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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成員國簽署文件 鞏固安全合作法律基礎

「安全穩定是人心所向。」6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與上合組織成員國領導人舉行會晤時如是說。

有了安全保障,才有共同繁榮與發展的基石。青島峰會期間,各成員國一致同意繼續將安全合作作為本組織優先合作方向,簽署了多份合作文件,進一步鞏固了安全合作的法律基礎。

公約簽署一年合作加深

6月9日,上合青島峰會舉行的第一天,恰逢各成員國簽署《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反極端主義公約》)一周年。

2017年6月9日,在哈薩克首都阿斯塔納召開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上,各國元首簽署了《反極端主義公約》。

「這是一份歷史性的法律文件,使成員國間打擊『三股勢力』的國際合作法律體系更加完備。」中國俄羅斯東歐中亞協會會長李永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

早在2014年,在塔吉克首都杜尚別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上,習近平主席倡議制定《反極端主義公約》,得到各成員國元首積極響應。2015年在俄羅斯烏法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各成員國就簽署該條約達成共識。

此經各成員國共同努力,歷時兩年最終形成了國際上政府間第一個專門針對極端主義的重要法律文件。

《反極端主義公約》簽署一年以來,上合組織各成員國間合作力度進一步加深,打擊「三股勢力」鬥爭成果進一步擴大,在應對「三股勢力」挑戰、維護地區國家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領域取得了長足的進展。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共同打擊「三股勢力」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李永全坦言,《反極端主義公約》是從打擊「三股勢力」的迫切需要出發,根據成員國和國際社會的現實情況,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出的法律措施,進一步突顯了本組織國家打擊「三股勢力」的堅定決心。

三大公約奠定合作基礎

「利莫大於治,害莫大於亂。」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峰會上曾引用這句中國古話,闡述安全穩定對地區國家的重要意義。

6月8日下午,青島峰會新聞中心舉行的首場新聞發布會談的就是安全合作話題。

「近幾年,上合組織成員國間的安全合作取得了重要成果。」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廖進榮認為,這些成績的取得,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安全合作法律體系日趨完善。

2001年6月15日,上合組織剛剛成立,各國元首就簽署了《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在國際上首次明確定義「三股勢力」。

2009年6月16日,各成員國元首在俄羅斯葉卡捷琳堡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九次會議上籤署了《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

可以說,上述兩個公約與《反極端主義公約》一道,構成了上合組織各成員國開展安全合作的法律基礎性文件。

此外,從建立安全會議秘書會議、禁毒部門領導人會議等機制,到成立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搭建情報信息交流網路和網路安全合作平台,上合組織為合力保障國際、地區安全作出了重大貢獻。

細化未來三年反恐舉措

作為此次峰會的一項成果,各成員國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19年至2021年合作綱要》。

而在稍早前,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主任瑟索耶夫在接受媒體採訪談及上合組織地區在反恐方面面臨的嚴峻形勢時說,隨著敘利亞軍隊、伊拉克軍隊及國際反恐力量在軍事上施加更大壓力,如今反恐戰爭的地域分布、恐怖分子的戰術都發生了改變。「伊斯蘭國」正在招募和培訓恐怖破壞小組並將其派到歐洲、東南亞、中亞等地。恐怖破壞小組正在這些地區建立據點。

李永全說,「伊斯蘭國」恐怖勢力雖然遭受了嚴重的打擊,但該組織中的中亞和高加索武裝分子迴流、極端思想擴散等問題仍然突出。有跡象表明,在中亞、高加索、南亞等地區支持「暴力聖戰」的青年激進分子數量在增多。「綱要的簽署細化了未來三年成員國開展反恐行動的具體舉措。」

據記者在峰會期間了解到,為建立廣泛的反恐網路,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與國際刑警組織、獨聯體反恐中心、亞信會議等國際和地區組織正進行密切合作,與聯合國的合作也在穩步快速推進。目前,該機構正準備同聯合國反恐怖主義辦公室、非洲恐怖主義研究中心等簽署合作備忘錄。

「因此,提升安全合作水平、豐富安全合作實踐,是此次峰會的重要成果之一。」李永全說。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記者 趙陽 姜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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