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壘之夜究竟抄襲了絕地求生哪些方面?這個問題幾乎無解
《堡壘之夜》並不是《絕地求生》的翻版遊戲。
最近的新聞都在瘋狂圍繞著一個話題:《絕地求生》的遊戲公司正在起訴Epic Games公司。
他們聲稱,《堡壘之夜》中的勇士對決模式侵犯了他們的財產擁有權。一位《絕地求生》發言人告訴記者:「這是我們採取保護知識產權的方式。」
到底《堡壘之夜》侵犯了哪些知識產權,我們還有待觀察。根據BBC報道,除了整個「大逃殺」最後生存一人的概念之外,《絕地求生》還申明《堡壘之夜》使用了它的武器設計和用戶界面。
堡壘之夜vs絕地求生
然而事實上,《絕地求生》是建立在Unreal引擎上的遊戲,而這個引擎一開始的開發者就是Epic Games公司。
所以大體的故事是這樣的:《絕地求生》依靠Epic Games公司的遊戲引擎而大火之後,Epic公司迅速利用自己的遊戲引擎改變了一下自己公司的遊戲,也就是《堡壘之夜》,在保持建造系統的同時,增加了和《絕地求生》類似的「大逃殺」模式。
現如今,《堡壘之夜》已經賺取了上億元的收益,在過去幾個月也成為了最炙手可熱的遊戲。
說實話,Epic公司到底有沒有模仿《絕地求生》的成功案例並沒有什麼好爭論的。他們很明顯這麼做了。但是起訴《堡壘之夜》盜取知識產權就是完全另外一種概念了。
在公眾眼裡,很多人認為這是《絕地求生》因為嫉妒《堡壘之夜》的成功使他們的熱度下降而提起的訴訟。
對此我並不發表評論,但讓我比較糾結的,是我並不認為《絕地求生》有充足的立案條件。
似乎盜取整個「大逃殺」模式的知識產權是不可能的,這就像盜取整個MOBA的遊戲模式一樣。到底要改變遊戲中多少元素才能被定義為遊戲中的獨特元素?是「存活最後一人」的概念模式作為知識產權被盜取?是「一個大地圖和總共100人」?是「縮小的毒圈」?還是「遊戲開始時的跳傘」?《絕地求生》究竟在聲明具體什麼是「它們」的?而他們又如何能證明那些只歸他們這款遊戲所有?
並且,相比其他「大逃殺」模式的遊戲,《堡壘之夜》還處在一個相對有優勢的位置上,畢竟遊戲中的建造機制在《絕地求生》之中並不存在。
堡壘之夜遊戲畫面
說到武器和用戶界面,我還是並不能理解《絕地求生》到底在申訴什麼。大多數《堡壘之夜》的槍支都是根據真實槍支製作的,比如M4(突擊步槍)和FAMAS(史詩和傳說品質三連發)。
《堡壘之夜》中最核心的也是最有標誌性的武器,十字鎬,也並不是《絕地求生》的標誌性武器。
用戶界面方面,究竟什麼是《絕地求生》獨有的?小地圖?指南針?這些都是上百上千個遊戲中已經存在的。換武器的熱鍵還是一個顯示剩餘人數的計數器?看來我們只有等到法庭上《絕地求生》的律師真正表示以後才能知道了。
事實上,整個遊戲行業都是迭代更新的。就我看來,《英雄聯盟》和Dota的相似性比《堡壘之夜》和《絕地求生》的相似性要高得多,雖然兩個遊戲都是在同一個引擎上運作,但畢竟《堡壘之夜》更加註重建造,而且兩個遊戲的視覺效果完全不同。
絕地求生遊戲畫面
在這裡,我並不想說《絕地求生》吃醋或者怎麼樣,因為他們可能真的覺得自己的遊戲被抄襲。我只是不覺得他們很難有一個好的立案理由。估計我們也只能等到法庭上見了。
當然,我並不能說《絕地求生》在這場官司中一定會輸,畢竟有些法律條文比較模糊,兩邊都有可能勝利。但我想說,如果《絕地求生》可以對《堡壘之夜》立案,那麼《無主之地》應該起訴《命運》,《古墓麗影》應該起訴《神秘海域》,《戰地》應該起訴《使命召喚》,Dota應該起訴《英雄聯盟》。最後的結果就是玩家會受到極大影響,對誰都沒有好處。
目前我們只能等待結果。這應該是目前遊戲行業最大的案件之一了,根據最後的結果,可能會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據說這是堡壘之夜中最難找到的東西,但我們給你做了一張刷新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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