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妮:我只是人類進化史中的一個自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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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說:當我發現我重視同性之誼多過男女之情,我便知我青春不再。
而曾經熟悉的人物離世,也會讓我們深感青春不再,甚至時日無多吧。
林燕妮(1943——2018)
林燕妮,金庸謂香港「最好的散文女作家」——當然這隻能算是他們圈中人習常吹捧,但她的散文,確有一種獨特的形態與氣息:既成熟,理智,卻又帶一點優雅的溫柔與天真的愛嬌(與亦舒李碧華很不相同),令人想到這樣的一個女人,正如她寫的:「臉上略有風霜,便是動人,便是性感,那種無可奈何的風姿綽約,令人著迷。」
她說:「我不願相信我的腦袋,寧願聽從我心。」
她說:「在感情上,什麼叫做吃虧?愛情不是商業交易,付出八成要收回十成才算收支平衡。」
她說:「如果我愛一個人,每一天都是我愛他的第一天,第一天的關懷,第一天的喜悅,第一天的等待和分享。」
她說:「女人始終是女人,如果女人出來做事,便要變成男人一樣,失去了女人的本質,放棄了女人最喜歡做的事,那倒是男女不平等了。」
但是,她也說——
「愛情是一種教育,最好你去信,不要去想,一想,破綻便多了。」
「我說過女人最大的事業就是好好地去愛一個男人,但是言出未行,也許是因為一個值得好好地愛的男人比一份值得好好地去做的事業更難找……」
「愛情有什麼大書特書的?機緣巧合你嫁了這一個,娶了那一個,免不了要錯過一些機緣不合的人,其實沒有什麼甲乙丙丁之分,我可以是他的太太,他的太太可以是別人的太太,一切都在乎什麼人在什麼時間出現。哪裡有什麼非君不嫁,非卿莫娶的人?何必數說從前如何誠懇?嫁了娶了就等於一生忠心?我實在不在乎。」
而對於男男女女情情愛愛之外的世態,林燕妮也有她精到的見識,很現代,很香港的:
「有的時候我感到疲倦,不再想擠在人群中爭這奪那。我不是埋怨,我只是個俗人,當我擠在繁華的社會裡的時候,我也是爭這奪那的,人在什麼社會,便要有什麼活法,倒不是存心去爭,你若不鞏固自己的立足點,人家便要推倒你,踐踏你……我並不淡泊,也不超脫,不能落在瘋狂向前走的人群後面仍然覺得心滿意足,也不能夠當自己飄逸不凡,不屬於那一堆群眾,我只是人類進化史中的一個自然現象,活在什麼社會裡便要做到十足而已。
「自由的生活方式是需要付出代價的,那些代價便是塵世間的名位金錢,不用俯仰由於人,才能生活得像天馬行空那樣。……正如未經繁華,人不可以說自己是返璞歸真一樣。入世的自由比出世的自由更難得一千倍,出世的自由是孤立自己,為自己創造另一個小世界,入世的自由是主宰一切,以免一切去主宰你。
林這一生似乎也踐行了這些信條,活得「十足」——雖然其中相當原因是因為幸運:她出身優渥,受過良好教育,擁有國外名校文憑,人長的漂亮又時髦,當過大學舞蹈團女主角,當過電視主持,獲得過香港最佳衣著人士獎,還曾經投身商界,經營廣告公司頗有成就,活躍於社交且交與的都是些名流,另外她還有一段極為轟動的情感經歷——和黃霑相戀十餘年,他說:她是我靈感的源泉;她說:我與他的愛情是不能自制的。
(當然其實這底下也是千瘡百孔——她是背負著第三者的惡名和他相戀的,他離婚了卻不和她正式結婚,甚至後來還她的年輕女助手勾在一起。她要分手,他又糾纏反覆,一度鬧到報警。他到底娶了年輕女助手。所以他去世媒體去採訪她,她的第一句話就是:「他死關我什麼事?」「他的才華成就不需我來歌頌。」她這一口氣其實可以理解。她甚至連葬禮都沒份出席,黃太太沒邀請啊。黃太太倒是邀請了其原配及子女——這是應該的。遺產他們應該也有份,雙方還少不得要商量一番呢。)
黃霑繫於2004年過世時。此前我在TVB看到林燕妮,是出席馬賽活動吧,染了頭髮,衣裳穿的妖嬈精緻。我還在現已倒閉的亞洲電視上看到過她擔任「香港男士」的評委。但近些年深圳人也不怎麼看香港電視了。
最後一次「見到」她,就是今天的一個紀念的採訪視頻,她回憶屬於她的香港的繁華時代,而現在,她說,舞會上都是些來路不明的人,現在的舞會一點兒也不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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