別開來。

沿海地區的人會有一種優越感,他們稱別的欠發達地區來這打工的人叫做「外地人」;從爸媽以及別的大人口中,「外地人」似乎是不那麼棒的人。

如果一個男人娶了老婆來自內陸,父母就會說,XXX娶了個「外地婆」;這類男人會被看作本地人娶不到才娶外地人。

本地人地域歧視外地人,小鎮土著自然也要地域歧視來自大山的「移民戶」。

起初,小朋友們從我的口音里聽出我和他們的差別,待我就會有些「特殊」。

譬如取一些不怎麼好聽的外號,以及用嫌棄的眼神看我。

我們都是小朋友,我們都是祖國的花朵,可是有很長一段時間,他們是「他們」,我是「我」;他們才是祖國的花朵,而我是爛泥。

地域之間的隔閡隨著時間慢慢消逝,但成長環境對我造成的傷害卻不會消失。

2

上小學時,在學校吃一個月的午飯要50塊錢。

有時候爸媽把錢給我,讓我去交飯錢,我有時會把錢就放在鉛筆盒裡,忘了合上,就不小心讓金錢的「香味」飄蕩在空氣中。

上體育課回來的時候,就會發現放在鉛筆盒裡的錢不翼而飛了。

回到家,父母問起,我說我丟了,他們自然要罵我,甚至懷疑我我肯定是把錢偷偷自己花了之類的。

爸爸的口氣永遠那樣篤定,「怎麼會老是掉錢?肯定是自己花掉了!」

除了「掉錢」,我偶爾還要「掉雨傘」。

某天早晨去學校時下雨,撐著新傘去學校,回來的時候不下雨,就忘把傘帶回家了。

回到家,爸爸問我,「你的傘呢?」

我一臉懵逼。

他那天可能工作不順心,又見我丟三落四的毛病犯了,甩手就是一巴掌,一點都不留情面的那種。

鼻血立馬熱乎乎的流下來,他一邊罵著髒話,一邊找來棉絮草草給我堵上。

一把嶄新的傘,顯然比人重要。

第二天再去學校,就會發現新傘找不到了。

在我的六年小學生涯里,諸如「掉錢」、「丟傘」、「丟新筆」之類的事情,常有發生。

我一直覺得是自己把東西不小心弄丟了,從未懷疑到別人身上,因為推己及人么,作為小朋友,我是干不出那樣的事的,但是就是有人可以做得出來。

至於後來讓我撞見我曾經「丟掉」的東西出現在別人的「鉛筆盒」里,那種滋味,可真是......

3

六年小學,我是在小鎮上的,後來初中,還是在小鎮上的。

小學我還沒遇到小鎮上的混子,到了初中就遇到了。

一次放學回家,就在派出所附近,幾個學校的混子把我攔下,領頭的囂張的問我:「錢有沒有?」

我一下想到右邊褲袋裡還有5毛錢,但我還是誠懇的說:「沒有。」

那人接著問:「真沒有?!」

我繼續誠懇的答:「真沒有。」

可能他們看我比較老實,又戴一副眼鏡,看上去很斯文;又或者因為小鎮派出所就在離事發地不到50米的地方,他們也怕出事情,所以就放我走了。

但被敲詐的時候我真的還蠻慌的。

在所有學校混子所做的事情里,我認為被敲詐是最輕的。

還有一回,我走回家,被一幫人高馬大的混子拉到馬路旁的小樹林里。

混子們先是對我一陣拳打腳踢,帶頭的是一個矮小的混子,他問我:「你有沒有說我壞話?」

我壓根不認識那個人,什麼壞不壞話的,顯然是有人看我不爽找他來打我一頓。

我只能認慫,被打一頓就灰溜溜的回家,回家也不敢講這件事。

被敲詐,被打,都是明面上看得到的事,還有些看不到的事。

上初中,學校離我家大概有3公里的路程,每天要騎自行車上下學。

我的自行車,在一個星期內,車胎連著破了3次。

早上還好好的放那,等傍晚回去拿自行車,就會發現車胎沒氣了。

總之,小鎮里的青年想要教訓人,都會付諸直接了當的行動,要麼叫混混打你一頓,要麼就扎你自行車胎。

其實,在小鎮初中里當老師也不是那麼容易。

我曾親眼見到班級里的一個留著殺馬特髮型的學生,當眾和老師爭執,最後還和老師打了起來。

我也聽說學校教導主任,在某地被黑社會的人給用蛇皮袋套住頭打了一頓。

諸如此類的傳說,不絕於耳。

4

最近網上流傳著一個說法:

小時候不被父母認可的孩子,長大後會不自信。

我就是那個特別不自信的人。

有段時間,我迷上了練字。

模仿著老師在黑板上寫的字,平常只要手頭有紙和筆,我就會努力的去練字。

那時語文老師常常會布置抄寫詩詞、課文的作業,我最愛這類作業。

有一回,我把一筆一划,精心抄寫好的作業拿給我爸爸看,希望獲得他的誇獎。

誰知他看了之後臉色不對了,一臉陰沉的說我的字怎麼那麼娘炮。

臉色陰沉之後,還要露出嫌棄的模樣來,這個嫌棄的模樣我至今記得。

他的喜好是字要霸氣一些,大一些才好看。

我把字寫的都小小的,整整齊齊,乾乾淨淨排列在紙上,他一看,真娘炮!

在爸爸的認知里,男孩子要很man,很霸氣。

這實在是強人所難。

因為,我就是娘炮。

這並不是說我的性取向有問題,而是在成長的過程中,我的字越寫越好看,越來越多的人誇我,如果不知道是我寫的,他們會說:「這個妹子寫的字真好看。」

新關注我的讀者,知道我是個男生後,會說:「我去,我一直以為你是個女的!」

這種情況,若從文人口中描述,叫「偉大的靈魂都是雌雄同體的。」

但如果從我爸的口裡說出,就會變成:「你個死娘炮!」

再談回到寫字這件事。

即便日後,我的字得到過很多人的好評,但我依舊不自信。

甚至會因為某方面做的不好,從而產生全盤否定自己的情緒。

5

我猶記得,初中的班主任告訴我們:「這是你們最後一次過六一兒童節了。」

如今回首,我的環境以及受到的待遇,是從那個兒童節不久後的高中改變的。

讀了高中,我總算走出了那個小鎮,我總算遠離了校園暴力,總算沒有人在路上攔住我,敲詐我,打我。

我的東西,也不會無緣無故的不見了。

我的家人,主要是我爸爸,開始對我產生改觀。

之後我又考上大學,他開始逢人就說我的高考成績如何,我的大學又如何。

大學畢業後,我留在杭州,雖然杭州的生活成本和房租都要比紹興高,剛畢業工資也很低,但我在心中發誓:「就算再難,我也要留在這,打死也不要回去了。

因為我的人生,是從走出那個小鎮開始,變得開闊起來的。

我希望將來我的孩子,能留在好點的地方,能接受好一些的教育,不要像我一樣,放學路上被人拖到小樹林里打。

6

我想,人們之所以要設置六一兒童節,是因為作為兒童,其實很慘。

人是特殊的動物,有非常漫長的幼兒期,無法獨立,需要父母的幫助才能獲得日後生存所需的技能。

可處於幼兒期的兒童無法選擇自己的成長環境,也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

可能你的父母自己還如同孩子般不成熟,戴著有色眼鏡,卻已經當爹當媽了。

可能你的父母,總是要吵架,最後甚至讓你貼上「單親家庭」的標籤。

而作為小孩子,有可能天性愛自由,卻有一個特別有掌控欲的父親;

可能喜歡寫字,父母卻要逼他畫畫;

可能是個男的,父母卻把他當女兒養;

小孩子,是沒辦法被自動匹配到最適合他她成長的環境里的。

小孩子,沒有選擇權,他們有獨立的靈魂,卻被隨機分配給各式各樣的家庭。

童年,豈是無憂無慮的,只不過是被動接受的太多而忘了去自主選擇罷了。

自打我進入社會,承受了巨大的生存壓力,但與此同時,我也擁有了更多的自由,擁有更多的自主選擇權。

而我認為我所做的最好的決定,就是離開那個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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