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15歲成一家之主,無奈大姑總干預家事,母親便成了沒用的小姐
拔貢,科舉制度中由地方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種。經過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縣或教職。作家丁玲的爺爺與姥爺是同科拔貢,步入仕途後,這倆人同在貴州做官。有一次兩家人聚在一起喝酒吃飯,就此給丁玲的父母定下了娃娃親。那一年,父親不過才兩歲多,而母親還不滿周歲。
然而,定親半年後,爺爺就因病去世了,整個家族從而也開始走向衰落。他留下了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父親蔣保黔是最小的兒子。爺爺去世後,奶奶便帶著孩子們扶靈回歸到了故鄉臨澧縣。
多年後,父母長大了,兩家人遵守之前的約定,19歲的母親嫁給了21歲的父親。但最初姥姥是不同意這樁婚事的,因為常德、臨澧兩地,相距百多里,兩家隔得有些遠。
姥姥心疼女兒,不願讓她遠嫁。可得知父親15歲成一家之主,上無父母,又是一隨和之人,就答應了。但姥姥提出要父親在常德城裡的租屋婚嫁,父親答應了。
可是,新婚沒多久,姥爺就突患急病,撒手人寰了。這個打擊對母親來說非常大,她日夜不停的哭泣,陪在父親身邊,恨不得自己跟隨父親一同離去。但為禮法所制,她又不得不辭別自己的母親、兄弟,乘轎去父親家完成所謂的新婦之禮。
嫁到蔣家後,母親才體驗到這個大家族之大。僅到本房族各親長處拜見,三日才完畢。叔祖母有三,叔嬸氏有七,僅後來常來往的妯娌就有二十餘人、小姑十餘人。由於有許多庭院,設有甬道相通,晚上行走,尚須帶人結伴。
不過,母親也看出了這個家族走向頹敗的景象:虛偽,好奢侈,講排場,不重視教育。而蔣家的許多事情又須經家族議決,因此沒想到此,母親就顯得特別憂愁。
父親是一個善良、隨和的人,他給了母親許多自由,所以母親得以常常回娘家居住。同時,母親也很理解父親,見他因父母去世得早,從未享受過天倫之樂,而且還要受伯叔之欺凌、兄嫂之淡視,也十分同情他的遭遇。
夫妻兩人可謂相敬如賓,但畢竟習性相差懸殊。再加上父親體氣弱,意志消沉。他不讓妻子過問家事,無奈大姑卻總回娘家干預家事。母親雖為這個家的女主人,卻實乃一閑客。後來轉念一想,她不看重物質,心想總不至餓飯,不管事,也少煩心。這樣卻招來了伯嬸妯娌異樣的眼光,都說母親是個沒用的小姐。
當然,母親也不在乎這些,閑暇時則在室中讀書以消磨時光。婚後兩年,家境日漸窘迫。母親的第一個女兒病重時,她只好將自己的衣飾拿去典當用來買葯。但這個三歲的女孩,終不治夭折。
父親這時想去日本學習法律,卻受到家族經濟的阻難,家族祠堂的公積金不給他資助。祠堂原本規定凡家族中男子出外讀書都給以資助,父親也的確下了一番決心去留學。去日本前,甚至把抽鴉片煙的習慣戒除了,還剪去了辮子。
母親也非常支持父親去留學,但由於家族不給資助,家庭實在拮据導致父親中途輟學。無奈之下的父親此後便潛心醫學,熟料日後竟成了一個手到病除的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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