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18衝鋒槍的鼻祖
MP18,是世界上第一支採用自由槍機式自動原理、開膛待擊的衝鋒槍,也是第一支投入實戰的衝鋒槍,可謂當代衝鋒槍的鼻祖。
一戰末期,膠著狀態的塹壕戰中,協約國防線中的薄弱陣地,常被裝備MP18衝鋒槍的德軍種作戰小隊,憑藉瞬間強大的火力所突破,從而被敲掉機槍、火炮等高價值目標,以及摧毀其他野戰工事等,讓對手頗感頭痛。
衝鋒槍較之又長又笨,火力薄弱的栓動步槍,近距離爆髮式射擊時,噴出強大火舌,往往將使用步槍的對手壓得抬不起頭來,據此協約國深有感觸,所以一戰結束後,凡爾塞條約就嚴禁戰敗國裝備衝鋒槍,之前擁有的MP18衝鋒槍退出軍隊,僅警察才能使用。
此槍在產地國擁有量並不多,相反卻大量流落到了國內,二、三十年代大行其道,成了軍閥之間衝突時,一把火力強大的衝鋒槍械。
有錢有勢的軍閥,其衛隊一般都配有二十響駁殼槍,或MP18衝鋒槍等自動槍械,傻子都知道,步槍又長又笨重,發射速度又很慢,所以毛瑟手槍和MP18衝鋒槍,這兩把能自動射擊的德械,就成了軍閥保命自衛的最好選擇,都不惜花大價錢也要採購裝備。
最初,還沒有衝鋒槍的概念,MP18衝鋒槍在國外曾被稱作子彈噴射器,在國內則被稱作花機關槍,或手提機槍等。
據百度百科載,MP18衝鋒槍,空槍全重4公斤,發射9毫米帕拉貝魯姆手槍彈,配20發、32發直彈匣,或32發蝸形彈鼓,射速每分鐘400發,初速每秒380米,有效射程150米。
採用窄V形缺口式照門,準星為寬梯形的MP18衝鋒槍,具備連發射擊能力,但不能單發射擊,射擊速度不高,所以容易控制長點射,每次扣動扳機最少能發射3發子彈。
MP18稱得上一把劃時代的步兵槍械,它的出現使槍械中多了衝鋒槍這個品種,從而豐富了步兵對槍械的選擇,實際上衝鋒槍的出現,改變了衝突雙方的戰爭模式,短小精悍,便與攜行,火力兇猛的衝鋒槍,特別適合特種分隊偵察、滲透、襲擊、干擾、破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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