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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後動粗大鬧賓館 最終免費入住「拘留所」

入住酒店時,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人一證,主動辦理住宿登記。然而,近日一名男子因酒勁上頭,在辦理酒店入住手續時拒絕出示有效證件,還在酒店前台上演「武行」,為此免費「住進」了拘留所。

6月2日下午14時許,湖州長興縣雉城街道長安路一賓館走進一名渾身酒氣的男子陶某魁(男,24歲,安徽亳州人),他要求為朋友黃某辦理入住手續。

賓館前台服務員吳某按照旅客入住的規定,要求出具有效身份證件時,可兩人均未攜帶身份證。陶某魁表示自己就住在附近,曾經開過房間有記錄,要求吳某查詢相關記錄給予通融。但吳某堅持,「登記身份證件是國家規定,沒有證件我們無法辦理入住。」酒勁上頭的陶某魁聽到這裡,感覺在朋友面前很沒面子,開始了無故謾罵,並振振有詞地要求吳某強行辦理。

由於兩男子無法出示有效證件登記住宿,吳某一再強調根據規定賓館前台必須執行「一客一登記」、「誰住誰登記」的實名登記制度,並婉言相拒了陶某魁的入住要求。此時在酒精的作用下,陶某魁惱羞成怒,突然將前台上的攝像頭砸向吳某,並且大力將前台檯面的玻璃拍碎。

受到驚嚇的吳某立即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後,依法將涉嫌尋釁滋事的陶某魁傳喚至派出所。

據了解,鬧事男子陶某魁當天中午與朋友們聚餐,喝了不少酒,欲為其從安吉過來的朋友黃某開房休息。雖然吳某一再告知沒有證件不能入住,但陶某魁自認為因和吳某曾經有過照面,希望吳某行個方便,並企圖強行入住。殊不知,吳某堅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於是便有了酒後大鬧賓館前台這一幕。

經詢問,嫌疑人陶某魁(男,24歲,安徽亳州人)對酒後尋釁滋事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長興縣公安局處於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警官提醒

住宿須知

住宿配合旅館登記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義務,也是參與社會治理的全民行動,旅館業主和從業人員應當自覺履行對客戶信息查驗登記職責,嚴格遵守「四實」登記制度。廣大市民外出住宿時務必帶好身份證件,配合旅館做好登記工作;如果確實未攜帶身份證件,可到當地派出所核對個人身份信息後,憑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身份證明辦理登記入住手續。

轉載自:長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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