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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女明星金主,中國最大偷稅案製造者,潛逃國外12年卻拿不到一張綠卡

原標題:他是女明星金主,中國最大偷稅案製造者,潛逃國外12年卻拿不到一張綠卡



1


他製造了中國最大的偷稅案


女明星偷稅比起來都是小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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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女明星涉嫌偷稅的事情鬧得很大,據說涉及的金額有6000萬,甚至有人說,這僅僅是十分之一,總金額可能達到好幾個億。


不管哪個傳聞是真的,和中國最大的偷稅案件比起來,都是小巫見大巫。這就是「遠華集團」賴昌星主導的特大走私、偷稅案件,涉及偷稅金額達到300億元。女明星偷稅算什麼,人家可是女明星的金主。


賴昌星,這個名字也算是家喻戶曉了。關於他的故事,想必大家多少也有耳聞。比如說他從小失學,早年靠賣破爛為生,後來偷渡去香港,賺到第一桶金後回福建發展,創辦了「遠華國際」。比如說他買通了當地海關、公安、商檢、邊防、銀行幾乎所有的官員,他的名言是:「每個人都有弱點,你喜歡車我送轎車,你喜歡房子我送房子,你喜歡女人我送女人,你喜歡賭,我送賭資,就是你喜歡什麼我送什麼。」


今天,我們不對他的生平展開過多的講解,我們重點來看看,他是怎樣憑一己之力,將一個地方上的大批官員拉下馬,造成坍塌式的腐敗。作為一名商人,他又跨越了哪些底線,最終走向了不歸路。他對人性弱點的充分利用,對底線的不斷跨越,直到今天,依然影響惡劣,發人深省。


2

考驗人性的「紅樓」


考驗底線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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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賴昌星故事的人。肯定都知道一座七層小樓——紅樓。

「紅樓」,是改革開放以來,資本主義生活考驗我們某些官員人性的標誌。這座建成於1996年的紅色七層小樓,曾經一段時間都是廈門最豪華、最奢侈的場所,人們以能被邀請去這座小樓為榮。


七層小樓,每一層都是資本主義侵蝕腐化人心的遞進。


一樓是接待大廳。一進門就給人富麗堂皇的奢華感,每個接待人員都是衣著光鮮,態度殷勤,為你這位貴賓服務。在大廳的最顯眼處,赫然題著四個大字「紅運當頭」。這一層,滿足的是人的虛榮心。


二樓是高級餐廳。這裡有專門從香港高薪聘請的廚藝大師,有從國外直接進口來的高級食材,有珍藏的美酒雪茄。四個包間,每個都能同時容納四五十人就餐。這一層,滿足的是人的食慾。

三樓是桑拿浴房。酒足飯飽後,這裡進一步給你腐化的空間。數十名精心挑選的女技師,年輕貌美,在這裡給客人提供按摩服務。為了極盡享受之欲,每個包間里都有進口的大浴缸,按摩床。這一層,滿足的是人的色慾。


四樓是歌舞廳。有一流的進口音響設備和舞池,供客人鶯歌燕舞,盡興狂歡。這一層,滿足的是更高級的色慾。


五樓是客房。是滿足更為直接色慾的場所,一般到了這一層的人,基本就被賴昌星給拿下了。


六樓是總統套房。是給身份更高,賴昌星更為看重的客人準備的私密空間。


七樓是賴昌星的辦公室。是錢權交易,權色交易最後的場所。當時有去過紅樓的人這樣說:一個人如果經歷了從一樓到七樓,享受了紅樓所有的服務,就不可避免地成了賴昌星的俘虜。


這樣精心打造的場所,把很多沒見過資本主義奢華,沒經歷過溫柔鄉名利場的官員們拉下了水,在金錢美色的誘惑下,他們爭先將手中的權力換成進入紅樓的入場券、會員卡,成為了中國最大的走私案、偷稅案的一員幫凶。


而賴昌星自己,也在一次次權錢交易的「黑幕」中越陷越深,不斷踏出自己的底線,到最後,連底線都不復存在。這位商人在嘗到獲得「特權」的甜頭之後,再也不會踏踏實實地做產品、管經營,而是把所有投入都用在對「特權」的追求上。這樣的商人,在廈門呼風喚雨,資產在短期之內迅速增加,這樣的風氣,讓真正實幹卻四處碰壁的企業家寒心不已。


當過廈門大學校長、著名的經濟學家王亞南曾有句名言:「秦漢以後,歷代中國商人都把鑽營附庸政治權力作為自己存身和發財的門徑。」賴昌星正是這句話最好的案例。


3


潛逃12年拿不到一張綠卡


終究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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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東窗事發後,憑藉著手裡香港護照的免簽便利,逃往了加拿大。在那裡,他想盡辦法要為自己弄一張「綠卡」,以躲避被驅逐回國。


由於是以遊客的身份進入加拿大,賴昌星的簽證過期後,本來是要被驅逐的,但他在此刻申請成為「難民」,多次的申請、駁回、上訴、再駁回,賴昌星為了留在加拿大,製造了加拿大有史以來時間最長的難民申請訴訟案。


加拿大政府也是沒見過這樣的「無賴」,按照法律,他們沒有辦法把一個正在申請難民資格的人驅逐出去,只能這樣跟他耗著。在此期間,賴昌星的行動也受到限制,比如他曾經被軟禁在溫哥華的豪華公寓里,後來又改成可以出門,但是晚上必須回家。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再次拒絕賴昌星及其家屬的難民身份申請,移民部隨即進行了遣返前的風險評估。2006年5月,賴昌星因「非法移民」身份被捕,準備被遣返,但賴昌星又再提出上訴,案件又一直展開拉鋸。隨即加拿大聯邦法庭開庭審理賴昌星遣返案,裁定暫緩執行遣返令。


就這樣耗了12年,賴昌星都成了加拿大移民局和法庭的「老賴」了,只要他還肯花高價請律師,似乎官司就可以一直打下去,他也可以繼續賴在加拿大。最終,中加雙方談妥了引渡遣返事宜,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到2012年5月18日,他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至此,這位製造了中國最大走私、偷稅案的商人,最終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不管你多麼有錢,多麼有權勢,只要違法犯罪,沒有正常國家給你發綠卡,你會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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