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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小伙撞死闖紅燈路人,背債300萬,小伙:好希望離開的是我

相信開車的朋友行駛在路上,最怕的不是汽車,而是在路上隨意胡亂穿梭,不遵守交通法的行人和非機動車輛。不管你有沒有錯,一旦真的撞了闖紅燈的行人,那麼也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台灣一名男子小陳,騎著重型機車過路口時,撞上了一名闖紅燈的路人,不僅自己重傷,路人急救後也宣告不治。但車禍後帶來的龐大醫療費、還有賠償金加起來約300萬,壓的小陳快喘不過氣來,忍不住發文抱怨:我好希望離開的是我。

小陳今年才25歲,當天騎著租來的重型機車,行駛到一個路口時,當時交通信號燈由紅轉綠,小陳就沒有多想,加速準備通過。但這時一名58歲的周姓中年路人,不顧信號燈強行穿越馬路,再加上小陳經過路口未減速,重機直接撞飛周姓路人,當場沒生命跡象,小陳也被慣性甩飛,導致氣胸、顱內出血,住院治療。

事後小陳在網路發文表示,這場車禍讓自己差點離開人世,右手也3個月無法動彈,但接下來的事情讓他真的難過。一場車禍(醫療費+機車維修費+賠償金)等等…加起來快300萬元,現在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意志消沉的小陳,甚至還說出:「我好希望離開的是我,我真的快喘不過氣來了!」

網友看見小陳的發文後,紛紛留言幫他打氣,「加油,活著就有希望」、「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好好修養,早日康復!」、「先養好傷,再來處理後續的處理,建議走法律程序不要喪失自己的權益!」

根據警方表示,由於小陳行駛時,交通信號燈由紅轉綠,因此並未闖紅燈,但行經路口未減速。律師也表示,行人違規闖紅燈,小陳也未禮讓而撞上,因此小陳恐怕得背負過失致死的責任,最重可判2年有期徒刑。另外,根據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車輛行駛中遇行人穿越,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最高可至3600元罰款。這條例也被網友戲稱是「行人帝王條款」,很多司機因該條例遭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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