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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陞官竟然殺妻?更有甚者殺了老婆還有人叫好?

Vol.2

李十針

Saturday ,June 2

2018

近日,有媒體爆出一條新聞,江蘇一男子懷疑自己身患絕症,覺得自己命不久矣,於是起了「殺妻」惡念,覺得不能便宜別的男人,結果殺妻未遂被警察抓獲;

5月30日,有媒體報道稱,合肥一男子持刀殺妻後墜樓身亡。

3月,杭州一男子殺妻拋屍後,還用妻子的手機發朋友圈報「平安」。

曾經轟動一時的「上海殺妻藏屍案」中,丈夫殺死了妻子後,還將屍體藏於冰櫃之中。

殺妻,從現代人的角度上來看駭人聽聞,但在古代,妻之於夫,似乎也就跟物件差不多,不要了就可以隨手丟棄,一旦出現「需求」便可殺之。

《三國志通俗演義》中記錄了這麼一個故事,劉備正往山中逃難,想去投奔曹操,走到半路沒了糧食,就想去周圍的村莊里求助,一個叫劉安的人接待了他。

由於當時戰亂,劉安家裡也缺糧,去山裡獵野味也來不及了。但是劉安還是不知從哪兒弄來了肉,送給了劉備吃。

劉備隨口就問了一句,這是什麼肉啊。劉安說,這是狼肉。於是劉備就放心大膽和劉安一起吃了頓飽的。

等到第二天,劉備準備告辭,出發時去牽馬,看到劉安的妻子躺在廚房,胳膊上的肉全部沒有了。

沒錯,前一天晚上兩人吃的正是劉安妻子的肉。

聽到這裡,讓人遍體惡寒。

為了要款待偶像,就能夠殺了自己朝夕相對的妻子,以表示作為一個迷弟的忠心,如果說劉安也算是個迷弟的話,不得不讓人覺得恐懼。

但這並不算完。

劉備知道了之後是什麼表現呢?

「痛傷上馬,欲帶劉安去。」

知道對方殺了妻子來款待自己,並未覺得此舉有何特別大的問題,雖然傷心,但是還是「上馬」奔向前程,並要帶著「殺妻」者同行。

後來終於見到了曹操,劉備又把劉安的「義舉」說了一番,曹操一聽,覺得這個人才很難得啊,派人送了兩百金給劉安。

雖說如此,「殺妻」仍舊是一件上不了檯面的事情,否則,劉安就不會謊稱「狼肉」了。

劉安殺妻,在古代文學作品中也算得上是個極致了。而這樣的事情總是有強烈的時代背景。

正如明代毛宗崗曾在《三國演義》劉安殺妻處批道:「婦人不幸生亂世,遂使命如草菅,哀哉!」

而在唐朝,也有一個類似的故事。

安史之亂時,唐軍將領張巡奉命守衛睢陽城,結果糧草漸盡。眼看著城內的老鼠都要吃完了,叛軍仍舊圍困睢陽,幾乎每天都有士兵餓死,形勢危急。

「投降」這個對忠臣張巡來說是絕對不行的。

於是,張巡帶頭殺了自己的愛妾,把肉給士兵吃。

看到上司做出了表率,不少將士都把自己的妻子貢獻了出來。但是人肉還是供給不上。

於是張巡下令,把全城的女人都拉出來吃了

最後又擴展到全城的老弱婦孺。

但是城最終還是沒有守住。

破城時,全城只剩下了四百人。

為成就心中大義而殺了妻子,這類姑且可算作「因義殺妻」,不管這個「義」是否科學,在殺妻者本身的心中,「殺妻」這個行為是為了前往更高的精神境界。

在《水滸傳》中,同樣充斥著這樣的「殺妻」文化,而105位好漢中,有不少都和這扯得上關係。

首當其衝的便是老大宋江。由於和閻婆惜本身關係就不好,且閻已和他人勾搭成奸,再加上閻知曉了宋與晁蓋有金錢往來,以官司相逼,宋江一不做二不休,便殺掉了閻婆惜。

相對於宋江來說,死掉的閻婆惜連「妻」都算不上,所以殺了也就殺了,但是仍舊鬧出人命官司,還是於法不容的。

而接下來的兩位,則是因老婆給的綠帽子,嚴重傷害了男人的感情和自尊,不管是受人攛掇,還是大力挽尊盧俊義殺死妻子賈氏,楊雄殺死妻子潘巧雲。

潘金蓮是《水滸傳》中的著名角色,雖然最後也是被殺,但死在小叔子手中,勉強算是「殺嫂」,而不是「殺妻」。

這一類故事中,「妻子」似乎是屬於過錯方,於是,男性便自覺扮演起受害者與審判者的雙重角色,自行賦予了生殺予奪的權利。

從自己的角度出發,選取了自己認為的合理處置方式——理直氣壯地「殺妻」,算是「因情殺妻」吧。

雖然夫妻之間並不一定要用到這麼激烈的方式,也還可以選擇「休書「,但是從潛意識中,男權思想佔據統治地位,女性屬於附屬物,需要依附於男人存在,是男人的所屬物。作為物品,自然有隨意處置的權利。

除此之外,「因名殺妻」也是中國古代「殺妻」事件中一個非常典型的原因。

司馬遷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中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

「吳起者,衛人也,好用兵。嘗學於曾子,事魯君。齊人攻魯,魯欲將吳起,吳起取齊女為妻,而魯疑之。吳起於是欲就名,遂殺其妻,以明不與齊也。魯卒以為將。」

齊國攻打魯國,齊國準備讓吳起領兵赴戰。然而吳起的妻子正是齊國人。

為求將表忠,吳起殺死了自己妻子,以求獲得齊國的信任。

無獨有偶,《清太宗實錄》也記錄了這麼一件事情。

豪格是皇太極長子,他的妻子則是自己的表妹,也就是皇太極姐姐莽古濟的次女。後來有人告發,說莽古濟曾參與過謀奪汗位,於是被處死。

因為害怕被丈母娘牽連,豪格表示不能和罪人之女同住,為表忠心,殺了自己的妻子。此舉得到皇太極的讚賞。

這一類「殺妻」中,與其說「妻子」是絆腳石,不如說「妻子」是登雲梯。

這種情況下的妻子是幫助丈夫實現宏圖的工具,而男人確實可以從「殺妻」這個行為中獲益,然而以這樣的手段去獲取名利,最終也不得善終。

接下來要說的故事,和「因名殺妻」有些類似,都是因為妻子被視作丈夫飛黃騰達的絆腳石,而讓丈夫起了殺心。

在馮夢龍的《三言兩拍中》有一則故事《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講的是,有錢人家的女兒金玉奴和一個窮書生結婚了,後來在妻子的資助下,書生高中做官,飛黃騰達,就開始嫌棄家裡的妻子粗鄙,於是起了惡念想解決掉髮妻,另娶高門。

故事的結果卻是非常毀三觀,男子殺妻未遂,兜兜轉轉後,兩人又複合。

而在有名的負心漢「陳世美」的故事中,買兇殺妻也陳的一大罪行,最後也是死在包青天的鍘刀下。

除此之外,宋朝的故事《崔蘭英與陳叔文》則是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窮秀才陳叔文騙婚崔蘭英,受其資助高中,後害怕敗露,「若不殺之,乃為後患」,於是殺死了崔蘭英,最終死在崔蘭英的鬼魂手中。

這一類,則更多地屬於我們日常理解中的「負心漢」,飛黃騰達之後,就想翻臉無情。

除此之外,張鷟《朝野僉載》中記載:隋末,諸葛昂和高瓚爭強鬥富,諸葛昂竟然把自己的愛妾放在大蒸籠里蒸熟,請高瓚吃。為了取樂就能隨意殺死,可見女性的地位之低。

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男尊女卑的思想其實早在周朝就已經形成,秦漢時期,董仲舒的「三綱說」則強調了夫對於妻的絕對支配力,這一思想被後世一直尊崇。

唐朝的《女則》、宋代的《家范》,再到古代女子所需要遵循的「三從」「四德」,和「七出」,種種都表明,對女子的評判標準十分詳細,男子可以憑自己的喜好隨意安排女子的命運。

而且在封建社會,女子從人格到經濟都不獨立,導致夫妻關係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男人手中,因此男子能做出「殺妻」之舉,也並不讓人驚訝。

而作為中國傳統的人倫關係處理準則,「五倫」中除了「君臣、父子、兄弟、朋友」關係以外,把夫婦關係也收作其一,看上去很重視夫妻關係,這也是非常值得懷疑的,有哄騙女性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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