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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與龍樹菩薩力誡飲酒:益少損多,美飲雜毒

益少損多·故不應飲

來源:《大智度論》

《大智度論》設問曰:酒能破冷益身,令心歡喜,何以不飲?

龍樹菩薩答曰:益身甚少,所損甚多,是故不應飲。譬如美飲,其中雜毒,是何等毒?

如佛語難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

一者,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人飲酒醉,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

二者,眾病之門;

三者,斗諍之本;

四者,裸露無恥;

五者,醜名惡聲,人所不敬;

六者,覆沒智慧;

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

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

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辦;

十者,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

十一者,身力轉少;

十二者,身色壞;

十三者,不知敬父;

十四者,不知敬母;

十五者,不敬沙門;

十六者,不敬婆羅門;

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恍惚無所別故。

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

二十者,不敬僧;

二十一者,朋黨惡人;

二十二者,疏遠賢善;

二十三者,作破戒人;

二十四者,無慚無愧;

二十五者,不守六情;

二十六者,縱色放逸;

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

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

二十九者,行不善法;

三十者,棄捨善法;

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

三十二者,遠離涅槃;

三十三者,種狂痴因緣;

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即地獄);

三十五者,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

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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