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時期一次血腥的殺人比賽
公元683年,唐高宗李治駕崩,中宗李顯、睿宗李旦先後在位,武則天連續臨朝稱制,自專朝政,掌握著大唐帝國的實際最高權力。690年,武則天自立為帝,宣布改唐為周,定洛陽為都,稱「神都」,建立武周政權。
武則天是一個強人,同時也是一個女人。為政初期,武則天主張「以道德化天下」,政治氣氛還算緩和。684年九月,徐敬業叛亂,對武則天的統治形成很大威脅。雖然後來平息了叛亂,但是「將相陰謀」「人多逆節」的嚴酷現實,幾乎把武則天掀翻在地。作為一個女人,為了鞏固自身統治,武則天不得不起用大批酷吏,豢養鷹犬,以此打擊、清除異己勢力。
武則天統治時期,比較知名的酷吏有二十七人,其中名氣最大的莫過於來俊臣和周興。在新舊《唐書》的《酷吏傳》中,也是來俊臣排第一,周興排第二。這些酷吏,受命女皇,有恃無恐,用刑嚴酷,殺氣騰騰,令人聞之色變,望風自誣。《舊唐書》記載,來俊臣、周興等酷吏頻繁羅織罪名,製造冤案,死在他們手中的人不計其數。
神龍元年(705年)正月,武則天病重,宰相張柬之等五臣乘機發動兵變,逼迫武則天禪位給中宗李顯,李唐帝國在中斷了十五年後重新恢復顏色。即位之初,李顯順應民意,撥亂反正,懲惡揚善,對曾荼毒天下十餘年的武則天時期的酷吏開始進行拉網式清算。同年三月,李顯下了一道詔書,名為《追奪劉光業等官爵詔》,將在武周期間有名的二十七名酷吏,追奪已封官爵。不過在這封詔書中,罪大惡極、臭名昭著的周興排第十位,來俊臣排第十一位,排在第一位的是並不怎麼出名的劉光業,且詔書名也唯獨提到了此人。這是為什麼呢?原來,劉光業是個屠殺嶺南流人的魔鬼。
嶺南,即中國南方的五嶺之南的地區。唐朝時,嶺南「瘴癘險遠」,是流沛罪犯的重要地區。從唐太宗到女皇,被發配到嶺南的罪犯不勝枚舉。這些人犯,多為政治犯及其家人,對朝廷頗有怨言。693年,有人告發嶺南的流放人員謀反,武則天派萬國俊前往處理此事。萬國俊到了廣州後,假傳聖旨,逼流人自盡,流人不服,萬國俊便「盡斬之,一朝殺三百餘人」。萬國俊回京復命後得到武則天的重用,隨即又派劉光業等人任代理監察御史,分赴劍南、黔中、安南等地審查流放人員。萬國俊「一朝殺三百餘人」而得到武則天提拔,劉光業等人很眼紅,無不紛紛效仿,不甘落後。據《舊唐書》記載,在這次殺人比賽中,「光業誅九百人,德壽誅七百人」。
一天或者一早晨的時間,劉光業就殺掉了九百人。相比於來俊臣、周興,劉光業等人更殘酷,更冷血。為了邀功,為了升遷,他們喪心病狂,濫殺無辜,天理難容。在撥亂反正、清算罪惡時,雖然劉光業等人雖早已死了,但李顯仍對其恨之入骨,並將劉光業列為武則天時期的頭號酷吏,以彰其惡,以警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