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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丨西遊記中的袁守誠的真實身份是誰?為何能知玉帝諭旨?



這個世界上,算命先生甚多,算得準的不在少數,但算到袁守誠這個程度的,實在是沒有幾個,但恰恰也就是他算得實在太准了,這才引起了我的懷疑:


首先,他怎麼知道下雨的時間和雨量的?按照道理,下雨若是天庭的計劃之內,那麼龍王應該有張"本月降雨計劃表"來執行,要是這個情況,他可以洞悉天機,倒也說得過去。


而此次降雨,明顯是個急件,連龍王也不知道,然而袁守誠不但知道,而且詳細到了"三尺三寸零四十八點"這樣精確的數字,這的確叫人心生疑竇。



其次,他是怎麼知道涇河龍王要死在魏徵的手裡的?以前並沒有人因為行雨獲罪,涇河龍王雖然是違規行為


但袁守誠怎麼知道它就會被判處死刑?何況涇河龍王剛剛違規降雨就來找袁守誠,這時候玉帝應該還不知道它搞了小動作,更不要說對他作出什麼死刑的判決了。


而袁守誠不但已經知道它要斬首,而且連執行官是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這就有點兒聳人聽聞了!雖說是犯了天條,可天庭的辦事效率也沒這樣迅速過吧!


縱觀《西遊記》一書,犯天條者頗多.


可天庭無不是後知後覺乃至不知不覺,偵察系統可謂是相當落後!很多天庭的公職人員,比如像奎木狼擅離職守十三年,在人間強逼硬娶,生下孩子一雙,天庭竟然全無察覺,而對待涇河龍王的一點兒小小的手腳,未免反應得太過迅速,近於未卜先知。




更大的一個疑點,就在天庭對涇河龍王的審判過程上——大家都知道,無論是犯了多大的罪,至少要先把罪犯拿住,才能進行定罪。比如直接造反的猴子、強姦未遂的豬八戒,以及失手毀壞公物的沙和尚,都是先被捉拿歸案,然後再判罪的。而至於那些尚未捉拿歸案的各路下凡的公職人員以及神仙坐騎,一律是無法先定罪的。


而對於涇河龍王,這一過程徹底被推翻了:不但在案犯未被捉拿的情況下定了罪,而且早早地決定了執行人員,並且這個過程被袁守誠知道得一清二楚,這實在是有點兒不可思議了。


這個問題唯一的解釋,只能是這樣:袁守誠的真實身份,其實是"天庭專員"。



只有這樣,他才能提前看到"天庭內參",知道詳細的下雨時間和降雨量,以及知道有關涇河龍王的一切信息,包括它的定罪和執行者。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根據"天機不可泄露"的原則,這個袁守誠屢屢泄露天機,將天上如此高級的機密泄露出去,這本身就是該千刀萬剮的——玉皇大帝心血來潮下的聖旨內容你都知道,那麼玉皇大帝的私生活你知不知道?而且他還直接促使"涇河龍案"的發生.



可以說犯罪情節絕對不比涇河龍王輕,甚至影響還要惡劣,若他不是天庭專員,他還能落個好下場嗎!


等等,如果真實情況是這樣的,那麼難道真的會有這樣一份"天庭內參"的存在嗎?依我看來,"天庭內參"是的確存在的,因為涇河龍王的死,其實是天庭內定。


在《西遊記》第十回中,閻王們有過一句明話:"自那龍未生之前,南斗星死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我等早已知之。"



一句話,老龍王的死是計劃內的安排。


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其實痕迹十分的明顯:"差時辰少點數"的主意,是鰣軍師提出的,龍王能夠欣然答應而無一點兒懷疑.


可見一來這樣的事情從來沒有出現過,也沒有其他龍王因此獲罪;二來這樣的事情無關生死,違反天條王法實在算不上,頂多只能算是政府公務員在行使國家權力時沒有百分之百,最嚴重也不過是個辦事不力。


試想一下,做了這樣多年的降雨執事,若是知道這樣做是個死罪,你就是借給涇河龍王一串秤砣做膽,諒它也不敢這樣做;至於鰣軍師更是不敢獻這個計:一個參謀,怎敢拿主子的老命開玩笑?不怕被蒸了嗎!


而且在《西遊記》中,龍王按旨降水的規範的流程只有兩樁,一樁就是這"涇河龍案",還有一樁,則是在第八十七回鳳仙郡求雨的時候發生的:"(東海龍王敖廣)道:"大聖喚小龍來,那方使用?"行者道:"請起,累你遠來,別無甚事。此間乃鳳仙郡,連年乾旱,問你如何不來下雨?"老龍道:"啟上大聖得知,我雖能行雨,乃上天遣用之輩。


上天不差,豈敢擅自來此行雨?……但大聖念真言呼喚,不敢不來。一則未奉上天御旨,二則未曾帶得行雨神將,怎麼動得雨部?大聖既有拔濟之心,容小龍回海點兵,煩大聖到天宮奏准,請一道降雨的聖旨,請水官放出龍來,我卻好照旨意數目下雨。""



除此之外,龍王降雨幾乎都是無組織無紀律的,算來四海龍王夠斬個兩三回了,這在書中有著詳細的記錄,可不是空口白說的——在第二十八回中,猴子重返花果山,就私自降雨,夠斬一回。


在第四十一回中,猴子為了降伏紅孩兒,去向東海龍王借雨,敖廣雖口稱原則,但其實也沒遵守,還拉上三個兄弟,又該斬一回。


在第四十五回車遲國鬥法中,不光是龍王來了,雷部的幾個官員也來了,這個是按旨行事,但偏偏被猴子阻止,雖最後還是下了雨,但畢竟也是誤了時辰,論罪的話,連雷部的幾位也該斬了。



更可恥的是,在第六十二回中,碧波潭老龍王一家老小都作案,不但龍王私下血雨不受天庭一刀,女兒把王母的靈芝都偷了回來,竟然也平安無事……


最後,連在第六十九回猴子給朱紫國國王看病開方子之時,需要點"無根水"做藥引子,都叫龍王出馬下了點兒雨,這是不也是該斬一刀呢?


若說龍王的一口唾沫不算是私自降雨的話,那麼涇河龍王何必要在那既定的雨數上做手腳?它提前一天打個噴嚏,那麼袁守誠不就輸了?


若是這樣一口唾沫也算雨的話,敖廣的罪豈不是比涇河老龍還要大?而奇怪的是,這些龍王無論下雨是為善還是惡,竟然一律都無罪,而且更有甚者,在《西遊記》第四十三回中,西海龍王還私自壓下了來自衡陽峪黑水河神所遞上來的告狀信。




"瀆職罪"被判了一個斬立決,而包庇黑暗惡勢力的"包庇罪"竟然都無人過問,涇河龍王的案子要不是冤案假案錯案的話,打死鄙人也不信!按照這個情形,我們有理由相信.


天庭上早有人制訂了一份完整的"天庭內參",在裡面早已經設下圈套讓涇河龍王去鑽,而且他的死刑也早已經被內定下來,連執行官都寫好了。所以,涇河龍王之死,不在於它犯了案,而在於它必須得死——就算它這次不上當,下次也會中圈套,權力的遊戲中,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而君算計臣死,則臣怎麼做都要死。


"涇河龍案"其實是"涇河龍冤案",就是這樣簡單,但這一字之差中所隱藏的玄機,就不是這樣簡單了,若想參透其中的奧秘,就必須得再研究"唐太宗魂游地府"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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