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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財政經濟史研究的里程碑著作|羅玉東《中國厘金史》

中華現代學術名著200種第29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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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厘金史》是中國近代財政經濟史研究的里程碑著作,徵引文獻資料相當豐富,除了二千多件清代厘金檔案外,還搜集了清代厘務機構編製的各種文件、表冊和章程等,按類分章,敘沿革、規章,論利弊,頗有中國傳統志書體例,兼史書據實紀事風格,將中國優良的史學傳統融匯到了與國際接軌的近代學術規範之中,成為後來研究中國古代厘金問題的典範之作和基礎之作。

——周育民

20世紀上半葉清代財政史領域最具代表性的研究著作。

——陳鋒

中國近代財政經濟史研究的里程碑著作|羅玉東《中國厘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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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人以著述聞名於世,世人慕其名而求知其人。以近代資訊之發達,著名學人的身世大抵均可求索而得。近世以著述聞名天下而身世幾無人知者,恐即羅玉東先生一人。

羅玉東成為中國近代著名的學者,是他向學術界貢獻了一部巨著《中國厘金史》。這部著作作為國立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叢刊第六種於1936年8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1970年台灣學海出版社、1977年香港大東圖書公司、1979年台灣文海出版社等先後影印再版。商務印書館再將此書列為民國學術精品叢書再版,足見此書在中國學術史上的地位。

在1936年《中國厘金史》初版之前,國內僅有王振先的《中國厘金問題》(商務印書館1917年版),其有關中國各省厘金的情況,主要參考了吉田虎雄《中國關稅及厘金制度》(東京北文館1915年版)的有關內容,還談不上嚴格意義上的歷史學術專著。

《中國厘金史》初版之後的半個多世紀,雖有若干有關中國厘金問題的新著出版,如何烈《厘金制度新探》(台灣中國學術著作獎勵委員會叢書第61種,1972年),美國學者Jr. Edwin George Beal《厘金的起源》(The Origin of Likin, 1853-1864, Harvard UniversityPress Cambridge, Mass. 1958)、鄭備軍《中國近代厘金制度研究》(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版)、徐毅《江蘇厘金制度研究:1853-1911》(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等專著以及為數不少的論文,或基本史實、數據均出自羅玉東的著作,或僅在某些地區或時段在羅著基礎上有所拓展,在晚清厘金的全貌上,未脫羅玉東著作的範圍。

半個多世紀以來,在涉及晚清財政經濟領域的林林總總的學術論著中,《中國厘金史》始終保持著引用率最高的記錄。一位年青學者,僅以數年時間,在幾乎完全是一片處女地的領域,打下了極為深厚紮實的研究基礎,奇峰突起地豎立了一塊迄今為止難以攀越的學術豐碑,這就是羅玉東與他《中國厘金史》的魅力。

《中國厘金史》的結構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部分:

(一)厘金的起源與沿革

(二)稅制

(三)收支概況

(四)各省厘金

(五)厘金統計資料

在厘金起源問題上,羅氏最突出的貢獻在於從清代稅制結構中商稅明顯偏弱、財政收入缺乏彈性,闡明了在太平天國運動蓬勃興起,以往捐納報效等臨時籌款措施難以為繼的情況下,重在征商的厘金制度興起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厘金的推廣和延續,不僅是清朝財政的需要,還有著重農抑商傳統經濟思想的支撐,對於近代財政結構和稅制的演變影響深遠。

在厘金稅制上,羅氏全面地敘述了百貨厘金的種類、稅率、課厘對象、征厘機構、征厘手續、報解考成以及與子口稅的關係等問題,並且分析了厘金制度的弊端。舉凡清代厘金制度的基本方面,羅氏幾乎無不涉及。

羅氏十分細緻揭露了清代厘金的種種弊端,如徵收過程中的大頭小尾、賣放、私征、匿報罰款等,勒索商民的種種手段,如挂號錢、划子錢、查船規費、查貨規費、灰印錢、浮收折價、出票錢、驗票錢、填換運照錢、換票錢和肆意苛罰等。厘金推廣之後,咸豐八年(1858),列強為利於洋貨在內地銷售,在《天津條約》中規定了子口稅制度,洋貨進入內地後交納子口半稅後,不再另納厘金,這使中國工商業處理十分不利的地位。羅氏指出,清政府之所以接受列強的要求,一是目光短淺,未識利弊;二是子口半稅歸海關徵收,稅歸中央。子口稅推行後,各省督撫對進口洋貨減征厘金以廣招徠,對絲茶等大宗出口土貨先捐後售,以進行抵制,但對中國工商業之利益與發展,並未顧及。

光緒二十七年(1902)中英商約簽訂,達成加稅裁厘的協議,列強並未踐約,也是因為厘金與子口稅的並存,有利於洋商而不利於華商。羅氏通過厘金制度種種弊端的細膩而詳盡的論述,深刻地揭示了厘金制度是摧殘中國民族工商業發展的一項惡政。

有關清代全國厘金的收支,關係到清代厘金在財政中的地位,需要處理大量統計資料。羅氏沒有簡單地給出一個經驗估值,指出清代厘金在財政收支中的比重,而是就已有數據和相關文獻,儘可能地求得接近實際的全國厘金收入總數,並弄清厘金支出的結構。這對於希望得到明確研究結論的讀者來說,似乎有點繁瑣,卻反映了羅氏在學術研究中的審慎。而正是由於羅氏的這種審慎,保留下了大量數據,為學術界在他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進行研究,提供了可能。

羅氏根據二千餘件奏報,對江蘇、浙江、安徽、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廣東、山東、山西、陝西、河南、甘肅、四川、廣西十五省厘金歷年收入作了比較系統地整理和統計,缺報年份採取插補的方法加入彌補,並根據有關文獻資料,對直隸、雲南、貴州、奉天、吉林五省的厘金收入作了估計,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歷年全國厘金收數》統計表。根據這份統計,從同治八年到光緒三十四年(1869—1908),清政府的厘金收入由一千四百萬兩逐漸增加到二千一百多萬兩。書中所附的一百多份統計表,成為學術界徵引清代厘金收支的基本依據。正如羅玉東所指出的,這些數據只是清政府掌握的厘金收入,並不包括地方隱匿和局卡人員浮征中飽的部分。

20世紀二三十年代成長起來的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者,有著良好的國學素養,同時又精通外語,受到了歐美學術傳統的熏陶。因此,那個時代問世的有關中國歷史、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的不少學術著作,能在國際學術界獨領風騷,歷久不衰,在中國學術史上聳起了一座空前的高峰。羅玉東的《中國厘金史》就是在這座高峰上的中國近代財政經濟史研究的一塊豐碑。

《中國厘金史》徵引的文獻資料相當豐富,除了二千多件清代厘金檔案文件以及《東華續錄》、《光緒會典事例》、《碑傳集》、《光緒會計錄》和清末各省財政說明書、清人奏稿之外,作者還大量搜集了清代厘務機構編製的各種文件、表冊和章程等,參考了海關報告以及外人的研究成果。這些厘務文件,現在很少有圖書館收藏,有些已經軼失,尤顯這部著作的珍貴。

在撰述方法上,《中國厘金史》按類分章,敘沿革、述規章、論利弊,頗有中國傳統志書體例,而兼史書據實紀事風格。但是,重要的是《中國厘金史》將中國優良的史學傳統融匯到了與國際接軌的近代學術規範之中。這種學術規範的核心是,研究成果的證據可以檢驗,論證過程必須交代明晰。《中國厘金史》所有的引文、資料都註明了其來源,根據筆者的研究,尚未發現存在徵引失誤或失驗的情況。清代厘金收入的總數,需要處理大量數據,有關這些數據的處理過程,羅氏都有十分明確的交代。除了日文著作以外,羅氏對於有關中英文的研究成果都有充分的了解。

毫無疑問,羅玉東的《中國厘金史》在晚清財政史研究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中國厘金史》所論述的年代範圍僅限於清代,並不包括民國時期厘金的歷史,因此,嚴格意義上說,它只能稱為《清代厘金史》。限於當時的歷史文獻資料,書中所敘及的清代各省厘金創辦時間和人物並不準確。由於羅氏是根據社會調查所抄錄的二千多件清代檔案進行有關數據的處理,有些未被抄錄的厘金檔案未能納入到書中所附的大量統計表中,這需要根據新發現的有關檔案文件進行補充和調整。全書側重於百貨厘金,而對鴉片厘金、茶厘等未作系統的分類研究。此外,由於成書比較倉促,書稿和排印中均存在若干錯誤。儘管存在著這些問題,絲毫不影響其作為一部具有奠基意義的學術專著的歷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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