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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后妃的選納範圍與標準

金代后妃的選納範圍與標準

張宏

金代后妃的選納是整個金代後宮制度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只有通過后妃的選納,皇室家族後嗣才得以延續,帝王的家庭生活才得以展開。金代選後遵循「後不娶庶族,甥舅之家有周姬、齊姜之義」[1]1498。金代選立皇后必須是出自女真族的名門望族,主要出自徒單、唐括、蒲察、仆散、紇石烈、烏林答、烏古倫、裴滿。至於選妃以及採選宮女則無明確選納範圍和選納標準,在全國範圍內皆可選納。


一、選納範圍

據《金史·后妃傳》和《金史·世戚傳》記載,金代對皇室的婚嫁制度有明確的規定,所謂:「國朝故事,皆徒單、唐括、蒲察、拏懶、仆散、紇石烈、烏林答、烏古倫諸部部長之家,世為姻婚,娶後尚主」[1]1528,「天子娶後必於是,公主下嫁必於是」[1]2629,即所謂女真皇室完顏部,與上述八部女真世家大族的政治性聯姻。

1.皇后選納世婚制的婚配原則。整個金代都基本保持著世婚這種習俗,絕大多數皇后的婚姻都受到了世婚制的約束。金代雖然帝室婚姻依然遵守世婚的傳統習俗,但實際上已成為皇室與其他別部通過婚姻建立政治聯盟的一種方式。徒單、唐括、蒲察、仆散、紇石烈、烏林答、烏古倫、裴滿等幾部在金建立的過程中,或起兵相助、或自動歸附。在其建國後,又四處征討攻掠,他們無疑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金皇室為了表彰他們在艱苦的統一戰爭中的功勞,也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與他們建立固定的世代聯姻的親屬關係。如金世宗為了拉攏徒單貞於是娶其女為兒媳婦,《金史·后妃傳》中記載:「世宗初即位,貞為御史大夫,自南京馳見。世宗喜謂之曰:『卿雖廢主腹心臣,然未嘗助彼為虐,況卿家法可尚,其以卿女為朕子妃。』」[1]1524此時婚姻的實質發生了變化,這已經不是單純的通婚,而是一種政治行為。有金一代,只有個別皇帝突破了這個界限,如宣宗晚期李氏姐妹受寵得以受封為皇后,這主要是為了保持皇族血緣的傳承,有利於皇位的順利繼承。因為在皇位繼承上,總是儘可能地將庶子排除在外,而以正妻所生嫡長子繼承皇位。

2.妃嬪及宮女的選納無限制。至於普通的嬪妃與宮人則沒有任何關乎民族與出身的限制,但憑最高統治者喜好而已。據《金史·后妃傳》載:金章宗「元妃李氏師兒,其家有罪,沒入宮籍監。父湘,母王盻兒,皆微賤。大定末,以監戶女子入宮。」[1]1527僅僅因為「宦者梁道譽師兒才美,勸章宗納之。」[1]1527又因為「章宗好文辭,妃性慧黠,能作字,知文義,尤善伺候顏色,迎合旨意,遂大愛幸。明昌四年,封為昭容。明年,進封淑妃」[1]1527。由上述引文可知李師兒,身份為宮籍監戶,十份卑微,而且還是漢族女子,因其貌美聰慧而得寵,甚至可以位及後宮皇妃中的最高等級受封為元妃。可見對妃嬪的選納無明確範圍。


二、選納標準

關於選妃的標準和原則,金皇室婚姻沒有具體的選納后妃的標準和原則見諸記載,《金史·后妃傳贊》曰:《周禮》「九嬪,掌婦學之法,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我們不妨透過史料從以下幾個方面鉤沉出金代選妃標準的歷史原貌。

1.女德。在「家天下」的古代社會,對后妃品行的看重,實際上是把選納制度同維護皇室政權聯繫在了一起。遴選賢德睿智的后妃,有助於輔佐皇帝執政,作出重要的貢獻。因而,金帝王選擇妃子在德行上大都遵循如下標準。

首先,要寬容待人,不嫉妒。這是從維護多妻制的目的出發,認為妻子應該順從夫意。據《金史·后妃傳》載:「景祖昭肅皇后,唐括氏,帥水隈鴉村唐括部人,諱多保真,不妒忌,闊略女工,能輯睦宗族。」[1]1500另又據《金史·后妃傳》中記載:「世宗昭德皇后。烏林荅氏,後聰敏孝慈,容儀整肅,在父母家,宗族皆敬重之。既歸世宗,事舅姑孝謹,治家有敘,甚得婦道。後不妒忌,為世宗擇後房,廣繼嗣,雖顯宗生後而此心不移。後嘗有疾,世宗為視醫藥,數日不離去。後曰:『大王視妾過厚,其知者以為視疾,不知者必有專妒之嫌。』又曰:「婦道以正家為大,第恐德薄,無補內治,安能效嬪妾所為,惟欲己厚也。」[1]1520

其次,為人果敢,有智慧,處事敏捷也是金人眼中的一種婦德。據《金史·后妃傳》中記載:「昭祖威順皇后徒單氏,諱烏古論都葛,活刺渾水敵魯鄉徒單部人。其父拔炭都魯海。後性剛毅,人莫敢以為室。獻祖將為昭祖娶婦,曰:此子勇斷異常,柔弱之女不可以為配。」[1]1499乃為昭祖娶焉。另據《金史·后妃傳》中記載:「金世宗母李氏」居上京,內治謹嚴,臧獲皆守規矩,衣服飲食器皿無不精潔,敦睦親族,周給貧乏,宗室中甚敬之。後性明敏,剛正有決,容貌端整,言不妄發。」[1]1518

最後,家教嚴格,謙順平和。《金史·后妃傳》載:顯宗孝懿皇后,「性莊重寡言,父母嘗令總家事,細大畢辦,諸男不及也。」「後素謙謹,每畏其家世崇寵」[1]1524。當年被世宗皇帝選中為太子妃,世宗稱其「家法可尚」。徒單氏其人漢化程度頗高。《金史·后妃傳》載:「後好《詩》、《書》,尤喜《老》、《庄》,學純淡清懿,造次必於禮。逮嬪御以和平,其有生子而母亡者,視之如己所生,慈訓無間。上時問安,見事有未當者,必加之嚴誡雲。」[1]1525再有,據《金史·后妃傳》載:章宗欽懷皇后蒲察氏其人「後性淑明,風儀粹穆,知讀書為文」[1]1527。

2.貞潔。唐宋以來漢族對婦女貞潔的要求越來越高,金人也明令婦女要守貞潔,據《金史·后妃傳》記載:「柔妃彌勒,姓耶律氏。天德二年,使禮部侍郎蕭拱取之於汴。過燕京,拱父仲恭為燕京留守,見彌勒身形非若處女者,嘆曰:『上必以疑殺拱矣。』及入宮,果非處女,明日遣出宮。海陵心疑蕭拱,竟致之死。彌勒出宮數月,復召入,封為充媛,封其母張氏莘國夫人,伯母蘭陵郡君,蕭氏為鞏國夫人。蕭拱妻擇特懶,彌勒女兄也。海陵既奪文妻石哥,卻以擇特懶妻文。既而詭以彌勒之召,召擇特懶入宮,亂之。其後,彌勒進封柔妃雲。」[1]1511由此可知海陵王就因為美女耶律彌勒入宮前失身,而殺了護衛她進宮的迪輦阿沒,且將迪輦阿沒的妻子召入宮裡加以姦淫,以此來報復泄恨。

但同時,如果根據以上史實簡單地認為,金代社會對其婚嫁婦女要求保持絕對貞潔,那麼這個標準則無法解釋其收繼婚和搶劫婚的盛行。實際上,金后妃的貞潔標準在建國前後有所變化。

女真先世自漢、魏以來,已進入父系社會,但還保留有母系氏族社會的婚姻遺俗。《通典》卷一八六《邊防二·挹婁篇》記載:「將嫁娶,男以毛羽插女頭,女和則持歸,然後致禮聘之。婦貞而女淫。」[2]5022《魏書》卷一《勿吉》記載,「女和則持歸,然後致禮以聘之」[3]2219,具有母系氏族社會群婚的性質。「婦貞而女淫」,則具有母系氏族制向父系氏族制過渡性質。母系制向父系制過渡,一方面反映在生身父親對子女的確認上,要求婦女在婚後保持貞操,但由於母系氏族制的長期存在,還不能完全擺脫母系社會群婚的影響,沒有完全禁止女子婚前的性自由。另一方面反映在夫妻居住地的問題上,男子把妻子娶到自己氏族中來。因而,它有別於漢族理學觀念中的從一而終的信條,其所謂貞潔,更多是要求婦女在婚姻中對現任丈夫的忠貞,要求少女在婚前應該守身如玉,這種貞潔觀念並不是出自於女真民族漢化的結果,而是來源於對自身私有財產的保護。在金人看來,妻子同奴僕一樣是屬於丈夫的私有財產,而之所以要求她們貞潔,是認為她們的不貞玷污了男性自身的私有財產。

在金建國之後,根據女真人的傳統,一般來說當兄長去世後,其弟可以續納其嫂。受政治利益的驅使、家族財產的保護、子孫繁衍生息、民族生存的需要,使得女真人在婚嫁方面的倫理道德要求遠不及中原漢族嚴格。在金海陵王之前的帝室婚姻中,這種現象也是存在的。各種同輩婚配,錯輩婚配均存在。例如《金史·后妃傳》記載:「修儀高氏,秉德弟糺里妻也。海陵殺諸宗室,釋其婦女。宗本子莎魯刺妻、宗固子胡里刺妻、胡失來妻及糺里妻,皆欲納之宮中,諷宰相奏請行之。」[1]1512雖然此舉朝中大臣有所異議,但最終還是遂了海陵王心愿。「未幾,封高氏為修儀,加其父高耶魯瓦輔國上將軍,母完顏氏封密國夫人。」[1]1512當然,金世宗之後,這種情況逐漸減少,尤其是錯輩婚配的現象幾乎沒有。這種情況,一方面可能是受到漢族倫理等級觀念的影響,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此時后妃的選擇範圍逐漸擴大,后妃人選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所導致的。

3.容貌。歷朝歷代帝王選擇後宮女子都看重姿色容貌,這一方面是為了後代繁衍遺傳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聲色追求,所以金代帝王也大多對后妃容貌有所限定。如《金史·后妃傳》:「宣宗皇后王氏,中都人,明惠皇后妹也。」「初,宣宗封翼王,章宗詔諸王求民家子,以廣繼嗣。是時,後與龐氏偕入王邸,及見後姊有姿色,又納之。貞祐元年九月,封后為元妃,姊為淑妃,龐氏為真妃。」[1]1532

4.易子嗣。皇位的基礎在於繼承人,我國古代王位繼承走過了兄終弟及制,最終確立了父死子繼,嫡長子繼承製,這就使得帝王婚姻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廣嗣。在帝王無子、皇室血統即將中斷的特殊情況下,帝王選擇婚姻對象時就顧不上所謂門第,出身,美貌,才德等諸多條件,為了得到龍種,不得不降低條件以求廣嗣得到繼承人。

史載章宗在位時,曾命「諸王求民家子,以廣繼嗣」[1]1532,微賤的漢族女子進入宮廷,地位顯赫,其家族也隨之顯貴起來。於是乎有了昔日微賤的漢人「頭巾王,過道史,白酒龐」的女兒被選入宮中,當了翼王(宣宗)完顏珣的妃子。及見王妃姊貌美,「有姿色」,也被納入府邸。宣宗即位後,王氏封為元妃,姊為淑妃,龐氏為真妃,史氏為麗妃。貞祐二年(1214),宣宗賜姓元妃王氏為溫敦氏,賜予女真姓氏後,便名正言順地封元妃王氏為皇后,姊淑妃封為元妃。王氏父祖封為國公、夫人。哀宗即位後,尊其生母元妃王氏與嫡母王后為兩宮皇太后。生母王氏死後,又尊謚為明惠皇后。據載這位明惠皇后在哀宗立皇太子後,「有過尚切責之,及即位,始免檟楚。」[1]1534亦算是一位較重視皇子教育的后妃。

綜上所述,金海陵王之前,對后妃人選的貞潔和倫理輩分要求比較寬鬆。但到金世宗以後,對后妃人選的貞潔和倫理要求逐漸嚴格起來,並逐漸向漢族的選納標準靠攏。我們根據史書對后妃選納方面的記載來看,對於后妃德、容兼備的要求還是始終一致的,因為它們不僅符合其他朝代選納后妃的要求,更是民間百姓娶妻求婦的基本準則。金時雖然沒有系統嚴密的后妃選納制度,但是傳統的民族風俗以及婚姻習俗對其婚姻的影響,現實社會中各種利益的驅動以及社會政治軍事環境的不斷變化的影響,使得金代后妃的選納制度並非一成不變。

參考文獻

[1]脫脫.金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5.

[2]杜佑.通典[M].北京:中華書局影印本,1984.

[3]魏收.魏書[M].中華書局,1974.

(作者為吉林師範大學講師.吉林大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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