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窮小子我父母說再不認我,婚後兩年我離婚,娘家來三十號人
我是家裡的獨生女,從小到大父母都對我十分的縱容。只要是我喜歡做的事情,他們從來都不會有反對意見的,當然了,因為我們家教特別嚴。我其實也沒有做太多離經叛道的事,只要是不違反原則,在什麼樣的年紀該做什麼樣的事情,基本上的事情,我都做過。
大概也就是因為父母從小都覺得我足夠獨立足夠有主見,所以在我談戀愛的時候,他們也沒有太過於干預。所以在我找男朋友的時候,我一直都是隨心所欲的按照自己喜歡的來,在我看來,找老公,應該找自己喜歡的,對自己好的。
並不在意當初我媽媽跟我說的所謂的門當戶對,因為在我心裏面真正的門當戶對,並不是對方家裡面的經濟情況配得上我們家,而是他對我足夠的好,這就是門當戶對。
也許就是因為這樣子,在我知道我老公家裡面十分貧窮,甚至哪怕是我跟他結了婚之後,都要回到鄉下去時,我並沒有太在意。
因為在我看來,只要是跟他在一起,哪怕是將來要吃糠咽菜我都願意。只是對於我嫁給窮小子我父母十分的反對,甚至在我們結婚的時候,說再不認我,我也以為他們不會認我了。看到他們那樣子的態度,真的是十分的難受。
因為我並不希望自己擁有了愛情,卻失去了親情,但是那個節骨眼上我也不能向我父母妥協。因為我已經懷了他的孩子,我不希望自己孩子生出來之後沒有父親,所以堅持要跟他結婚。
可是我怎麼都沒有想到婚後兩年我離婚了,我們離婚的原因說起來有一些可笑,就是因為我給他生了一個女兒之後就再也懷不上孩子了。我也不知道我父母怎麼知道我要離婚的,他要跟我一起去民政局領結婚證的那一天,娘家來三十號人,要求對方給我一個說法,無非就是不能讓我受了委屈。我知道這才是真正的家人,父母不管到什麼時候都捨不得讓我受苦。
※結婚岳母沒給陪嫁,我沒叫過她媽,兒子滿月她給一張卡我淚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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