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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之後,他終於討回了清白:風雨中抱緊自由……

(出鏡:櫻花妖。拍攝:萌丫頭)

外媒綜合消息,米國鵝可拉河馬州的一所法院,日前作出裁決,宣告撤銷當年對一名男子的定罪判決,將其無罪釋放——而這一天,實在來得太晚了點。

本案,於本周一(2018-06-11),在鵝州的鵝可拉河馬縣( Oklahoma County,OK )地方法院,做出終審裁決。

而案子本身,則發生在1991年10月3日。在那個寒冷的夜晚,一名外號「老爹」(Pops)的流浪者,被人殘忍的殺,屍體也被分割成幾大塊,丟在了一處廢棄建築物外的垃圾堆里。因為他長期居無定所,所以警方至今也沒有查清這名受害人的真實身份。

屍檢證實,這名男子在生前曾遭人毆打,然後又被捅了很多刀,死得相當凄慘。然而,警方並未在現場找到兇手留下的線索,偵查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隨後,一名叫做弗洛伊德·劉易斯(Floyd Lewis)的男子,跑到當地警局說,他親眼目睹了犯罪經過:兩名男子一起毆打受害人,打的他在地上爬不起來為止。更重要的是,他認出了其中一名嫌疑人:

約翰尼·愛德華·高熊(Johnny Edward Tallbear ,時年24歲)。

警察就問他,你當時咋認出來是約翰尼·高熊的哩?

劉易斯回答說,當時受害人喊叫著讓他們停手,而其中一個嫌疑人搖了搖手杖,這個做法帶有鮮明的印第安人的特徵,讓他一下想起來,這不就是該街區的約翰尼·高熊嘛!

呃,這聽起來就不怎麼靠譜嘛!然而,警方還是把約翰尼·高熊給逮捕了,儘管他一直堅持自己清白無辜,檢方也沒有拿出更多的證據,但依然在1992年對他進行了審判。

庭審之中,高熊還提交了一份證據:案發前不久,他剛做過腿部手術(切除了一個腿上的壞疽),還在恢復階段,走不了多遠的路,平時都是靠著輪椅和拐杖出門,怎麼可能有力氣,去毆打一名流浪者至死呢?這一點,他的醫生也出庭作證,認為他的身體條件不可能完成那樣耗費體能的動作。

更令人困惑的是,這樣一個只有目擊證人而沒有任何物證的案件,被告人拒不認罪,居然還就順利的判下來了:約翰尼·高熊被裁定犯有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對此,高熊先生及其家屬都大呼冤枉,堅持上訴。然而……上訴程序走完,結論依然是維持原判。

時光慢慢的流逝,一轉眼,就到了2018年:到今年10月份,高熊先生就在牢里坐滿整整二十七年了。

圖:獄中的約翰尼·高熊

而高熊先生,雖然已從英俊少年變成了垂暮老伯,但心中的信念卻從未熄滅,一直和其家屬向社會呼籲重審此案。

轉機,出現在去年:在家屬和支持者的一再呼籲下,法庭最終決定,對該案在當年留下的物證進行複檢。其中,在犯罪現場上,警方曾經撿到幾張撕碎的紙片,上面有人類的血跡,似乎是從一個紙袋上倉促撕下、用於包紮傷口的。1992年時,DNA技術尚未普及,但現在已經有足夠的手段對其進行檢測了。

經過嚴密的分析測試,法證科學證實:在這些紙片上,發現了3個DNA樣本:有受害人「老爹」的,還有另外兩名男性留下的,而這兩名男性,當然就極可能是兇手,在搏鬥中劃傷了手,從而扯下紙片包紮傷口。

而這兩個可疑DNA,都不屬於約翰尼·高熊。

也就是說,他不可能是當時施暴的兩名歹徒之一。

對此,當地檢方還曾表示質疑,說這個也不是100%確定的無罪證據啊?高熊的律師則反駁說,當初那個弗洛伊德·劉易斯,在黃昏時的光線條件下,隔著一個足球場的距離,居然可以認定他看到的兇手就是約翰尼·高熊,豈不是更荒唐的事情嘛?

在周一的庭審中,法官蓋倫·瓊斯閣下(Judge Glen Jones )指出,該案基本事實不清,證據非常脆弱,根本不足以做出有罪結論,原來的判決缺乏基本的依據;而檢方也表示,不會再就此案,對高熊先生提出指控。

於是,瓊斯閣下做出裁定:依法撤銷原判,宣告約翰尼·高熊無罪,當庭釋放!

圖:高熊先生走出法庭大門

而這一天,他足足等了二十六年多啊……

預計,高熊先生會對該州提出民事賠償的要求,為自己逝去的青春韶華討一個說法。

饅頭妖曰

刑事訴訟中,物證的價值,是怎麼強調也不過分的。「物證不會說謊」,也只有物證才不會有意無意的說假話。

簡訊

日前,米國佛州警方,宣布一起人質挾持案件結案:兇手殘忍行兇之後,把槍口對準了自己。

本案,於本周一(2018-06-11),發生在米國佛州的奧蘭多(Orlando ,FL)。

周一當天的夜裡,當地911熱線接到報警,說一個叫做小格瑞·韋恩·林賽(Gary Wayne Lindsey Jr.)的男子在搞家庭暴力,威脅到了他的女友和孩子們的生命安全。

警方隨即派員前往查處,門一開,這個格瑞·林賽拔槍就打,直接打傷了一名警官;另一名警官正準備開槍還擊,卻發現這個林賽身邊站著幾個小孩,只得拖著戰友撤退,同時呼叫了增援。

大批警察和SWAT小組隨即將該屋子團團圍住。警方查明,這個格瑞·林賽,現年35歲,有過多次前科:盜竊、故意傷害、縱火……而他因為縱火罪被判刑,目前仍然處於假釋考驗期;也就是說,如果警察抓到他搞家暴,法庭極可能會裁定取消假釋、立即收監服刑。

警方又查明,屋子裡居然有4個小孩:兩個是格瑞·林賽自己的孩子,另外兩個是他的女友的孩子,年齡在1~11歲之間。考慮到這麼多的小孩充當人質,警方沒有貿然進攻,而是期望通過政策攻心,促使其放下武器投降、爭取寬大處理。

令人遺憾的是,在長達24個小時的對峙中,這個格瑞·林賽並不願意和警方交流。後來,警方提出,既然你的手機沒電了,我們給你送一部手機進去吧!就在這個過程中,警方突然發現,其中一名小時趴在地板上,周圍全都是血跡,明顯是已經遇害。

警方隨即發動了突擊行動,並未遭到任何反抗:他們很快找到了格瑞·林賽的屍體,並確定他是吞槍自殺;而另外3名人質,已都被他殘忍槍殺,4個孩子一個也沒跑掉…

圖:格瑞·林賽生前照片

當地警方表示,對此事表示高度的遺憾,並會對此案中警方的處置是否得當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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