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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黃埔軍校第一位當上中將的學生,一念之差身敗名裂!

文/王國棟

1926年1月,廣東國民政府海軍局局長,蘇聯人斯米洛夫離職回國,李之龍升任代理局長,並被授予海軍中將軍銜,兼任中山艦艦長。李之龍是黃埔一期學生中最早佩戴將星肩章的,也是中共黨員中最早被授予中將軍銜的人。

李之龍,字在田,號赤顯,1897年12月10日出生於湖北沔陽縣(今仙桃市)西流河鎮杜窯村一個農民家庭;他7歲隨父到武昌兩湖師範附小讀書,1911年畢業。

1912年秋,考入武昌外國語專科學校英語班,不久,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年僅16歲的李之龍,於1913年7月隨其四叔李國良赴江西參加李烈鈞領導的湖口起義,起義失敗後,李之龍回校復學,旋因參加「反校長爭民主」的學潮而被學校開除;李之龍又考入武昌高等商業學校,但因家貧無力負擔,僅學一年即輟學;1916年秋,李之龍考入煙台海軍學校,立志為建立中國海軍,保衛祖國海防奮鬥,在校期間,李之龍非常關注國內局勢,先後組織同學集會聲討張勳復辟和發動同學、校工、士兵等上街遊行,聲援五四運動,並開始接受革命思想。

1921年,結識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董必武、陳譚秋,回武漢參加革命活動,同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董必武是李之龍的入黨介紹人;曾先後任教武漢中學和河南陳州中學。

1923年2月,參加「二·七」大罷工遭湖北政府通緝。同年7月,由譚平山等人介紹加入國民黨。

1924年初,任中共漢口地方執行委員會委員,旋奉調廣州任前蘇聯顧問鮑羅廷英文翻譯,4月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編在學生第二隊。7月國民黨黃埔軍校特別區黨部成立,他又以學生代表擔任第一屆執委。執委5人中,除蔣介石和陳復外,李之龍、金佛庄、嚴鳳儀均為中共黨員。10月參加平定商團叛亂。11月畢業後留軍校政治部工作。

1925年1月,李之龍與陳賡、蔣先雲等組織血花劇社,任社長,創作並主演話劇《新時代》。2月,和蔣先雲、王一飛、周逸群等發起成立中國青年軍人聯合會,是該會的主要負責人之一。後參加第一次東征,任學生軍教導團營黨代表,因表現出色,10月調任國民政府海軍局政治部主任兼海軍參謀廳廳長,授少將軍銜。

1926年1月,李之龍升任海軍局代局長,並被授予海軍中將軍銜,達到了其人身事業的頂峰。但是僅僅兩個月後,他就捲入了國民黨內部的權利紛爭,被免去所有職務,這就是著名的「中山艦事件」。

1926年3月18日,李之龍奉命於19日調寶璧、中山二艦開赴黃埔門前備用,但是當3月20日中山艦等開赴黃埔後,立刻被蔣介石扣押,李之龍也被逮捕。這是怎麼回事呢?根據蔣介石的日記披露,當時蔣介石壓根就沒有給李之龍下過任何命令,調軍艦的命令是當時的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下的,目的是發動政變把蔣介石扣上軍艦,送往蘇聯囚禁。蔣介石接到王伯齡的報告,先下手抓了李之龍。蔣介石的日記也確認了李之龍事先不知道政變的事情,只是被汪精衛等人利用了。

中山艦事件發生後,不了解事情真相的陳獨秀對李之龍進行了處分,又恰逢國共兩黨開始分裂,李之龍遂於1926年5月18日在《廣州民國日報》曾刊《李之龍啟事》,其文曰:茲為避開糾紛,使利工作起見,特鄭重聲明退出中國共產黨及一切有關係的社會團體,以單純的中國國民黨黨員資格,受吾師蔣介石先生指導,以謀三民主義之實現。耿耿此心,尤盼共產黨同志予以原諒。當時李之龍的直接領導是周恩來,李脫黨之前根本就沒有找他商議過。蔣介石於1926年5月國民黨二屆二中全會上提出「黨務整理案」及要求國民黨內的共產黨人退出共產黨後,據周恩來回憶,在蔣任軍長的第一軍中,退出國民黨和第一師的有250多人,其中有蔣介石最得意的學生蔣先雲,只有39人退出共產黨。李之龍在這個特定的環境下作出了退出共產黨的決定,實際上也為其死後未能被追為烈士埋下了最沉重的伏筆。

李之龍雖被免除了職務,但是蔣介石很看中這個才華橫溢的學生,三番五次的拉攏他。李芝龍不為所動,於1927年4月在中央人民俱樂部主辦的《人民日報》上發表《「三·二〇」反革命政變真相》一文,揭露「中山艦事件」真相,公開痛斥蔣介石。實際上是投靠了汪精衛的武漢國民政府。

1928年2月6日,李之龍從日本乘坐法國郵輪經香港秘密回到廣州,準備繼續在海軍中進行策反工作。一下船就被特務發現,當晚深夜特務包圍了李之龍在豪賢路136號的住所,遂被逮捕。次日,蔣介石得知李之龍被捕,立即打電報給主持廣州「清黨」的李濟深,命令把李解往南京。李濟深接電後,打電話給承辦李之龍案件的海軍第四艦隊司令陳策,叫他將李之龍押送到自己的司令部來,但陳策以「策動海軍叛亂」罪名判處李之龍死刑,於2月8日將其在黃花崗執行槍決。臨刑前,李之龍給妻子寫了一封遺書,裡面說道:「我革命的義務現在結束了,不要悲傷。希望你把孩子撫養成人,繼承我未完成的革命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1951年,李之龍遺孀潘慧勤、兒子李光慈向武漢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要求追認李之龍為烈士。在此之前,1949年上海解放後,李之龍兩個弟弟李之驥、李之鷗撰寫了《李之龍簡略》呈報中央和毛澤東主席,1950年又受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胡華之約撰寫了《李之龍烈士傳略》。

1951年12月27日,中南行政委員會民政局指示武漢市民政局「李之龍是否為了革命而死,抑為叛徒,尚有待繼續了解。」同時,中南民政局向周恩來總理、董必武副總理、武漢市市長吳德峰等人發函,請求提供相關證明和意見。國務院回復:經周恩來總理和董必武副總理確認,李之龍於1926年5月18日自動退出中國共產黨,其死因系國民黨內部權利紛爭所致,不能認定為革命烈士。算是給李之龍蓋棺定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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