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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城/久肆

2018.6.7

第一次看見那座城是在他的眼裡,那裡住著形形色色的人。在那座城裡形形色色的人群中你一眼便望見了他,那時起你就堅信他會是你的愛人,後來事實亦如此。

在一起這件事情發生得自然而然,畢竟你已經走進了他的城。你和他開始逛街,喝同一杯果汁,看同一場電影,坐同一趟車。你還會同他牽手,擁抱,趁他不注意的時候踮起腳尖親吻他。那一刻視線越過他的肩頭,你第一次看見了麋鹿。

長著白色大角的麋鹿,它就定定地站在離你只有不到十米的地方,抬著頭,偶爾動一動耳朵,似乎一點也不畏懼這街道上的人來人往。你從它的眼睛裡看見了他的背影。

他把你抱緊在懷裡,你把頭埋在他的胸膛。你輕聲說,麋鹿。他摸著你的頭髮,說,這是我的城啊,我們才不會迷路。

從那以後,你總是看見麋鹿,三五成群的麋鹿,各式各樣的麋鹿。它們頂著白色大角和陽光,出現在你和他路過的每個地方。

人們對它們的出現保持著看不見般的漠不關心。

麋鹿們總是遊盪。你想,也許它們只是在這座城裡迷了路。

有天,你和他在咖啡館裡,窗外有細細的雨,沉默時不時出現,他低頭用小勺子攪拌著咖啡,窗戶外面有隻麋鹿在啃著矮樹叢的枝葉。你絞盡腦汁想打破這種無話題的沉默。

於是你問,為什麼城裡會有麋鹿呢?

麋鹿?他抬起頭,吃驚地看著你。

在哪裡?

你指指窗外。

什麼都沒有啊,他看了一眼便疑惑地轉回頭。

可麋鹿依舊在那裡,咀嚼著嘴裡的樹葉,不時露出紅色的舌頭,大大的整齊的牙齒。

他放下勺子,開始喝咖啡。對你所說的麋鹿絲毫不感興趣。

你沒有再開口,繼續望著麋鹿,第一次感覺到心與心距離的遙遠,即使身體的距離如此之近。

你想起曾經問過他,喜歡和愛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他和你說,喜歡是一個人的事情,你可以為一個人掏心挖肺,獻出自己擁有的,或是賭上你還未擁有的一切,不求任何回報。而愛是兩個人的事,是彼此的聯繫是共同的付出是心與心之間的默契。

可你突然感覺,愛是一件艱難的事情,有種無聲無形的東西在讓你們逐漸地距離遙遠,你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他也不知道你在想什麼,就算急切地想知道對方所想,一切仍像只蝸牛爬竹竿般白費力氣。

兩個人只能做各自的事,說各自的話,作為愛的前提也就並不存在。

你只是喜歡他,而他,也只是喜歡你。

你站起身,朝外面走去,他問你要做什麼,你回答,

「我想去摸一摸那隻麋鹿。」

你只是在他的城裡迷了路的麋鹿。

後來你們如同大部分情侶一樣,莫名其妙地就分了手。那天晚上你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哭了很長時間。

酒吧里一個男人湊過來,身上帶著濃重的煙酒味兒。你皺眉頭,男人開口,一個人?

你沒有理他。

男人抬起胳膊,撐著下巴,你瞥見了那隻汗毛密布的手臂上的麋鹿紋身。男人繼續試著和你搭話,給我講個最短的悲傷的故事吧。

你低下頭,我想他,可我們不適合。

你抬起頭,男人已經不知道去了哪裡,帶著手臂的麋鹿紋身。

從酒吧出來的時候你沒有看見他,也沒有看見麋鹿。這裡不再是他的城了。可你還記得,你是從他的眼裡,看見了這座城。

-END-

文字 / 久肆

排版 / 老貓

圖片 / 網路

高考加油!你們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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