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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的十年,處境尷尬需升級?

近日,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表示,正研究制定防治塑料垃圾污染政策文件,限制一批、替代一批、規範一批,對不同生產、生活、消費等情形中使用的塑料製品,分領域分品類提出措施,並收到近千條公眾意見建議。被稱為「限塑令」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已經推行整整十年,效果是不是達到了我們的預期?

「限塑令」喜憂參半,究其根源,除了制度設計缺陷,導致政策效能不足;加上宣傳不夠,市民認識不高,配合不到位;以及處罰威懾效果低、監督乏力以外,關鍵是「限塑令」發布後,沒有生產企業提供無污染的替代品,供消費者購物和商家使用。而有的提供了污染小的可降解餐盒,但由於它的成本是普遍塑料餐盒的二至三倍,一些商家使用不起,導致一次性塑料包裝品污染泛濫。

據相關媒體報道,餓了么、美團外賣、百度外賣三大外賣平台日訂單量總和在2000萬單左右,有環保組織調研發現,每單外賣平均會消耗3.27個一次性塑料餐盒/杯,這意味著外賣每天消耗的餐盒超過6000萬個,以每個餐盒15厘米的長度計算,擺起來可以繞地球8圈多。專家表示,由於現在快遞等行業並不在「限塑令」範圍內,出現了監管和處罰的種種困難,因此「限塑令」應繼續完善。

而按照「限塑令」要求,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的包括所有商品零售場所。而在現實中,有償使用制度無法全面覆蓋所有場所。即便大型商超,也存在「死角」。由於超市生鮮、蔬菜區的塑料袋免費提供,顧客經常從袋子自取處一撕好幾個,一個菜裝一個袋,整體算下來會是不小的數量。

另外,在監管中各地發現一些普遍存在的問題:首先,執法成本較高,處罰力度偏低。其次,取證存在難度,特別是在集貿市場攤位監管中較明顯。例如,限塑令規定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袋,又如,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違反限塑令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相關負責人稱,罰款不是目的,更不是根本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即使通過罰款,逼迫農貿市場有償使用塑料袋,老百姓也不一定「買賬」。要解決根本問題,「限塑令」應進一步升級,要考慮到百姓的實際需求,尋找塑料袋的替代品,給市民提供更多的環保選擇。

10年「限塑令」,塑料製品使用量為何仍然居高不下?不難看出,「限塑令」只是行政法規,未上升到法律層面,這也讓執法主體執行起來顯得「無法可依」。她認為,從立法層面來講,對於「限塑令」乃至之後有可能實施的「禁塑令」,均應從國務院規章、地方行政法規上升到法律層面,才更加具有威懾力及普遍適用性。唯有在嚴格執行罰則、政府承擔責任等多種合力之下,才能讓「限塑令」令行禁止、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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