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關於胡適的假新聞
關於胡適初見蔣介石的時間,目前有1931年、1932年、1933年3種不同說法。
第一種說法源於1931年10月14日《申報》刊登的「南京專電」:「丁文江、胡適來京謁蔣。此來系奉蔣召,對大局有所垂詢。國府以丁、胡卓識碩學,擬聘為立法委員,俾展其所長,效力黨國。將提14日中政會簡任。」魯迅以這則新聞為據,撰寫了一篇雜文《知難行難》,對胡適進行譏諷。因為1922年5月30日胡適到故宮拜見廢帝溥儀時,稱溥儀為「皇上」,溥儀稱他為「先生」,所以魯迅推斷如果有人問胡適謁蔣時將如何稱呼,胡的回答是:「我稱他主席……」(見魯迅:《二心集》)
第二種說法的依據是胡適日記。胡適1932年11月28日日記寫道:「下午7時,過江,在蔣介石先生寓內晚餐,此是我第一次和他相見。飯時,蔣夫人也出來相見。今晚客有陳佈雷、裴復恆。」
第三種說法的依據是胡適的一篇文章,題為《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刊登於1956年10月30日台灣《中央日報》,又見《自由中國》雜誌15卷6期。文中說:「民國22年,我在武漢第一次見他(按:指蔣介石)時,就留下我的一冊《淮南王書》,託人送給他,盼望他能夠想想《淮南?主術訓》里的主要思想……」民國22年,即1933年。
在以上三種說法中,首先可以輕易排除的是「1933年說」。因為1933年胡適只去過保定、南京、美國、加拿大等地,唯獨沒有去過武漢。胡適到武漢的確切日期是1932年11月27日。胡適住在位於武昌的武漢大學,蔣介石當時正在漢口督師「剿共」,所以胡適兩次應邀拜訪過蔣介石。《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一文中寫的「民國22年」,應為「民國21年」,不知是胡適的筆誤,還是手民的誤排?
「1931年說」因以新聞報道為據,所以流傳頗廣,並寫入了權威的《胡適年譜》。現在看來可疑之處十分明顯。首先,胡適日記中無此記錄。胡適初見蔣介石,是他經歷中的一件大事,根據慣例,他的日記中沒有不記載的理由。其次,筆者諮詢多次查閱蔣介石日記原件的楊天石先生。他說,蔣當年日記中沒有見胡適的記錄。1931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胡適曾到上海參加第四次太平洋國際學會。會議討論的是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經濟發展問題,有來自9個國家的131位代表參加。中國是東道國,胡適是主席,在開幕式上發表了主題演說。會後他在上海滯留了十幾天,然後乘坐火車經南京返回北平。他在南京只耽擱了半天,很難有跟蔣介石會見的可能,所以,「1931年說」亦應排除。
那麼,《申報》為什麼會刊出那樣一則「南京專電」呢?筆者以為是事出有因,而內容失實。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國民黨政府為了鞏固政權,企圖籠絡一些知識分子作為智囊,而胡適這批自由主義知識分子雖自稱「幾枝無用筆」,但有「補天」的強烈願望。1931年9月下旬,國民政府決定成立一個財政委員會,負責監查國庫各項收支,實行財政公開——特別是想利用這一機構控制軍費的使用。委員會由27人組成,南京政府推薦22名,廣東政府推薦5人。9月25日,財政部部長宋子文給胡適來電:「鑒於財政委員會的成立與目前的危機,請速來南京。請答覆。宋子文。」26日晚胡適複電:「好意心領,恕我無法就任財政委員會。一有空即赴南京。胡適。」11月11日,宋子文、張公權又來電勸說,並明確胡適是作為教育界的代表參加財政委員會,胡適才勉強同意,但「希望在聯合政府組成後就任此職」。所謂「聯合政府」,是指南京與廣州兩方面和平統一之後的聯合政府——因為此前粵方堅持讓蔣介石下野,出現了寧、粵對峙局面,直到11月7日雙方才達成妥協。宋子文、張公權來電的當天,財委會名單即正式見報。可見,不論胡適本人是否同意,事情都已成定局。11月12日,蔣介石以委員長身份來電,通知胡適於15日上午赴南京參加財政委員會成立會,但胡適以生病為由複電婉辭:「真電敬悉。北歸後即病,刪日財委會不能出席,乞諒。」同年12月19日,胡適在致李石曾信中坦陳了自己的心態:「我所希望的,只是一點思想言論自由,使我們能夠公開的替國家想想,替人民說說話。我對於政治的興趣,不過如此而已。我從來不想參加實際的政治,這並非鄙薄實際政治,只是人各有能有不能,我自有我自己的工作,為己為人都比較有益,故不能拋棄了我自己的工作來干實際的政治。」
綜上所述,可見在1931年11月蔣介石確曾電召胡適,但為胡適謝絕。《申報》那則「南京專電」的失誤有三:一、國民政府擬聘胡適為財政委員會委員,而不是「立法委員」。二、財委會中的學者代表除胡適外,還有顧孟余、馬寅初、朱家驊、楊銓,並無丁文江。三、1931年10月14日,胡適尚在北平,根本不在南京。魯迅以一則失實的新聞為據,撰寫了《知難行難》一文,當然經不起事實的檢驗。不過,這篇雜文仍深刻總結出了一條「中國向來的老例」:「做皇帝做牢靠和做倒霉的時候,總要和文人學士扳一下子相好。做牢靠的時候是『偃武修文』,粉飾粉飾;做倒霉的時候又以為他們真有『治國平天下的大道』,再問問看,要說得直白一點,就是見於《紅樓夢》上所謂『病篤亂投醫了』。」這條「老例」,總體上來說也適合於說明蔣介石跟胡適的關係。
人們常說,真實是新聞的全部;或者說,真實是新聞工作者的最高追求。但新聞失實的情況卻屢見不鮮。這就給讀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教訓:對新聞報道也要進行辨析。比如,胡適在致李石曾的同一封信中還提到,「連日報紙宣傳將有華北政務委員會的組織,並且有入選名單的擬議,其中有我的名單。此事不知確否?如果這消息是確的,千萬請先生代為向政府方面聲明我不願加入此項政務委員會」。如果輕信了上述「報紙宣傳」,胡適豈不是又多蒙了一層冤屈?再如,瞿秋白以魯迅筆名發表的《王道詩話》一文(現收入《偽自由書》),說胡適1932年12月初到湖南講學時,接受了軍閥何鍵饋贈的5000元講演費,並諷刺道:「能言鸚鵡(作者注——暗喻胡適)毒於蛇,滴水微功漫自誇,好向侯門賣廉恥,五千一擲未為奢。」瞿秋白的消息也是來自於「報紙宣傳」——而事實上,何鍵贈送胡適的是他自己的一些著作,一塊菊花硯,兩幅湘繡,兩支湖南毛筆,外加400元旅費。除了開銷,胡適所賺只有200多元。
【來源:《同舟共進》2009年第4期 文/陳漱渝(系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魯迅博物館原副館長、魯迅研究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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