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桂林男子把女孩騙到賓館後,竟以這種理由將對方……
桂林這男子真是套路玩的深,然而最終還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桂林一男子把女孩騙到賓館後搶劫
結果被判10年刑
2017年8月31日下午2時左右,張某帶著手銬、電棍、鞋帶等工具,入住容縣某商務賓館,然後通過撥打房間內卡片上的電話,呼叫被害人小麗(化名)到房間內做按摩服務。當小麗到房間後,張某聲稱自己是警察,正在查處賣淫嫖娼活動,隨後用手銬銬住小麗進行威脅,從後者錢包內搜出現金500元並強行拿走。然後,張某解開手銬,改用鞋帶綁住小麗的雙手,並向被害人出示警用電棍,使被害人不能也不敢反抗,之後即離開現場。當天下午4時,小麗向容縣公安局報警,稱在賓館房間里被人搶劫。2017年9月1日,張某被警方抓獲。審訊中,張某對其冒充警察,搶劫500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容縣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張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對此,張某不服一審判決,向玉林市中院提出上訴,認為自己冒充警察,只是騙取被害人財物,應該構成詐騙罪,並且量刑過重。日前,玉林市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張某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via.南國早報)
警察豈是可以隨意假冒的呢?不法分子可長點心吧!
興安4·25交通肇事逃逸案
肇事司機公開道歉
4月25日15時52分許,興安縣湘江路郵政銀行門前路段,發生了一起小車撞飛環衛工人後逃逸的事件。興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根據現場走訪和視頻監控,鎖定肇事車輛和肇事嫌疑人何某。確定肇事車輛後,辦案民警立即通知車主何某駕車來交警大隊接受處理。當天下午6點,一位名叫李某的人駕車前來投案,民警經過詢問並結合調查資料,確定李某不是該事故的肇事司機。最後,李某承認其是在何某的要求下,來幫何某頂包的。迫於各方的壓力,第二天下午,真正的肇事司機何某終於來到興安縣交警大隊投案。根據相關的行政處罰規定,對何某罰款1000元,記12分並處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何某歸案後,主動到醫院幫傷者唐某交納了醫療費押金,並在治療期間多次前往醫院看望受害者。目前,受害者唐某已經恢復了很多,不久就可以出院。而肇事者何某也心生悔意,在當地的報紙和電視上做出了公開道歉。(via.桂視網)
並不是每一次道歉都能換來原諒,希望廣大駕駛員要引以為戒。
桂林男子追趕疑似偷狗賊致其死亡
死者家屬索賠遭法院駁回!
2016年11月22日,桂林市的養殖戶王慶駕車追兩名疑似偷狗賊時,對方的摩托車失控撞在樹上,致一死一傷。王慶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後檢察院不予批捕,釋放。死者家屬不服起訴,向王慶和另一名偷狗嫌疑人徐某索賠34.8萬餘元。近日,該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了。5月30日,王慶領到了臨桂區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法院認為死者家屬要求王慶和徐某共同賠償的請求,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判決駁回死者家屬侯某等人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用6523元,由死者家屬負擔。(via.南國早報)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呢?
因兒女撫養費意見不合
丈夫居然在法庭外用刀追砍妻子?!
5月16號上午8點多,黃某與妻子鄧女士因離婚糾紛,雙方到橫縣校椅鎮法庭訴訟離婚。因開庭時間未到,黃某和妻子鄧女士在外交談,談論到對兒女的撫養費時,黃某問鄧女士願不願意給小孩一點撫養費,鄧女士不願意,雙方產生了分歧,黃某就拿出刀來砍他的妻子。隨後鄧女士的大伯上前阻攔,但黃某仍然不依不饒,連同鄧女士的大伯一塊追砍,導致鄧女士大伯頭部、 身體多個部位都被砍傷。5月18日,民警在村子的後山處將黃某抓獲歸案。據黃某交代,他與妻子的矛盾非常深,所以他料想到開庭當天妻子的態度會不好,於是事先帶上水果刀想嚇嚇妻子,讓她多給一些撫養費,卻沒想到自己會失控到如此地步。目前,黃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via.廣西電視台綜藝頻道《法治最前線》)
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你們矛盾再大,也該好聚好散吧。何況吵架歸吵架,拿出刀威脅恐嚇砍人可就是犯罪了。
老闆說了
您點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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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編輯:艾惟
▍法律顧問:陽繼寧律師 | 廣西嘉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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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為何?桂林16歲少年竟多次入室盜竊!被抓後他說出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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