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才可以不經過聯合國同意,直接動武?只有這一種沒人猜得到
軍情
06-08
當初聯合國之所以成立,就是因為世界各國都不想再次看到有二戰這樣的情況發生,所以希望有這麼一個國際組織,來處理各國和地區之間的紛爭衝突,在戰爭爆發之前將其扼殺在搖籃裡面。
然而美國作為聯合國五常之一,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多次主動發起戰爭。例如越南戰爭、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朝鮮戰爭等等。這些都是直接繞過聯合國,美國跟自己的盟友聯合出兵的,所以根本就沒有經過聯合國的同意。
在聯合國的規定中,只有當一個國家受到了外地的侵犯,才可以發動戰爭,否則都是違反了國際法的。所以美國每次發動戰爭都要找一個借口,例如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都是在911事變發生之後的反恐戰爭。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都認為911事件是美國自導自演的原因。
前段時間美國還對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進行了精準打擊,理由是敘利亞政府軍在打擊恐怖分子的過程中使用了化學武器,嚴重危害到了周圍居民的安全。
但其實當時美國並沒有拿出確鑿的證據,然而聯合國對美國的做法也無能為力,畢竟美國的軍事力量太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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