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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前任:「我們已經分手三個月了,我還是會想你,想愛你」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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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前任:「我們已經分手三個月了,我還是會想你,想愛你」

有的時候,愛上一個人,分手了也就分手了,時間會沖淡一切。

有的時候,愛上一個人,分手了卻忘不掉,怎麼都忘不掉,拉黑了不行,刪除了也不行。

難道是愛的深與淺的緣故?有的是這個原因,但有的不是,而是,分手後遺憾越多,越難忘掉。


Chapter 1

昨天晚上,小黎發來了一串勾手的表情,後面帶了兩個字「出來」,我正準備睡覺,看到之後回了句,「幹嘛?」

她倒是爽快,說,「陪我聊會兒天,我失戀了!」

我告訴她,「失戀就去睡覺,睡一覺啥事兒都沒了。」

她說,「你聽我說就行,可以不回我,或許我說出來就會好受一點。」

她都這樣說了,我還能怎麼辦,只能任她說。

可能有人覺得我對她的態度太冷漠,其實不是,因為她不是第一次失戀了,每次失戀都是過不了幾天就好了,有時找我,有時不找我,我都已經習慣了,所以我覺得她這次的失戀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們太熟了,我沒必要跟她客客氣氣地說話。

她說,「我和他都已經分手三個月了,為什麼還是會想他,想愛他呢?我以前從來沒有過這種情況,這一次不知道怎麼了,就是忘不掉,放不下,捨不得,更想不開。我們戀愛時關係那麼好,他到底為什麼要跟我分手呢?他在外地到底經歷了什麼?是愛上了別人?還是遇到什麼事?他說沒事,可是怎麼能沒事,分手那麼大的事,他就那麼捨得嗎?」

她這麼說,可能有人感覺莫名其妙。我來還原下他們的愛情。

她和前任一開始都在上海,經朋友介紹認識,然後私下裡聯繫,慢慢發展成戀人。戀愛一年之後,前任要調去北京,一開始說只是過去一段時間就回來,可是他到了之後才說要一直呆在北京。他們約定好了,年底小黎就辭職,來年開春去北京跟他一起。可是,還沒等到她辭職,他就提出了分手,很突然地提出了分手,沒有任何原因,就是說不想繼續戀愛了。她跑去找他,在他那裡住了四天,還是沒挽回愛情。

她說,「我真的好愛他,和他在一起,比之前任何一段愛情都要好。他比我之前那些前任都要好,可是為什麼會分手呢?難道是我做錯了什麼?我問了他很多遍,他為什麼不說呢?真搞不懂他怎麼想的。」

致前任:「我們已經分手三個月了,我還是會想你,想愛你」

分手之後,她依舊心存幻想,每天給他發信息,他沒有回過,她依舊雷打不動給他發信息。不知不覺三個月過去了,她依然不死心,依然在想他,想愛他。

她說,「我想過再去一趟北京,想過突然出現在他面前,可是最後我都沒有勇氣付出行動,因為我知道那樣也是白費力氣。我到底該怎麼辦啊?我丟掉了所有他送我的東西,刪除了手機里所有關於他的東西,我以為沒有睹物思人的東西就可以忘掉他,可是根本不行。我之前也談過戀愛,從來沒病過,感覺這一次病了,而且是病入膏肓。」

她離開了上海去了一個陌生的城市,以為那樣就可以忘掉他,可依然不行。

她說,「以前不管是失戀還是因為其他事不開心,只要我離開熟悉的城市,立馬就能跟過去劃清界限,可這一次不管用了。儘管到了一個陌生的城市,但看到熟悉的街道,咖啡店,火鍋店,奶茶店的時候,我依然會想他。」

她幻想著他在北京是否也像她一樣痛苦,是否也會每天想她。她想了一會兒,又自己否定自己,覺得他不會,不然也會跟她分手了。

她說,「他不愛我,所以他永遠都不會知道我有多愛他。他不愛我了,所以他永遠不會知道我還愛著他。他如果知道我愛他,應該早就感動了,早就主動找我了。」

她一直說,我一直沒回,她就問我,「東林,你個笨蛋是不是睡著了?」

我告訴她還沒睡,她就讓我給她點建議。我就告訴她,「你入戲太深,早點走出來就好了。」

她發了幾個憤怒的表情,「你這不是廢話嗎?要是能走出來,我早就走出來了。」

她不是走不出來,而是不願意走出來。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次分手有遺憾。她很愛他,而且分手後依然愛著他,覺得他不該跟她分手,覺得兩個人還可以繼續愛下去,還幻想著有朝一日兩個人重新做戀人。現實衝垮了她的這些希望,她不肯認輸,所以期望的更多,連回憶都不捨得放下。所以,走不出來也很正常,在那麼多遺憾和期望的伴隨下,她能走出來才真是不正常。

我問她,「你知道有個詞叫『鑽牛角尖』嗎?」

她說知道。

我問她,「你知道有個詞叫『固步自封』嗎?」

她知道。

我告訴她,「你目前的狀態就是『鑽牛角尖』加『固步自封』,你一直活在自己給自己圈定的範圍內,只是像驢拉磨一樣走了一圈又一圈,以為時間過去了那麼久,你應該離那段愛情很遠了,可是你始終在圍著那段愛情轉。愛情就好像那個磨盤,你就好像拉磨的驢,你如果不走直線只走圓圈,那你永遠也走不出來。」

她說,「你這個比喻真的是……你才是驢呢!」

我問她,「能看懂我說的是什麼意思嗎?」

她說她懂,會試著掙脫牢籠,不再圍著那段愛情轉圈圈。

我希望她能真的弄懂,想通了才好放下過去,不然依然會原地踏步,繼續痛苦。

致前任:「我們已經分手三個月了,我還是會想你,想愛你」


Chapter 2

很多人在分手之後都是小黎這種狀態,男人女人都有。明明已經分手了,明明對方已經離開了,還逼著自己不放手,幻想著還能重新來過。可是,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什麼都不會發生。

痴情歸痴情,但要選擇值得你痴情的對象。如果在戀愛中,你可以肆無忌憚地痴情,愛怎麼痴情怎麼痴情。可是分手了,對方就不再值得你去痴情,你若再痴情,那就太傻了。你以為你繼續痴情會感動對方,可最後卻只感動了自己。

戀愛時我們可以不狠心,但分手後我們必須狠心一點,主要是對自己狠一點,不要過多地留戀過去,不要過多地留戀那個狠心離你而去的人,不要逼著自己不放手,而要逼著自己放手。你只有對自己狠一點,你才能少一點痛苦,才能早一點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

這些道理每個人都懂,但很多人就是不願意去執行,寧願痛得撕心裂肺也不願意去放棄。你自己不放棄,沒有人可以替你放棄,你痛苦也只能自己一個人承受。放棄,不放棄,其實只在一念之間,你只需要做出一個決定就好,為什麼不去做呢?真是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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