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對象不按常理出牌 綁匪哭訴不帶這麼玩的
李大嘴 大嘴讀史
綁票是個技術活。
劫持人質是第一步,談條件求財求利益是第二步,要求被滿足之後的脫身是第三步,如何安全處理得到的利益是第四步。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會功敗垂成。
有時候,你成功劫持了人質,卻碰上或者火爆、或者無賴的談判對象,不按常理出牌,那麼只能說你太倒霉了。
歷史上有這麼三伙倒霉的綁匪,手握人質卻根本沒用,徒呼奈何。
第一起綁票事件:綁匪——項羽;人質——劉太公;談判對象——劉邦。
據《史記·項羽本紀》,楚漢對峙的時候,項羽後方四處起火,於是拿早先俘虜的劉邦老爸劉太公威脅劉邦退兵,「今不急下,吾烹太公」,你不退兵,我就煮了你爹。劉邦當然不肯草草收兵,於是很無賴地說,咱倆是兄弟,我爹就是你爹,你一定要大煮活人,記得分我一碗肉羹,我也嘗嘗我爹啥滋味。
威脅無效,項羽白瞎。
第二起綁票事件:綁匪——三個小兵;人質——橋玄的小兒子;談判對象:橋玄。
橋玄是東漢時期的名臣,做到了三公的高位,還是曹操的伯樂。
據《後漢書·橋玄傳》,橋玄十歲的小兒子在大門口獨自玩耍,有三個小兵拿著棍棒把他劫持了,讓橋玄拿錢贖人,否則就撕票。
橋玄是高官,市長、縣長、民警、武警都來了,和綁匪對峙,因為考慮到人質的安全,只是包圍了綁匪,並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火爆的橋玄大聲喊道:「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犯罪的人沒有人性,我怎麼能因為一個兒子的性命而縱容了國家的罪犯!於是,催促警察進攻,於是,三個綁匪和人質統統完蛋。
事後,橋玄還請求皇帝下令,今後凡有綁票事件,一律不得支付贖金,不能縱容綁匪。
火爆的老頭,連兒子也搭進去了。
順便說一下,這個橋玄並不是三國時大喬小喬的爸爸,一來,籍貫不對,二來,孫策、周瑜娶大喬、小喬是在公元199年的事。而橋玄公元183年就去世了,死的時候也已經七十五歲,從年齡上來看,不太可能是大喬、小喬的爸爸。
第三起綁票事件:綁匪——呂布的手下;人質——夏侯惇;談判對象:韓浩。
據《三國志·諸夏侯曹傳》,曹操攻打呂布的時候,呂布的手下假裝投降,在受降的時候突然暴起,劫持了曹操手下的大將夏侯惇,要收取高額贖金。
夏侯惇的部下韓浩先是安定了軍營中的騷亂,然後率軍包圍綁匪,義正辭嚴地表示了決不妥協地決心,還對被綁架的夏侯惇說,「當奈國法何!」對不起了,您嘞!然後,下令進攻。
綁匪一看抓了瞎,居然放棄了抵抗,跪地投降,夏侯惇逃過一劫。
順便說一下,真實歷史上的夏侯惇並不是演義中的粗魯猛將形象,而是一個儒將。至於夏侯惇後來有沒有給韓浩穿小鞋就不知道了。
被砍了頭的綁匪說,不帶這麼玩的。


※各個版本的「竇娥冤」(漢書拾遺66)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其實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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