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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死五名日本戰犯

原標題:絞死五名日本戰犯


美軍軍事法庭按照被執行人軍銜的高低,把少將軍銜的鏑木正隆首先押進絞刑房。隨著監刑官的口令,手閘推動,活動地板向兩側分開,鏑木就雙腳懸空,瞬間窒息而亡。隨後,其屍體通過2樓的方孔,用繩索吊入下面的停屍房


徐家俊

監獄史學者


1946年年初,美國駐中國戰區參謀長兼駐華美軍總司令官魏德邁將軍奉命在中國上海組建美軍軍事法庭,審判日本軍隊在中國內地和台灣地區以及盟國菲律賓殺害美國空軍被俘人員的有關案件。


美軍軍事法庭就設在提籃橋監獄內「十字樓」的2樓,法庭正面設5個法官席座,兩側坐記錄員和翻譯,記錄員後面為記者席,翻譯席後面3排座位坐日本戰犯,每排6人,共18人。法官對面,一面為檢察官席,一面為辯護士(律師)席。


1946年1月24日,美軍軍事法庭在此開庭審判日本戰犯。軍事法庭的法官、檢察官、辯護士、翻譯、記錄員等全部由美軍軍官擔任。主審法官以美軍米都頓將軍為首,檢察官由韋斯中校等2人擔任,辯護士為赫金斯中校、藍文少校。

上午10點整,法庭宣布開庭。法官先命記錄員宣誓,又命翻譯咸俊龍上尉等3人宣誓,宣誓畢。首席檢察官韋斯中校起立宣讀美軍各項命令及起訴目錄,由法官承認收到,准予備案。法官、檢察官、辯護士等先後起立宣誓,然後由檢察官宣讀起訴書,指控日本戰犯鏑木正隆等18人的罪行。


這是抗戰勝利後中國境內第一次對日本戰犯的審判。18名被告均是日本戰犯,他們分別是侵華日軍第34軍參謀長鏑木正隆少將、日本漢口憲兵隊司令福本龜治大佐、少佐酒井定次、大尉小阪慶助、准尉藤井勉、曹長增井庄造等。


首犯鏑木正隆,1897年生於日本石川,先後畢業於陸軍士官學校和陸軍大學。1944年11月,一架美國飛機在漢口上空被擊毀,時任日本武漢駐軍的第34軍參謀長鏑木正隆,指揮部下對捕獲的3名美國飛行員進行百般磨折,日軍將他們遊街示眾,後在火葬場用麻繩將他們絞死,其中兩人當場死亡,另一人逃走後,又被日軍抓到並勒緊麻繩絞死,最後將這3人的屍體焚化。


1945年8月,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鏑木作為戰犯從日本被引渡到中國,關押在提籃橋監獄。美軍軍事法庭於1946年1月24日首次開庭審理,以後又多次開庭。


2月11日上午,軍事法庭又一次在提籃橋監獄公開審訊鏑木正隆等18名日本戰犯。法庭上除了原來到庭旁聽的60名新聞記者外,又增設了100個旁聽席,並於當日早晨在監獄外發旁聽證,任何人均可領取,發完為止。除原定攝影記者外,其他人員不得拍攝照片。12月18日的庭審,原美國空軍飛虎隊司令陳納德也到庭旁聽,軍事法庭特地為陳納德設立了首席旁聽席。

2月28日,美軍軍事法庭對18名日本戰犯進行宣判,判處鏑木正隆、藤井勉、增井庄造、松井耕一、白井輿三郎5人死刑。分別判處福本龜治等11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12年、3年、2年、1年半,1人無罪釋放。


由於1944年12月3名被俘的美國飛行員由日本人執行絞刑而死亡,這次美軍軍事法庭也採用絞刑的方式來執行這5名日本戰犯的死刑。這座絞刑房在此之前曾經執行過兩個印度人,平時一直關閉不用。現在一次要對5名日本戰犯處以絞刑,這在提籃橋監獄歷史上是空前絕後的。


1946年4月22日上午8時,鏑木正隆等5名日本戰犯被美軍憲兵用繩索反綁雙手,解押到該大樓3樓一個與絞刑房相連的房間內,由美軍軍官漢姆上尉用日語簡要地宣讀了他們的主要罪狀,並嚴肅宣布今天將對他們執行絞刑。


漢姆上尉詢問他們,還有什麼話要交代。鏑木等4人臉色蒼白,神情甚為鎮靜,均搖頭不語。只有軍曹增井庄造苦笑了一下,慢條斯理地說:「我早知有今日下場,事先已把遺書寫好,日期簽署的是4月20日。今天是4月22日,請求你們把遺書上的日期改為4月22日。」漢姆上尉點了點頭,回答道:「放心,可以辦到。」


在這5名日本戰犯中,只有增井庄造過去在教會學校讀過書,故而比其他4個人考慮問題更周到些,死到臨頭,還想到遺書日期的準確性。

8點15分左右,美軍軍事法庭按照被執行人軍銜的高低,根據從大到小的原則,把少將軍銜的鏑木正隆首先押進絞刑房。隨著監刑官的口令,手閘推動,活動地板向兩側分開,鏑木就雙腳懸空,瞬間窒息而亡。隨後,其屍體通過2樓的方孔,用繩索吊入下面的停屍房。接著准尉藤井勉、上等兵白井輿三郎、曹長增井庄造、松井耕一相繼入室就刑。


他們的屍體經過法醫驗屍後,送它處焚化。


曾任美軍統帥和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私人衛士的巴薩克中尉是該次對5名戰犯實施絞刑的執行者。現場監刑者和證人有美軍韋斯德上校、美新聞聯絡組裡休凱脫中校、美戰犯審判委員會法官威林斯少校、加藍特上尉以及美國憲兵5人。其他無關人員和新聞記者一律禁止入內,謝絕參觀和採訪。美軍軍事法庭在執行絞刑期間,利用電影設備對絞刑的全部過程進行了拍攝,留存影片資料。


鏑木正隆等5名日本戰犯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處絞刑後,國內許多媒體相繼進行了報道。《中央日報》的標題為「日戰犯五名在滬處絞刑」,《新聞報》的標題為「絞刑台上日戰犯五名伏法記」,《大公報》的標題為「絞決日戰犯,漢口暴行案要犯五人美軍昨在滬依法處死」。

提籃橋監獄是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境內第一個審判日本戰犯的軍事法庭所在地,先後有數百名日本戰犯關押在獄中,其中還包括屠殺南京30萬同胞的主犯,1947年4月26日槍決在南京雨花台的谷壽夫中將。1946年1月至9月間,共有47名日本戰犯受到美軍軍事法庭的審判。1946年4月至1948年9月間,先後有19名日本戰犯在獄中處決,其中執行絞刑5人,執行槍決14人。


從對日本戰犯的關押人數、審判人數和執行死刑人數上來講,提籃橋監獄則遠遠多於日本的巢鴨監獄。


責任編輯:鄭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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