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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老總服刑期間寫2000字悔過書:判我4個月不冤枉

(原標題:服刑期間寫下2000字《現身說法悔過書》 醉駕老總:判我4個月不冤枉)

雜誌社總編輯志高(化名)在看守所中寫下2000字《現身說法悔過書》

48歲的雜誌社總編輯志高(化名)因醉駕被判拘役四個月,在看守所中他誠心寫下一篇2000字的《現身說法悔過書》,希望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和對此事的認知變化,啟發更多的人。6月5日,記者來到江岸區看守所,與志高面對面,還原他從案發當晚直到進入看守所後的一系列心理變化。

回顧酒後開車出門時的狂妄、發現交警時的驚慌、送檢醒酒時的後悔、法庭宣判前的遮掩、進看守所後的心灰意冷和如今已能夠平靜面對這一事實,志高說他這大半年裡一直沒有停止思考和反省。談話中,志高用到最多的詞語是「改造」,他說,「我的情緒、思想和人生觀都因為這一次經歷進行了深刻的改造,重獲自由後,我一定會把酒後不開車這一原則用更生動的方式告訴身邊的每個人。」

回顧醉駕被抓至法庭宣判全程,自言「真不冤枉」

記者:你醉駕當晚經過是怎樣的?

志高:去年9月25日,我騎著共享單車去跟朋友吃晚飯,喝了6兩42度的白酒後,坐計程車回家,當時家裡就我一個人。晚上快11點的時候,又有個朋友邀我夜宵,我就開著車出門。接了一個朋友上車後,我把車開到竹葉山轉盤,從二環線高架上長江二橋方向的匝道,爬坡結束後就看見大概20米外有交警在設卡。「完了!」我當時就慌了,但也沒有退路,我就慢慢把車開到交警身邊,停車,吹氣,當場吹的數值是150,肯定是醉駕無疑了,後來就被送去抽血檢查和強制醒酒。那天晚上我思緒萬千,既有「一定會進去」的絕望,又擔憂生活和事業的各種不良後果,那也是我最難忘的一晚。

記者:從什麼時候開始真正認識到酒後開車是個嚴重的違法行為?

志高:其實直到宣判結束那一刻之前,我一直都抱著「也許能搞定」的幻想。我上世紀90年代畢業於武漢的高等院校,事發前是一家國有文化出版企業的法人代表,事業也算小有所成,因此在取保候審期間,我一邊竭力向親近的同事、親友遮掩此事,一邊暗暗尋找各種「關係」,寄希望於逃過法律的懲罰。然而當「拘役四個月」的一審宣判結果下達後,我認真與律師溝通為什麼會有這個結果,這時才真正意識到,是我的行為讓我自食惡果。我放棄了上訴,也是從那一天起,真正開始悔過。

記者:我了解到目前江岸區看守所里共有10多名因為醉駕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但你被限制自由的時間是最長的,你知道原因嗎?

志高:知道。其實我不是初犯,而是累犯,因此後來對「僥倖心理」的認識尤其深刻。我曾經酒後開車過多次,甚至遇到過交警在路面設卡抽檢,但我一直沒遭遇過非常嚴重的後果,甚至我還有些慶幸自己的「運氣」,也正是因為抱著這種僥倖心理,我才會落入現在的境地。結合我當時的血液酒精濃度、多次酒後開車等行為,我被判拘役四個月真不冤枉。

從煩躁到消沉再到接受,如今他只想告誡他人「酒後別開車」

記者:服刑之後心理上是不是有個變化的過程?

志高:剛開始第一周,我的心情是抱怨、煩躁的,抱怨被人「忽悠」讓我竊以為可以脫罪,煩躁「醜事」肯定馬上人盡皆知。當時我的管教民警程笑寒第一次談話持續了半個多小時,我很感激他。後來漸漸開始面對現實,就生出一種「我居然落入此境」的自暴自棄,每天心灰意冷,感覺自己所有的未來和希望都一片灰暗,這時看守所里好幾個民警都耐心跟我談心,也是在這個時候,他們指出「醉駕危害特大」這一點,讓我一邊後怕一邊慶幸。為什麼呢?因為酒後的反應能力、判斷能力、操作精確度都會變差,一旦發生事故,不是毀了我的家,就是毀了別人的家,而一旦產生這種後果,就不是我服刑幾個月能解決的問題了,這種後果的影響可能是一輩子的。再後來,通過管教民警一次又一次的談心、談法律,我的消沉慢慢被排解,他們也鼓勵我,應該趁這段期間認真思考重獲自由後該做些什麼,這也是我最近一直在做的事。

記者:寫《悔過書》的初衷是什麼?

志高:從我開始對這件事有相對正面的認識之後,我就改換了一種比較積極的態度。剛進看守所,每天都數著「1,2,3,4……」,感覺被禁錮的日子越過越長,如今我改用「20,19,18……」來數距離重獲自由的時刻還有多久。到6月24日我就能離開看守所了,我現在已經想到很多出去後要做的事,其中一件就是盡我所能地將「喝酒不開車」的這個原則紮根於更多人的生活選擇中。上個月在江岸區與某單位進行的一次普法宣傳活動中,我寫下這篇文字,既是悔過也是總結,更是對今後的警醒,希望在我身上發生的這件事能夠讓更多人對酒駕這件事有清楚的認識,不要以為可以僥倖為之。

擔心孩子和工作,希望大家以他為戒

記者:事情發生後,工作和生活的變化肯定很大,你現在最擔心什麼?

志高:我的妻子、兒子和上級單位紀委工作人員都曾來看守所探視過我,他們一邊扼腕嘆息,一邊也安慰我。兒子明年高考,平時很調皮的,來看我的時候也說「爸爸,我會好好學習」,而我卻非常內疚,一方面是沒給兒子做好行為上的表率,一方面是擔心我這個「污點」會影響兒子今後的人生。工作就更不用說,事發前我是一名黨員,如今被刑事處罰後,肯定被開除黨籍,而且發生這件事,同事會對我的自律能力、管理能力產生質疑,我還能不能成為一個令大家信服的可以與之共事的人,也許會成為單位考慮是否繼續用我的重要考量標準。

記者:如果跟人現身說法,你會怎麼說?

志高:就像《悔過書》里寫的,我喝了3杯白酒被判了4個月,平均一杯酒要坐牢40天!我想,誰聽到這個真真切切發生在我身上的事,都不會無動於衷吧?也希望大家都不要覺得「酒後開車」是小事,它的危害性一點也不小,畢竟不能真的等到已經發生惡性交通事故後才來後悔吧,希望大家以我為戒。

我後來反覆思考過,如何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酒駕」的可能性,與帶車來喝酒的司機同桌吃飯的人可以借鑒——現在大家都擔心喝酒後第二天沒車不方便,所以幫忙叫代駕是平常的事,但更穩妥的方式是,要讓一個人全程護送飲酒人和車都平安回到家人身邊,一定要落實到他的家人,才能放心離開。像我當天完全是自己「作」,本來都平安到家了,如果當時家裡有人攔一下,也許我就坐計程車出門了,也就不會有後面的事。

《現身說法悔過書》(節選)

酒駕成本太高平均一杯白酒坐40天牢

「經歷血檢、強制約束醒酒、醉駕中心立案辦案傳喚、看守所羈押、取保候審、檢察院傳喚公訴、法院傳喚審判,這個過程中我是在煎熬中等待、忐忑中期盼。」

「事發前一晚我發現有查酒駕,所以就輕率地期盼第二天不會再查,最後我被關押在看守所時,才知道天天都在查酒駕,天天都有被送進看守所羈押的。」

「我兒子馬上讀高三,在這關鍵時期,我犯了這麼大的事,對他肯定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家長的管教對孩子是最重要的,還聽說我這個事對兒子的成長乃至未來擇業就職都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心裡很是愧疚難受,萬分後悔。」

「因為醉駕而蹲大牢,肯定會遭受大家的批評和扼腕嘆息,特別是在自我管理控制能力上會遭受到大家的嚴重質疑,對於一些交往不深、了解不多的朋友,極可能還會對我形成一些不好的印象,真的是名譽掃地。」

「以前我總認為健康、快樂、幸福是人生追求的基本價值,但整天囚禁在看守所,每天面對森嚴的鐵門、鐵窗、鐵網、鐵鐐鐵銬和高立的圍牆時,我深深感嘆:自由價更高。沒有自由,快樂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沒有自由,深陷囹圄,幸福更是虛無縹緲、無從談起。」

「這篇以身說法的文字只是想說明,違法犯罪的成本太高,代價太大。我就喝了3杯白酒,換來4個月的大牢,平均一杯白酒要坐40天牢,悲催!所以,警鐘要長鳴,且行且珍惜,一定要時刻牢記並真正踐行『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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