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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隊與侵華日軍在武器方面的真實差距

文 | 楊津濤

抗戰期間,國軍裝備與日軍相比,處於絕對劣勢,是其在戰場上屢屢失利的一個重要因素。

但值得指出的是:這種劣勢並不體現在武器性能上,而在於武器的標準化和數量。而標準化之混亂與數量之缺乏,又體現出中日兩國工業水平的巨大差距。

國民政府初建時,僅能生產步槍、彈藥等簡單武器,且質量低劣。

1928年~1938年,國府在德國幫助下,逐步實現了軍工現代化。中國自德國所購武器,既有槍支火炮,也有通信器材。譬如,僅1935年,中國就從德國進口2厘米高射炮12門、3.7厘米高射機關炮6門、3.7厘米戰防炮60門、探照燈9架、竊聽器6架、鋼盔9.5萬頂,另有子彈、炮彈數千萬發。

圖:國軍炮兵訓練

與此同時,國民政府也開始著手武器的自主研發與生產,大舉購買先進設備,建立研發機構和兵工廠。這些兵工廠主要仿製德式武器,包括國軍制式裝備「中正式步槍」和「24年式馬克沁機關槍」,都是德國軍工署提供的圖紙和樣板。

上面說到的這兩種武器,在性能上並不次於日軍。步槍方面,日本陸軍主要裝備的6.5毫米口徑的「明治三十八年式步槍」,精度好、射程遠,但殺傷力差;「中正式步槍」的優點是威力大。至於重機槍,戰時日軍使用的7.7毫米口徑「九二式」,耐寒性好,不過彈夾易卡殼;「24年式馬克沁機關槍」除需用水冷卻外,可靠性優於九二式。日本自製火炮的性能,也不如中國使用的德、美產品。

圖:漢陽兵工廠舊址

國軍裝備的武器不差,但數量嚴重不足。

抗戰前,國民政府著手整編20個師時,缺步槍1.2萬支、輕機槍108挺、重機槍612挺、迫擊炮120門。即使是裝備最好的三個師,也各自僅有一個炮兵營。一個日軍師團的火力約是一個國軍陸軍師的4倍。

國軍裝備的另一大問題是新舊雜陳,標準化混亂。

比如第69師,其裝備的槍支中,一度有60%來自漢陽兵工廠、14%來自鞏縣兵工廠、10%為德國製造,還有16%的雜槍。由於槍械種類多,子彈供應不易。一旦一種子彈斷絕,相應的槍械便失去作用。日軍槍械因實現了標準化、系列化,後勤保障更為容易。

戰爭爆發後,武器大量消耗,國軍裝備更是捉襟見肘。

自「七七事變」至1938年12月,中國陸軍損耗步槍31.1萬枝,輕機關槍1.85萬挺,迫擊炮1300門,重機關槍4000挺,山、野、重炮660門,子彈7.2億發,炮彈346萬發,手榴彈730萬顆。

但在1937年~1938年,國民政府僅生產步槍12.3萬,輕機關槍3600多挺、重機關槍700挺,迫擊炮1700多門,子彈、炮彈更是缺口極大。

可供對比的是:僅僅在1937年前三個月,日本生產的機槍就在3.75萬挺以上。

圖:抗戰期間的中國軍隊

中國落後的工業水平,嚴重製約了武器生產。

國內兵工廠「一切必需之重金屬木材以及硫酸、酒精諸宗,悉仰給自外來,所用機器,且多賴於外購。」東北淪陷後,中國甚至無法生產優質鋼。如漢陽兵工廠,所用的槍管鋼、炮筒鋼、子彈鋼等,皆需從德國採購,而無法就近使用漢陽鐵廠的產品。

戰時德國、蘇聯與日本簽約,停止對中國的武器、物資銷售。美國啟動對華援助後,因史迪威等因素的制約,供應中國國內戰場的武器和彈藥甚少,同樣遠遠無法滿足國軍的需要。

下面再具體比較一下中日兩國當年在武器生產能力方面的差距。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國民政府之所以要維持對日交涉,避免戰爭擴大,最重要的一個原因乃是「中日國力差距過於懸殊」。1934年,蔣介石曾在一次談話中無奈說道:

「現代戰爭為科學的戰爭,然而中國的科學發明與工業技術,自覺幼稚,不逮日寇」,「中國在戰爭上應具備的條件極不充分,海軍空軍都不如人家,殊無對日作戰之可能。」

蔣介石此說,確非虛言。從下表中選取的生鐵、鋼材和煤產量情況,即能看出戰前中日兩國工業水平的巨大差距(中國的數據未計入已淪陷的東北,日本數據僅包括其本土。不包括殖民地)。

圖:中日兩國生鐵、鋼材、煤產量對比

戰前,日本的鋼鐵產量是中國數十倍;全面戰爭爆發後,中國只有少數企業遷往後方,鋼鐵產量進一步下降。

技術落後,是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日本在戰時使用高爐鍊鋼,如八幡制鐵所有兩座1千噸高爐、廣畑制鐵所有一座1千噸高爐等。相比之下,中國大後方規模較大的大渡口鋼鐵廠,僅有2座10噸鍊鋼爐;雲南鋼鐵廠直到1943年,才有了一座50噸煉鐵爐。

日本煤礦很小,主要依靠從中國進口。戰爭後期,至少有10萬個熟煉礦工被徵召入伍,取代他們的是外國勞動者(主要是朝鮮人和中國人)和戰俘。這雖然使日本的煤產量在1945年減少了50%,但還是遠超過了重慶國民政府。

良好的工業基礎,是戰時生產充足武器的前提條件。

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時,「所有戰爭武器,如飛機、戰車、火炮、艦船、車輛及化學兵器等等,均能自造」。當時的中國。「科學落後,工業基礎脆弱,軍事工業設備簡陋,技工缺乏,尤屬十分幼稚。且復限於財力,無法大事擴充,致重武器多不能自造,往往付之闕如。」陳誠曾因此感慨:

「敵人之軍需工業,實非我國所能望其項背。」

彈藥方面。戰爭初期,據何應欽的統計,至1938年12月,國軍消耗步、機槍子彈達7.2億餘顆,而當時中國各軍工廠月產量不足1000萬發。1939年之後,因彈藥庫存耗盡,且彈藥補充能力極為有限,國軍彈藥消耗量驟減。這也是戰事長期被迫處於防禦態勢的關鍵。

武器方面。下面是重慶的主要兵工廠(國軍武器的最重要來源)1938年~1945年生產量,與日本1939年9月~1945年8月的生產量的一個對比。

圖:戰時中日部分武器生產量對比

從表中可知,在輕重武器生產上,日本的年產量遠多過中國。太平洋戰爭後期,在受原料減少,鋼產量降低等影響,1945年前8個月,日本依舊生產了4萬支機槍,超過中國戰時的全部生產量。

至於飛機、坦克與艦船的生產,更遠非中國所能相比。

戰爭期間,日本生產了5.5萬架飛機、4800輛坦克和244艘艦船。中國戰時所使用的少量飛機、坦克等,全部來自進口,只能自產其中的一些部件。

也就是說,不管是戰前,還是戰時,中日兩國的工業水平相差都極為懸殊。在拼國力的現代戰爭中。這是中國軍隊在抗日戰場上不得不持久待變的主因。

圖:侵華日軍行軍用餐照

注釋

丁棟:《1928—1938年德國軍事技術對華轉移與南京國民政府軍事現代化建設》,國防科學技術大學碩士論文,2007年。

徐焰:《從抗戰時中日武器對比看軍隊戰鬥素質》,2009年第3期《兵器知識》。

何應欽:《對臨時代表大會軍事報告》,《何上將抗戰期間軍事報告》,《民國叢書》第2編第32分冊,上海書店1990年,第111頁。轉引自章慕榮《日本侵華時期國民政府陸軍武器裝備建設之考察》,南京政治學院碩士論文,2004年。

《後勤部軍械會議記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全宗號:八〇五,卷宗號:499。轉引自章慕榮《日本侵華時期國民政府陸軍武器裝備建設之考察》。

章慕榮《日本侵華時期國民政府陸軍武器裝備建設之考察》。

張焯君:《七十年來中國兵器之製造》,《東方雜誌》第33卷第2號(1936年1月),第30頁。

關於中日兩國在武器生產能力方面的差距主要參考了以下資料:《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楊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國財政經濟情況》、中原茂敏《大東亞補給戰》、守屋典郎《日本經濟史》、石井寬治《日本經濟史》、虞寶常《國民政府與民國經濟》、石柏林《凄風苦雨中的民國經濟》、蘇聯國防部軍事歷史研究所《第二次世界大戰總結與教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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