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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大忌之一:以朋友身份,做情侶之間的事情


關鍵詞:單戀、主動方式

本人女,29,在荷蘭。對方初中同學,義大利讀研中。顏值都是普通人。我初中就喜歡他,斷斷續續14年,表白過三次都被拒絕,理由是只把我當朋友。他心思細膩處事成熟偶爾刻薄,女性朋友很多,都比我漂亮。

我們曾經關係很近,是很好的朋友,後來轉淡到朋友圈點贊評論。2016年末去米蘭找他跨年,他陪了我一星期,也帶我去和他一些女性朋友吃飯。中間吵過兩次架,一次是我強給不必要的關心,一次是吃醋。

今年3月又借口看比賽去了米蘭,開始相處很好,後來又因為吃醋吵架了,我還衝動的說了絕交並刪好友。回來以後難過了一個多月,沒忍住又加回來,發了一段話他沒回。正當我心灰意冷,幾天後他來了荷蘭,約我出來談。他待了五天,反覆強調不是為我來的,就是單純來看鬱金香/來看海牙落日,甚至拒絕我帶他玩。後來我醒悟了說不"帶"他,陪他去想去的地方,這才開心度過了最後一天。回去後除了報平安就沒動靜了,我主動聯繫了一次,他也淡淡的。

再說幾個困惑的點:他說他不是受不了作,但不能一直作,可作不是形容男女朋友之間嗎?吵架的時候他讓我不要對他撒嬌,說很多事他可以做也可以不做;520他放了一張在荷蘭拍的風景照。

請問老師,他這到底是怎麼看我的?(附聊天記錄)


在你的提問當中,你說你從初中就開始喜歡他,到現在也認識了14年,曾經還一度成為比較親近的朋友。那麼我想問你幾個問題,你對於他了解有多少?你是否知道他喜歡什麼樣類型的女生?你是否知道在他和你的互動當中已經表達了你做的很多行為其實是讓對方不喜歡甚至抵觸的?如果一個人有他本來喜歡的標準,為什麼他要無緣無故的去改變標準來喜歡你呢?當你去思考這幾個問題,我相信你會有新的視角看待你和他之間的關係。

兩個人能夠互相喜歡進入一段關係,我相信他們是滿足了彼此對伴侶的期待。但是,在你的表述當中,我看到的是他滿足了你對於伴侶的期待,所以你會想要和他在一起,但你並沒有滿足他的,所以他拒絕了你的三次表白。你們能否在一起的關鍵並不是你做了多少你自以為的主動,這些都只是在感動你自己而已,讓你覺得你為了這段感情做了多少付出。但實際上,這些從來和他的期望無關,不是他想要,而是你想要的,那他也沒有義務為此買單,答應你的追求。

而其實你在最後的提問恰恰就是你問題的答案,你也知道作、撒嬌,這種更多的是在情侶關係當中,而你們現在是朋友關係,但你卻做了情侶之間的事情,這其實是一種過界的行為。對方的表述就是他真實的想法,更何況他還反覆強調了,請不要用你以為的去解讀,以他的表述方式來看,可能沒有你想的那麼多的潛台詞。

最後,如果你希望可以為自己通過正確的方式再努力一次的話,那麼學會尊重對方的需求很重要,就像發生過的,他旅行時有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去到了就會很開心,而不是你想帶他去的地方。感情當中一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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