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放不下你的渣男友?
我有個朋友最近很不開心,甚至可以說有點痛苦——她男朋友劈腿了,準確的說是她發現她男朋友劈腿。
我們身邊總能碰見這樣的情況,當你建議一個女孩子離開她的渣男友時,她總說做不到。無論我們動之以多少情,曉之以多少理,結果往往都是一樣的。於是,像我這樣的直男,只能哀其不幸的同時,怒其不爭。
總有人告訴你,費洛蒙決定愛不愛,多巴胺決定愛多久。但是明明遇見渣男讓你不開心,不能分泌多巴胺,可為什麼你還是放不下?
我曾經無數次思考這個問題,卻沒有一個能說服自己的答案。但是我想,任何一個決定都是有其依據的,他們這麼做,一定有自己的考量。於是我想到,這個世界有一門科學,專門幫人們做決定,就是經濟學。
我發現從經濟學的角度去思考,突然間很容易就解釋這其中的不理性行為。
經濟學中,影響我們做決定的是各種成本,這裡有一種很適用,叫做沉沒成本。沉沒成本,是指以往發生的與當前決策無關的成本。從決策的角度看,以往發生的事只是造成當前狀態的個因素,當前決策所要考慮的是未來可能發生的事及所帶來的收益,而不考慮以往發生的。
理論很拗口,簡單來說,就是已經發生的事我們沒辦法改變,但是往往我們做決定的時候很看重這些事。
好像我朋友這類姑娘,你問她為什麼不分手,聽到的回答大多都是「在一起XX年了,捨不得。」這就是所謂的沉沒成本在起作用。我們都知道這樣的渣男早結束早好,但是因為在一起久了,付出的多了,沉沒成本變大了,就割捨不下。
經濟學裡還有另外一個成本——機會成本。有AB兩個選項,選擇A就要放棄B,那麼B就是A的機會成本。
同樣的道理,如果跟渣男分開了,就有可能遇見一個好的靠譜小伙,但是因為選擇了不分開,那靠譜小伙就變成了機會成本。
從這兩個角度去向,會不會比較容易接受?
其實愛情里或者感情里,最痛苦的不是不愛了,而是不甘心。所謂的不甘心,無非就是因為沉沒成本過高,高到已經可以影響未來的決定。但是沉沒成本始終是沉沒成本,是已經過去的,無法改變的事實。你跟渣男在一起5年,並不能證明你有多真誠,渣男有多上進,只能說明你看人有問題。沉沒成本不應該成為我們做決策的依據,過往的痛苦才應該作為離開的支點。
想想機會成本:離開一個錯的人,才能遇見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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