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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夏至時,何時理性看待「荔枝狗肉?節」?

又是一年夏至時,何時理性看待「荔枝狗肉?節」?

「荔枝狗肉節」興起的緣由:

一是據民間傳說。民間有語:「冬止魚生夏止狗。」由於狗肉溫熱,易上火,夏至是「陽氣」最盛的一天,吃荔枝和狗肉這兩種很「熱氣」(容易上火)的東西,正好與「陽氣」呼應,「以陽制陽」,不會象平常那樣熱火攻心,所以在這一天放開肚子吃大餐。

然而一個說法叫「冬至魚生夏至狗」,「止」於「至」兩個相近的發音卻讓人誤解其意。一些人認為,這樣應該理解為冬至的時候吃魚生,夏至的時候應該吃狗肉。於是人們便在夏至到來的時候猛吃狗肉,大啖荔枝,以至逐漸形成習俗。

二是商人的創設。生意人禁忌多,經商講究圖意頭,夏至來臨意味換季,為得一年到頭生意紅火的好兆頭,因此在這炎炎夏日到來之際專門買來極易上火的荔枝、狗肉、老酒一起吃,荔枝濕熱,狗肉上火,兩者加到一塊吃無異於火上澆油,然而在生意人眼中卻成了「紅紅火火、旺上加旺」的意思,而這個說法迅速得到了許多人的贊同認可,故在這一天,寧願冒著流鼻血的危險而不顧一切大動食指大打牙祭。最終演變而形成了現在的「獨家節日」。

荔枝,是中國江南名貴水果,與香蕉、菠蘿、龍眼一同號稱「南國四大果品」。玉林盛產荔枝,且品種眾多,享譽盛名。

夏季來臨,作為南國特產,火紅的荔枝也擺滿了街頭巷尾。從杜牧的「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與蘇東坡的「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幾句名詩中,荔枝享有了無數的聲譽,清香甜美的荔枝深得人們的喜愛。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則如此介紹荔枝:「常食荔枝,能補腦健身,治療瘰癘疔腫,開胃益脾。干制能補元氣,為產婦老弱補品。

狗肉 ,在中國某些地區,又叫「香肉」或「地羊」。狗肉不僅蛋白質含量高,對增強機體抗病力和細胞活力及器官功能有明顯作用。

狗肉入菜譜,於中國來說可謂淵遠源長,算得上是一種飲食文化。明代大醫學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就記載有:食狗肉有「安五臟、輕身、益氣、宜腎、宜胃、暖腰膝、壯氣力、補五勞七傷、補血脈、實下焦」等功效。狗肉被許多人視為美味佳肴,又以其為益身健體的滋補良藥。加之狗肉吃起來氣味醇厚,芳香四溢,所以倍受人們的青睞,在中國各地,都有冬季吃狗肉的習俗。

狗肉、荔枝這兩種似乎並不相關的在中醫理論上同屬於易「上火」的食物,卻在炎熱的夏至日搭到了一起,並因此誕生了一個「美食節日」。 北方人冬天「抱著火爐吃西瓜」,玉林人夏天「光著膀子吃火鍋」。玉林素有「狗肉荔枝夏至菜」的說法。夏至是玉林的重要節日,這個時候也正是新鮮荔枝上市的黃金時節。在這個初夏的節日里,到了夜幕始落時分,無論城鄉,大街小巷的狗肉攤檔都座無虛席、人聲鼎沸、火爆異常,人們圍在桌子火鍋邊,一邊吃著狗肉,一邊品嘗新鮮荔枝,或者將荔枝浸泡在酒水裡喝荔枝酒,邊吃邊聊,划拳猜碼,興高采烈。有興濃者,將宴席進行到通宵達旦,堪稱玉林的「狂歡節」。

玉林人夏至吃荔枝狗肉,是自九十年代興起的一件事,但民間早已有所傳。據民間流傳,此事古已有之,是一傳統文化。隨著改革開放,經濟發達,物質極度的豐富,於是興起之。在玉林,也就在現今,特別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玉林漸漸興起在夏至這一天吃荔枝和狗肉,而且一年比一年瘋狂,一到夏至那天,滿城風雨,酒樓排檔,幾乎滿座,很多平時無名的排檔一夜之間也熱鬧起來,更有聰明商家臨時租用台凳,租用臨時店面開起了大排檔。街上的荔枝攤點,也擺得通城皆是,晚上6點鐘開始,全城沸騰,到處是可見的是燈火通明,男男女女,酒令划拳,酒香肉氣,壯觀的場面常常會持續通宵。

荔枝狗肉節經歷就一天,夏天最熱的一天,歷時幾個小時,但其集中消費力和集中熱鬧程度卻能與一個中秋、春節媲美。玉林的「狗肉荔枝節」更是名聲在外,周邊的梧州、貴港、南寧、北海、欽州等地的食客都專程開車過來,趕赴玉林人的盛宴,場面可謂壯觀。豐收喜慶的風已經刮到了周邊的縣市,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趨勢

玉林的飲食文化,古來有之,注重菜式的味道與營養,同時也很注重傳統下的創新。正因如此,荔枝狗肉也是一種傳統下的創新,狗肉,有利用傳統的悶,煲等方法,也有白切等創新手法。而荔枝的吃法,有生吃,也可以拿烈酒來泡,拿荔枝和跟狗肉一起吃,有狗肉香濃與味美,又有荔枝的甜口新鮮,「聞到狗肉香,神仙也跳牆 」,「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等等文化,足以說明狗肉本來就是一道很誘人的菜肴,有其無法阻檔的飲食誘惑力。嶺南荔枝,是嶺南名果,也是玉林的一物色水果,「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等絕句,也說明了嶺南荔枝是果中之王之,有著不可以代替的位置,狗肉跟荔枝,一生一熟,本來就不是一道菜,而加在一起,又是如此之絕配,一肉一素,一熱一涼,兩者都是王中王,在飲食上的意義來說,不單是一個簡單的相加,更是一個完美的絕配。

食用狗肉是中國的傳統和現實,在很多著名古書及名人名記均有記載,如《本草綱目》等等。在動物保護領域,應當反對動物受到虐待,提倡合理文明利用,從而維持人與自然的和諧。

否則動物權益保護組織「愛此薄彼」的做法,將不利於引導人類認識保護動物。反而加大不同地區或不同民族的個人愛好衝突。出現以下畸形的情況:喜歡狗,就抵制吃狗肉;喜歡牛,抵制吃牛肉;喜歡豬,就抵制吃豬肉;喜歡什麼,就抵制別人吃什麼。最終會造成更多個人私慾強加別人思想的軟暴力行為,導致民族混亂。

動物權益保護組織,應該遵守各國各地區的法律,風俗、歷史傳統以及民族信仰的前提下,宣導「動物保護,人與自然和諧」的主張,不要盲目抵制吃哪種動物、不該吃哪種動物,避免強加觀點給他人,而縱然個人私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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