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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讓離婚的姐姐來家住,然而姐姐不打算走了……

商小妹帶你重新認識重慶

親人有難,家人本該幫助和扶持

而家住北濱路的這對夫婦

卻為自己幫忙過了度而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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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丈夫讓離婚的姐姐搬來療傷

5日,記者在觀音橋見到了"紫瑩",她叫羅月,她一頭長髮,穿著黑色短袖,是一名年輕媽媽。29歲的她看上去神情憔悴,"因為這件事情,我和丈夫常常吵架。"羅月說,自己和丈夫曾經的好心,反而成了夫妻感情的隱雷。

羅月不知道怎麼讓住了一年的姐姐搬走

羅月和丈夫齊先生都在國企上班,兩人有個兩歲多的女兒,在北濱路城市印象小區按揭了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丈夫的母親和羅月住在一起幫忙帶孩子,本來一家四口和和睦睦,而去年,他們得知了丈夫姐姐齊女士離婚的消息。

「姐姐本來住在合川老家,跟以前的丈夫一直是異地居住,感情不合離婚,還帶著一個四歲大的孩子....」丈夫和羅月商量,讓姐姐在重慶找個工作,家裡有一個多出來的房間,可以讓給姐姐住,陪伴她度過離婚的最難關,羅月欣然同意。

隨後,姐姐帶著兒子樂樂搬了過來,由丈夫媽媽同時帶兩個孩子。「我當時沒想太多,就覺得他姐姐可憐,一定要幫忙,反正就多兩副筷子的事情,孩子奶奶也在,可以幫忙一起帶孩子。」後來,羅月發現自己「錯的離譜」。

一住就是一年生活各種不方便

從去年搬進來開始,羅月說,姐姐在家裡住了已經整整一年了。

「才開始一切都很好。兩個孩子,家中更熱鬧溫馨。」羅月說,兩個孩子愛在一起玩鬧,丈母娘照顧兩個孩子,這樣的生活,她和丈夫很快適應。可不到半年,她開始覺得,生活的發展跟她原本想的並不一樣。

「女兒漸漸長大了,會喜歡模仿身邊的人。」羅月說,女兒模仿最多的就是姐姐的兒子,姐姐的兒子調皮,喜歡把玩具和鞋子翻的到處都是,女兒也跟著學,不僅把家裡的東西翻出來,還跟著哥哥在地上爬,弄的滿身灰塵。

兩個小孩子也容易交叉感染,樂樂體質弱,易感冒,女兒也總是跟著感冒,一個月就要感冒一次。

不僅如此,姐姐還經常因為工作忙碌,把孩子交給羅月夫婦帶著。「姐姐在江北一家鞋店上班,有早晚班,周末也常常不在家,就讓我們順便帶著她兒子。」

但是呢,樂樂又特別不讓人省心。一次,羅月帶著女兒和樂樂出門領了個快遞,樂樂轉眼就不見了,讓她在小區里找了一個多小時。「當時把我嚇得呀,根本不敢告訴家裡人,自己悶著頭找,生怕把孩子搞丟。」最後,她才在小區一個角落找到和別的孩子玩的樂樂,一說起那次經歷,她仍然感到後怕。

羅月也承認,對待樂樂,她沒有對女兒耐心,畢竟是別人的孩子,一看見樂樂調皮,她就忍不住頭疼。就連急性子的婆婆也忍不住,常常吼罵外孫,「這樣的寄人籬下的成長環境,對孩子而言,真的不是好事。」

不知如何開口讓姐姐搬走

不知不覺,姐姐在家已經住了一年,有弟弟和母親在,姐姐住的也越來越理所應當。這一年來,羅月一家未收分文,還經常幫姐姐和樂樂買這買那。「姐姐收入低,一個月三千不到,實在困難,從一開始住進來,我們就沒要過她一分錢。」

羅月說,不讓姐姐住下去不是計較錢的問題,而是100平不到的房子,六個人住著實擁擠,生活習慣和教育觀念的不同也讓她和丈夫難以忍受。情緒累積上來,她只能和丈夫吵架宣洩,「我也知道這樣不對,可是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啊。」

「這件事情,我們也諮詢過媽的意見,媽雖然不太喜歡外孫調皮,但還是希望我們住在一起。」

因為這份難言的尷尬,羅月夫妻倆只能寄希望於姐姐自己提出搬走。「前些日子,姐姐說有自己朋友邀請自己合租,離上班地方很近,我們還以為,姐姐會提出搬走。」還沒等羅月高興,姐姐便說,但是自己考慮到,在弟弟家住,有孩子外婆和羅月一家人照顧她更放心,所以拒絕了朋友合租的要求。言下之意,是要在羅月家長住下去。

記者致電羅月婆婆,詢問她對女兒常住兒子兒媳家的看法,鄧女士稱家裡確實擁擠,但女兒確實收入有限,只要不是大的問題,還是希望兒子一家可以盡量幫忙,「畢竟都這樣住了一年了。」

而羅月的媽媽陶女士卻告訴記者,就是因為女兒家太過擁擠,孩子玩具衣服到處都是,自己都不想去女兒家探望孫女,其他親戚也不願去女兒家探親,「幫忙還是該有個度。」羅月媽媽說,家裡兩個孩子,教育生活都不方便,還是應該讓對方儘快搬走。

「可是每次讓姐姐的話到嘴邊,都不好開口。」羅月嘆氣,自己和丈夫都是軟脾氣,丈夫從小和姐姐一起長大,這個惡人,他們都不知道怎麼當。

幫助親友是否應該有度?

記者在北城天街隨機採訪了23名市民,超8成受訪者認為,幫助再親近的人也應該有度。

幫表哥介紹工作,辭職後又想吃回頭草

家住新牌坊,在江北一家會計事務所上班的張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曾經幫下崗表哥在朋友的公司找了個保安的工作,朋友還幫表哥交了社保,本來是一件好事,幹了幾個月,後來表哥說工資太低,拼死拼活辭了職跳槽,出去了又發現沒有原來單位好,又讓自己幫忙,讓張女士給朋友說情讓自己回去。「這件事把我氣慘了!還把我弄的我兩頭不是人!」

借錢給表弟不用還,被親戚當大款

經營裝修公司的48歲胡先生也稱,自己曾經借了三萬元給表弟湊老家房子的人首付,後來表弟實在還不出來,他就給表弟說慢慢還,實在不行就算了,這件事情傳開後,所有親戚都把他當大款借錢。「我現在真的後悔借了錢,現在不借也不好,借了又怕拿不回來錢。」

切記自己的原則和底線

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周小燕稱,在這個六個人小家庭中,羅月一家三口是一個家庭,丈母娘是一個家庭,姐姐和兒子樂樂又是一個家庭,三個截然不同的家庭融合在一起,姐姐的家庭是其中最格格不入的,這是矛盾的起因。

要想解決矛盾,必須要讓姐姐一家離開,姐姐離婚,家人幫忙,已經讓姐姐度過最難關,不能因為幫助親友,而影響到自己最重要的和丈夫女兒組建的家庭。目前,羅月和丈夫已經統一觀點,讓姐姐搬走,而這句話,絕不能讓羅月去說,可以讓丈夫母親代為轉達勸說,若母親不願意,也只能羅月丈夫開口,向姐姐坦誠自己的想法,你們已經在姐姐最困難的時候幫了忙,於情於理都已經儘力,長期在一起生活確實不合適。但要注意說話語氣和方法,也別趕著姐姐走,給姐姐一個月期限,讓姐姐有準備,否則長期下去,只會因為面子因小失大,傷害夫妻感情,影響家庭。

另外,幫助親人也一定要有底線,秉承「親兄弟明算帳」「救急不救窮」「事不過三」原則,讓自己的付出有度,幫助親人最好事先亮出底線,比如親人困難,要住自己家最多只能住三個月等,讓對方提前有心理準備。

你們遇到過這種親戚嗎?

如果是你

你會怎麼辦?

END

文/編輯 by 蔡蔡

來源 by 都市熱報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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