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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治好癌症,家屬別讓患者「無所事事」

李愛民教授是南方醫科大學的腫瘤中心教授,他在一次分享中說道:與其讓病人在家裡養著,時刻提醒他是一個病人,或者是不讓他知道自己具體是什麼病,什麼都不讓他做,這兩種方式,都是不可取的。我們有必要讓病人了解一些關於自己的病情,並積極的參與到整個治療過程當中,對於病人而言,能夠滿足他的知情權,同時也能夠讓病人避免在治療過程當中,因為無所事事而出現情緒上或者心理上的問題,可以適當的讓病人繼續工作,或者參與一些家務活,只要別太累就行。

臨床上已經針對這一觀點做了很多的研究發現,癌症病人參與到社會活動當中之後,對他的精神、心理上都會產生正面的影響,能夠讓整個人更加有精神、更加有信心、也會更加有力量,與此同時,癌症病人的注意力,也能夠從病情上轉移開來,投入到工作與生活當中,這對疾病的治療和康復都是有好處的。作為病人的家屬,應當聽取醫生的建議,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協助他恢復部分甚至是全部的家庭責任與社會工作,沒有必要家屬全部代為操辦,這對於樹立病人的信心是很重要的。不論是讓患者參與家務事還是讓他分擔工作,亦或是參加娛樂活動和體育鍛煉都能夠為恢復病情帶來很大的幫助。

這一建議針對進行了手術的患者,同樣是有效的。早期患者在經過手術治療之後,如果不需要進行化療和放療的話,經過半年的修養就可以參加工作了,只要控制工作量不要太過勞累,即可。如果術後進行了放療和化療,那麼修養的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一些,全部治療結束之後半年或者一年可以考慮參與工作。

癌症中期的患者,經過手術治療後一般需要化療6到8個療程,少則半年多則兩年。此類患者需要在治療結束後半年到一年,根據具體的病情可以考慮從事輕鬆一點的工作,尤其在康復過程當中一定要按照自身體力精神來考慮,切不可過度修養,也不能過度勞累。

癌症患者在經過各項治療之後,表面上看起來和普通人一樣,並沒有什麼差別,但是畢竟是經過治療的人,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受到了體內癌細胞生長環境的影響,不能過於勞累,避免癌症複發,也不需要過度休息。這裡需要特彆強調的是,我們所說的過度勞累,不僅僅是體力上的勞動,還有腦力上的勞動,也會帶來很多的負面影響,因為腦力勞動消耗的能量其實是很大的,不會低於體力勞動,特別是在做一些創造性的腦力工作,建議患者,從一些輕度的工作開始做起,需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然後慢慢的增加工作量。在工作期間,只要控制好工作的強度是有利於患者康復的,當然在這過程當中也不能放下對病情的關注,應當注意複查工作,以確保病情的穩定康復。

此外,還有一項臨床研究顯示,腫瘤患者在康復期間如果能夠堅持體育鍛煉,對康復的推進作用是很明顯的。當然,有一個前提條件,如果沒有合適的鍛煉的話效果就很細微了,甚至會出現反作用。所以康復過程當中進行體育鍛煉,最好是能夠和主治醫生進行商榷,其基本原則就在於掌握好運動的量。既不能出現運動過量,消耗過大的情況,也不應當運動過小,因為小量的運動並不能夠給身體帶來影響。在運動的時候要調整好呼吸,可以通過呼吸的狀態來判斷運動是否合適。在鍛煉的時候,如果沒有出現呼吸加深加大,那就說明運動量不足,如果已經出現了氣喘,那麼量大需要適當的減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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