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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離家出走,丈夫竟想出這樣的「昏招」,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

溫都訊 因妻子離家出走,貴州籍的王某多次尋妻無果後,竟爬上在建高樓頂樓,報警稱要帶著兒子跳樓自殺,以此來尋求警方的幫助。在警方的緊急聯動下,王某雖找回了自己的妻子,但因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蒼南縣公安局處以行政處罰。

6月4日16時15分,蒼南縣公安局110指揮大廳接到一通報警電話,對方情緒激動地稱「老婆離家出走了,他現在帶著兒子在某建築高樓上,要是警方不幫他找到老婆,就帶著兒子跳樓自殺…」110指揮中心指揮長聞訊,立即一邊穩控住報警人情緒,一邊迅速聯絡靈溪派出所、公安消防局等單位趕赴現場開展處置。

民警趕赴現場後,發現報警人正端坐在某在建高樓的邊緣上,雙腿懸於半空,十分危險。在場民警多次試圖和報警人進行電話溝通,均被報警人強行掛斷電話,只得到一句簡單的回復:「幫我找到老婆,否則我就跳下去!」

經了解,報警人王某,40歲,貴州人。前幾日,因家庭糾紛,妻子李某一怒之下離家出走,並拒接王某的任何電話。多次聯繫妻子無果的李某又急又氣,最後竟想到了通過跳樓的偏激方式來尋求警方的幫助。

通過各部門聯動,半小時後,指揮中心向出警民警提供了王某妻子李某的準確位置:嵊州高速服務區。

在110指揮中心一系列的溝通協調後,嵊州高速交警支隊民警將李某送至台州高速,隨後,由台州高速交警接力繼續往蒼南方向行駛。另一方面,蒼南縣公安局也派專人一路北上,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與台州交警「會師」接回「目標人」。

近三小時的生死對峙,橫跨三地近數十通電話溝通,報警人王某在確認妻子已經往蒼南縣走後,終於在民警勸說下離開了危險「崖地」,被民警帶回派出所內。

現,王某因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蒼南縣公安局處以行政處罰。

通訊員 林葉 黃晶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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