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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買武器都要遵守一法案,錢花多了不行,國防部長得先給個理由

原標題:美軍買武器都要遵守一法案,錢花多了不行,國防部長得先給個理由


美國是武器裝備研發的大國,武器裝備研發一般由國防部主管,包括項目內容、採購成本和採購交付計劃等等,但是,這些內容並非國防部說了算,他們要遵守一項嚴格的法案,這就是傳說中的納恩—麥克柯迪(Nunn-McCurdy)法案。


於是,我們了解納恩-麥克柯迪法案就非常必定。它一般指美國法典第10卷第2433節,要求國防部的關鍵國防採購項目無論什麼時候單位成本發生實際增漲並超過某一臨界點都要告知國會,當項目採購單位成本比當前預估成本增加15%或比初始成本增加30%屬於嚴重違背法案,如果發生嚴重違背,當單位成本比當前預估成本增加25%或比初始成本增加50%,國防部都要採取額外的補救措施,包括組織深入的項目評估。項目嚴重違背該法案必須終止,除非國防部長給出合理的原因並採取其他措施,包括重組項目。可見國防部長當起來也是挺鬧心的,要繼續編理由對付議會大佬們。



但是,美軍在武器研發中違背納恩—麥克柯迪法案的的情況非常多,比如美國空軍主導的寬頻全球通信(WGS)軍用衛星通信系統、美國海軍的EFV遠征戰車項目、美國陸軍的ARH-70武裝偵察直升機項目,美陸軍的神劍精確制導炮彈的生產數量由於違背法案,也從預計採購30000枚減少到了6264枚。另外,美國空軍的未來轟炸機B-21被指定為重要國防採辦項目,也需要符合納恩—麥克柯迪法案的要求。


另外,美軍的F-35聯合攻擊機項目也違背過納恩—麥克柯迪。2010年初,當時的每架F-35的預估成本已經超過了納恩—麥克柯迪法案設定的臨界點,國防部隨後在2010年的國會聽證會上表示F-35項目對於國家安全至關重要,必須繼續,並制定了新的採購項目,增加了項目的預估成本,交付時間表向後延長了5~6年。由此可見,美軍儘管財大氣粗,但是研發武器花錢時也有人管有人約束,不能不說這種機制是極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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