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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我冤!

「限塑令」已經實施了整整十年了!

2007年末,國務院頒布了《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中國正式加入「限塑」國家的行列。於是,國內媒體上掀起了一陣「反塑」浪潮,塑料袋被再一次釘到了恥辱柱上。在各類報道中,「20世紀最糟糕的發明」的封號被頻頻引用,幾乎成了塑料袋的代名詞。但這卻是一樁大大的冤案,塑料袋何罪之有?

原文 :《塑料袋在代人受過》

作者 |計海慶

圖片 |網路

我認為,塑料袋不僅不是「20世紀最糟糕的發明」,相反,它完全當得上「20世紀最成功發明」的美譽。塑料袋的「成功」,體現在如下數點上。首先,從技術製作上看,發明之為發明,在於必需有實物存在。例如,我們可以說「永動機」是一項很好的創意,但不能稱其為發明。因為在現實的物理環境中製造不出能實現永動運轉的裝置。塑料袋不存在這樣的問題,從第一個塑料袋在舒施尼手中誕生之時,它便是一項成功的發明。

其次,比起紙袋、布袋、皮革袋等,塑料袋在原料的充足程度、產品的便攜性、負重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綜合優勢,這些優點又是依賴於塑料――這一科學上的偉大發現。正是材料科學的不斷突破,才使得塑料自發明以來在耐熱性、輕便性、牢固程度等方面性能不斷提升,進而也使得塑料袋能具有各種其它材質的袋子所不具備的優點,進而被廣泛地應用於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說,塑料袋就是材料科學與生活「成功」結合的典範。

最後,通常衡量一項發明的成功與否,一個關鍵的參考指標便是看它的接受和應用程度。塑料袋在這方面可謂獨佔鰲頭。從大洋海底到珠峰之顛,從南北兩極到繞地軌道,幾乎人跡所至的地方就會有塑料袋。全球一年至少有5000千億個塑料袋被使用,摺合下來,每分鐘就要用掉100萬個,平均到人,則是每人每年用150個。如此之廣的適用範圍,如此之大的消費量,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人們是認可這項發明的,它已經成了人們生活的一部分。相比之下,那些自誕生之日起便在專利局的檔案櫃里束之高閣、無人問津的發明,塑料袋所創造的社會效益和商業價值是它們所望塵莫及的。

那麼,「最成功的發明」又是如何淪為「最糟糕的發明」呢?給塑料袋「定罪」的邏輯是否能言之成理呢?讓我們一項項地解讀塑料袋的「罪狀」。

第一條「視覺污染」的指控認為,廢塑料袋散落在地面上,被風一吹,滿天飛揚.或隨風掛在樹枝上飄蕩,或漂浮在水面上,給人們的視覺帶來不良刺激,破壞了城市和景點的整體美感。顯然,這條指控針對的應是亂扔雜物的不文明陋習,而不是塑料袋。任何垃圾到處亂扔都是對整潔市容的破環,何苦單單禁止塑料袋一種?照此邏輯,難道亂扔果殼就應禁止吃有殼的食物?亂扔廢紙屑就應該禁止使用紙張?因此,不是塑料袋而是亂扔塑料袋的人應該為「視覺污染」負責。僅就此來禁止使用塑料袋,未免有點因噎廢食的嫌疑。

第二條「威脅動物」其實也是同理。錯在那些在動物園或野外環境中丟棄塑料袋的人,是人不負責任的行為造成了動物誤食塑料袋而死亡。那些指著從動物胃裡解剖出來的塑料袋疾呼「這就是兇手」的人,是典型的自欺欺人,誰又能保證難道不會正是他自己丟棄的塑料袋造成了這次「謀殺」呢?

第三條「破壞環境」的指控認為,塑料袋對土地、水、空氣都是一種破壞性的因素。廢塑料袋隨垃圾填埋,不僅會佔用大量土地,而且影響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塑料袋的化學結構穩定,不易降解,埋有大量塑料袋的土地是沒有生長力的廢地和死地,會導致農業減產。漂浮在江河中的塑料袋給水源取用帶來很大困難,並容易引起堵塞,對工業生產和水電站將造成巨大損失。而燒毀塑料袋時還會產生污染大氣二?英,等等。上述情況皆為事實,且都是當今人類所要面對的棘手環境問題。但問題的關鍵是,以上種種情況都是由塑料袋處置不當而引起的,是塑料袋的過度使用,同時又缺少相應的回收和處理措施才導致了環境問題,而生產、使用、丟棄塑料袋的恰恰又都是人。

種種跡象表明,塑料袋完全是在代「人」受過。「糟糕」的成因正在於它太「成功」了,以至於在人的生活中幾乎無處不在,所以才有了漫天飛舞的塑料袋,才有了動物胃裡的塑料袋,才有了淤積在土地中、漂浮於江河上的塑料袋。但對上述罪狀負責的不應是塑料袋這項發明,而是人:是塑料工業的無節制發展,導致了可循環材料被替換成了塑料;是產業巨頭的謀利慾求,使得寶貴的石油資源被製成了一用即拋的塑料袋;是人們環保意識的缺失,才有了遍及天涯海角的塑料袋。

文章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103期第6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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