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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該知道的,天津市最新高溫津貼政策清單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月21日公布最新高溫津貼政策,6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這個新政策,企業所需要了解的基本政策清單如下:

1.高溫津貼的計算標準:

高溫津貼的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

2018年高溫津貼的日標準為:5607÷21.75天×12%=31元

2.高溫津貼的支付方式:

(1)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用人單位無法準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

(2)高溫津貼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或各類證券代替。

(3)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納入企業工資總額;

(4)高溫津貼不作為最低工資組成項目。

3. 支付高溫津貼的條件:

在如下兩種情形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2)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簡稱「高溫天氣作業」)。

高溫天氣溫度數據,以本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的中心城區以及其他各區天氣實況數據為準。

4. 在本市,高溫津貼與防暑降溫費並存發放。防暑降溫費的月標準為:5607元×3%=168元。每年發放6月至9月四個月。

5. 勞動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溫津貼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6.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不適用高溫津貼有關規定。

7. 用人單位應加強工作場所溫度的測量和記錄工作,相關資料須保存2年以上。這便於在發生相關爭議時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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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隊成員

趙金霞律師,金諾律師事務合伙人,濱海業務部部長

趙金霞律師,先後就讀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天津師範大學,獲得經濟法學學士學位和憲法與行政法學碩士學位。在河北唐山學院任教多年,2007年,加盟金諾律師事務所,專職從事律師工作。

長期擔任開發區管委、開發區商會、一汽豐田、諾維信、藍星化工、天津鹼廠、生態城產業園等大型外資企業及大型國有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致力於企業解散員工安置、企業裁員、勞資關係談判、危機事件處理等群體性員工安置項目,具有豐富的實戰經驗;

對於企業獎懲、績效、薪酬福利等規章制度制定、勞動合同擬定、企業勞資關係培訓等具有較高造詣;

受邀為各企業及社會團體進行《新法下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設計及風險規避》、《企業裁員法律風險應對策略》、《競業限制實務》《企業帶薪年休假實務》《勞動爭議案件常見類型法律分析》等勞動法律領域專門培訓並發表期刊文章多篇。

徐麗媛律師,金諾濱海業務部

徐麗媛律師就讀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得國際法碩士學位。

參與外資企業裁員涉及的一系列勞資糾紛仲裁和訴訟;

參與國有化工企業項目停建後的員工安置方案的制定、通過企業民主程序及具體實施,積累了勞動法方向相關訴訟和非訴經驗;

有勞動關係確立、勞動報酬糾紛、勞動合同解除等方面的仲裁、訴訟經驗。

另外,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非法人組織等提供常年的合同審查、法律諮詢、法律事務處理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秉承「與客戶相互信任,與客戶共同成長」的法律服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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