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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CDR招股書 小米擬於滬港兩地同步上市

[新快報訊

記者鄭志輝報道 6月11日,證監會官網披露了小米集團(以下簡稱小米)發行CDR(中國存托憑證)招股說明書。該申報稿於6月7日報送,而小米也在6月7日通過了在香港的上市聆訊。至此,小米已完成港交所及CDR同步上市申請。小米有望繼香港「同股不同權」的第一批嘗鮮者後,又成為CDR的第一單,中信證券為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但目前尚未敲定任何基石投資者。]

一季度營收344億元 經調整利潤17億

小米這份招股書新增了2018年第一季度的財務數據,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68.11億元、684.34億元、1146.25億元和344.12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22.48億元、2.33億元、39.45億元和10.38億元。值得注意的是,CDR招股書在披露「境內外信息披露差異」章節中,介紹了小米在報告期間經調整經營凈利潤為-3.03億元、18.95億元、53.62億元和16.99億元。

招股書還顯示,小米的國際化程度日益加深,海外市場的快速發展帶動公司收入持續增長。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海外市場的銷售額分別為40.56億元、91.54億元、320.81億元和124.7億元,占公司總收入的比重分別為6.07%、13.38%、27.99%和36.24%。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小米已累計投資了超過210家生態鏈企業,其中超過90家公司專註於發展和生產智能硬體產品。小米IoT和生活消費產品在報告期內的收入分別為86.91億元、124.15億元、234.48億元和76.97億元。僅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就達到了2017年全年的32.8%。小米表示,對生態鏈企業的投資均為參股投資,不尋求控股。產品完成後,生態鏈企業只能將協議約定的小米定製產品銷售給公司,產品最終銷售完成後,進行利潤分成。

另一值得留意的細節是,小米擬採用股權激勵方式,將小米金融作為獨立運營主體逐步剝離。據了解,小米從2015年開始涉足互聯網金融業務,涵蓋供應鏈融資業務、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支付業務、理財產品分銷業務、互聯網保險服務等。截至CDR招股書籤署日,小米的金融相關業務均已重組至小米金融,小米金融為小米集團的全資控股子公司。因小米金融重組,小米向小米金融分別提供約8.3億美元及2.99億元人民幣的小米金融重組貸款。

CDR尚有不少細節未披露

估值亦未確定

對於未上市企業,融資估值直接影響公司能否進行CDR發行。小米招股書顯示,公司2017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公司報告期內進行的F輪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融資,融資估值均不低於200億元,符合《CDR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

招股書顯示,小米CDR的發行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小米堅持以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即上交所為主上市地,亦同步於香港聯交所申請上市,CDR和港股將同步發行。小米CDR發行的關鍵信息——發行價格、發行數量、發行比例、與基礎股票的轉換比例等內容均為空白,存托機構、託管機構、收款銀行等信息也未披露。

招股書中還說,CDR與港股發行完成後,公司將在上交所和港交所分別進行交易,CDR與港股之間不可直接轉換或替代。由於CDR與港股之間擁有不同的交易規則、交易機制和特點,且投資基礎存在較大差異,公司的CDR價格與港股價格可能並不同。如此,未來公司的港股價格波動可能會對CDR產生一定影響,反之亦然。

有分析師表示,按照中國電信等H股+ADR的發行模式,此次小米H股+CDR的發行中,CDR的定價將接受港股的定價,並與港股的定價保持一致。這種情況下,CDR的發行定價或不以證監會對新股發行市盈率的23倍限制為參考。

2018年6月7日晚,有接近小米IPO項目的中介人士稱,目前投資人尤其是基石投資者給出的估值普遍在750億-800億美元之間,也有一批機構給出超過800億美元的估值。此前一度有消息稱小米的估值在千億美元左右,而相對保守的估值則說應該在600億美元左右。以2017年小米經調整利潤約54億元計算,對應市盈率大概在70倍至117倍之間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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