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當天妻子只因一句話就被丈夫暴打:這是愛人還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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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和老公領結婚證的那天嗎?
相信很多人的心情正像《歌曲》紙短情長裡面唱的那樣:
「怎麼會愛上了他,並決定跟他回家,放棄了我的所有我的一切無所謂…我的故事都是關於你呀」
期待又甜蜜還有點小緊張。
然而,這兩天在微博上瘋傳的一條發生在婚姻登記大廳的視頻,讓眾多網友大呼三觀盡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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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本來是一件高高興興的事情,誰知道證還沒有辦,男方就突然暴打女方!
這個男人下手的狠毒程度,彷彿對方不是他的未婚妻,倒像是殺父仇人。又是揪頭髮,又是鎖喉,完全看不出對方的一絲一毫的關愛之情。
直到女方倒地之後,這個男的仍然不依不饒。
而讓男方反應這麼激烈、不過是姑娘的一句玩笑話:「我要考慮一下」
看到這裡,想必大家都會認為這樁婚事大概是涼了,誰願意和這樣的男人過日子啊。
不過也好,在結婚之前認清了男人的真面目。
可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到了下午,姑娘又跟著男子來領證了!?
網友們瞬間炸開了鍋:
雖然說結婚是人家兩個人自己的事情,外人也管不著,但是對於這個姑涼的選擇,我和網友一樣很擔心。
這樣脾氣暴躁、愛動手的男人對她來說絕非良配。
真正愛你的男人,會收斂自己的脾氣,即使生氣地摔門而去,在路過街角那間你愛吃的蛋糕店的時候,仍然會擔心你會不會餓肚子,打電話問你要不要吃。
這個姑娘明知道對方是個火坑,還往裡面跳,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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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說:「不就是打了幾下,有什麼要緊的,哪個男人著急了還沒動過手」
然而家暴這種事情就跟出軌一樣可惡,甚至比出軌更可惡。因為家暴從來只有兩種情況,要麼0次,要麼無數次。
家暴不僅僅是家庭內部的事情,處理不好,真的死人的。
只要我們隨手一搜,就能找到各種家暴致死的事件:
嫁錯人的婚姻,就是一把折磨女人的鈍刀,要麼時時刻刻要她疼,要麼有朝一日要她命。
還記得前幾年讓無數人震驚的殺妻藏屍案嗎?
整整六年的時間,犯罪嫌疑人葉江年不斷對妻子實施家暴,即使在孕期也沒有停止對自己的妻子下毒手。
為了孩子,即使前後被打住院18次,依然選擇堅持。惡人永遠不會收手,最終她還是沒能用忍耐換回丈夫的憐憫。
這樣的丈夫簡直就是人渣。
《今日說法》欄目也曾報道過一起家暴事件:
主人公叫做董珊珊,婚後不到十個月就被禽獸丈夫毆打致死。
她被送進醫院的時候,醫生診斷書上的每一條都讓人心酸。
而她僅僅才26歲,滿心以為找到了一個可以幫她遮風擋雨的人,誰知他帶來的只有無窮無盡的噩夢。
而他的丈夫僅僅判了6年6個月,在出獄不久又娶了一個媳婦。
而董珊珊的家人卻永遠失去了自己的女兒。
嫁錯人,比一輩子不嫁人,要可怕1000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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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這些家暴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喜歡家暴的老公都有一個共同點:情緒極度不穩定,能動手解決的事情絕對不跟你多廢話。
他們的情緒時好時壞,平靜、狂怒、冷靜、冷血自由切換,完全沒有規律可循。就像開頭視頻那樣,前一秒還在和你笑嘻嘻,下一秒就能下死手。
他就像「火藥桶」式的人,一點就炸。更可怕的是,他們根本意識不到自己有問題。
無論他們再怎麼保證「下次不會再這樣了」,下次動起手來依然不會含糊。
想要和這種伴侶相守一輩子,簡直就是拿生命開玩笑。這樣的人,你即使有命和他談戀愛,也沒命和他相處。
很多人也許會說「忍忍就過去了」、「床頭打架床尾和」、「哪有夫妻不打架」。
然而很多時候,過得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其中的心酸和困苦,只有自己默默承受。
儘管所有人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但我還是想說「結婚不怕晚,離婚要趁早!」
就像羅賓威廉姆斯所說的:世界上最可怕的事,不是孤獨終老,而是跟那個使自己感到孤獨的人終老。
婚姻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我覺得婚姻里最浪漫的事就是遵守當初的諾言:無論順境還是逆境、貧窮還是富裕、健康或是疾病,我都永遠愛你,珍惜你。
網上看過一個段子:一對夫妻吵架,氣憤之下老婆踢了老公一腳,結果老公卻說:「你腳怎麼這麼涼?我去給你弄點熱水泡泡腳吧!」
希望所有人都能嫁給愛情,請告訴老公們:你把老婆當皇后,你就是皇帝;你把老婆當丫鬟,你就是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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