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對葯治不好病的可能性原因與對策
生產中經常遇到魚得了細菌性疾病後使用殺菌藥物治療,下藥當時死魚情況明顯減少,停葯後得發的情況。分析原因如下:
1、多種細菌病並發,殺菌藥物對其中部分細菌有效
發病周期超過3天體表損傷性細菌病或超過1周內源性細菌病多會由一種致病原轉化成2-3種致病原並發致病。不同致病原有效藥物有所差異,治療期間無法兼顧所有的致病原,當針對主要致病原用藥時,主要致病原被消滅後,會發生次要致病原上位情況。此時要及時辨別,做出針對性治療方案。
2、藥物治療頻次、用量不合理
受限於水產養殖品類繁多,養殖環境多變,致病原差異化明顯。漁葯研究比人葯、畜禽用藥研究相差太大。而漁葯使用主要參考數據也源於人葯、畜禽用藥數據。但水產動物較人、畜禽要低端許多,生存環境也與人、畜禽也明顯不同,參考人、畜禽數據顯然不能達到較好的效果。簡單來講,人、畜禽多由口服或注射用藥,利用率較水產動物口服、浸浴要高出許多。並且海水、鹹水養殖用藥因存在金屬離子過多,會與大部分殺菌劑形成利用率極低的絡合物,利用率要較淡水養殖利用率低許多。而循環水養殖因水循環量過大,藥物浸浴實際利用量較靜水池塘養殖要低許多。
解決方案:確認藥物有效而治療效果不明顯的前提下,增加藥物使用量或使用頻度。
3、耐藥性原因
細菌耐要性要比我們想像的要嚴重許多,水溫20度以上,1天內細菌可以繁殖12世代以上,如果治療中出現1個耐葯菌,理論上1天的時間會形成數以萬億的後代,完全可以達到再次致病的濃度。一個月內同一批次魚連續使用同一種藥物治療超過2個周期,會出現完全耐葯。
解決方案:用藥前最好做藥物敏感性試驗,篩選相對有效藥物。治療或預防魚病,交替使用殺菌劑,不要長期單一使用某種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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