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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出嫁前晚 這位父親喝了兩斤白酒開車被查

重報移動傳媒6月11日訊(記者 楊康平 通訊員 張偉 實習生 陳敏)嫁女兒本來是一家人的喜事,但父親在女兒出嫁前一晚卻因為涉嫌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將面臨法律的嚴厲處罰,給一家人的喜悅心情增添了一筆灰色,留下了遺憾。

事故現場。兩江新區交巡警支隊 供圖

5月23日晚,兩江新區交巡警勤務二大隊接到報警,報警人稱對方司機酒駕與自己發生擦掛。民警到達現場後,看到一輛黑色越野車和一輛紅色轎車停在路邊。紅色轎車駕駛員王先生稱越野車駕駛員張某在倒車時與自己的車輛發生擦掛,而越野車駕駛員張某卻一身酒氣,吐詞不清,表示自己雖然喝了酒,把車從人行道上倒下來,但沒有碰到王先生的車。聽完雙方的陳述,民警對雙方車輛痕迹進行仔細比對,發現兩車的確發生了擦掛。

隨後,民警帶張某回到大隊進行了酒精呼吸測試,結果為178mg /100ml。民警隨即將張某帶往兩江新區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檢,血檢結果為18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在事實面前,張某承認了自己酒駕的違法行為。據張某交代,因為第二天要嫁女兒,所以他特別高興,當晚請了幾個好朋友一起吃飯,席間張某喝了2瓶白酒。聚會結束後,張某將停在人行道上的車輛挪到了道路上,因為酒精作用導致反應遲鈍,所以挪車時與停在後方的車輛發生了擦掛。

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對張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處以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張某還將自行承擔兩車擦掛的經濟損失。

警方提示:酒後挪車算不算酒駕呢?有的駕駛員存在認識誤區,認為沒有上路,就不算酒後駕駛。張某的案例告訴大家,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只要將車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只要駕駛員飲酒後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即構成酒駕。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始終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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