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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圓明園的這些細節,教科書不會提,來看看,哪些是你不知道的

原標題:火燒圓明園的這些細節,教科書不會提,來看看,哪些是你不知道的



對於「火燒圓明園」事件,現在,只要有小學文化的人都應該有所了解。


因為,小學五年級上冊語文課本中第21課課文就叫《圓明園的毀滅》。


不過,這篇課文所針對的學習對象是小學生,故對「火燒」這一事件的發生過程寫得比較簡略:「1860年10月6日,英法聯軍侵入北京,闖進圓明園。他們把園內凡是能拿走的東西,統統掠走;拿不動的,就用大車或牲口搬運;實在運不走的,就任意破壞、毀掉。為了銷毀罪證,10月18日和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奉命在園內放火。大火連燒三天,煙雲籠罩了整個北京城。我國這一園林藝術的瑰寶、建築藝術的精華,就這樣化成了一片灰燼。」

人教版八年級《中國歷史》上冊第二課《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列強侵華罪行》,對這一事件也有介紹,但同樣簡略:「1860年,英法聯軍佔領天津後,進逼北京,清朝皇帝逃往承德。英法聯年一路燒殺,攻入北京,闖進圓明園,這裡富麗堂皇的建築和琳琅滿目的珍寶,讓侵略者驚呆了,他們爭先恐後,掠奪珍寶。搶不走的東西,他們就砸碎,為掩人耳目。他們又放火焚燒。圓明園的大火燒了三天三夜,往日輝焊的宮殿、參天的古樹,都化為頭燼。」


其實,這兩段描寫,在表述上連犯了兩個相同的錯誤。


一、英法聯軍的確是共同搶掠了圓明園裡的珍寶,但放大火焚燒的,只是英軍,法軍沒有參與,而按上面兩段表達,會讓人認為施火者是英法兩軍共為。


二、英軍放火焚燒圓明園,並不是為了「銷毀罪證」或「掩人耳目」。


英軍火燒圓明園的目的,英軍統帥格蘭特在他的個人日記裡面表達得清清楚楚:「因為清政府對大英帝國帶來的西方文明過分抵觸,並對前來散播文明福祉的英國人大肆屠戮、殘殺,因此英軍有必要對大清帝國施以嚴懲,因此火燒圓明園就是最好的報復。」



英國全權駐華公使額爾金的私人秘書也講:「徹底焚毀圓明園,不但可以留一不易泯滅、永久保存在人們腦海的痕迹,而且可以證明聯軍已經旗開得勝,耀武揚威地佔領了北京。」


由此可見,英國人燒圓明園,目的就是要對清政府、對清朝皇帝進行最嚴厲的精神上的打擊,迫使清政府徹底對外妥協、對外屈服。


關於這一點,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王開璽分析說,英法聯軍大肆搶掠圓明園,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公開行為,對於這個過程,他們自己也是供認不諱的。他們認為,這是將「圓明園珍貴之物,既皆移去,我兵之入園,並非搶劫」,「復至圓明園拿取物件,眾兵分用」,是一種「勝利者」的必然行為。認為他們會因劫掠他人寶物而產生羞恥感,從而萌發掩飾罪惡行徑的念頭,完全出自中國人的臆想。


王開璽也強調:「搶劫圓明園的是英法聯軍,而火燒圓明園的是英軍,沒有法軍。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講,法軍是反對燒圓明園的。法軍在侵略中國的問題上和英國人是一致的,但法國人說很快就可以同清政府簽訂條約,燒圓明園沒有意義。」

王開璽老師是研究圓明園的專家,他這兩條解釋都沒有錯,但有一個地方沒講透。


即,法軍雖然反對燒圓明園,但他們主張燒紫禁城!



額爾金「要對清政府、對清朝皇帝進行最嚴厲的精神上的打擊,迫使清政府徹底對外妥協、對外屈服」,他在聯軍會議中有提到「若單要求賠款,在這種擾亂的情形中,中國政府除了民脂民膏以外,也付不出大筆款項。或是要求清政府交出那般苛待英人,和破壞和約的人們,一些可憐的屬員,也許要呈獻出來作替身了。假如要求僧格林沁本人,清朝政府大約不能答應,更決不能實行。只有毀壞圓明園,似乎是唯一的方法,而且這種責罰,僅降在清文宗本身,與人民無關。」


注意,在這裡,額爾金是把清朝政府和中國人民區分開來對待的——他要懲治的是「清朝政府」和「清文宗本身」,「與人民無關」。


當時的法軍統帥孟托邦反對,他的意見是:圓明園不過是「清帝行幸之離宮」,此處「並未設防備御,亦非敵戰之區也;焚而毀之,實系無益之報復。」即就算毀了圓明園,之前的「不幸慘酷之事」也「非能因此而補償」。他建議,假若清政府拒絕議和,需要對其作出懲罰的話,不如毀掉「北京城內之宮殿」,「其印象之深,比之僅焚毀一游幸行樂之離宮別館當遠過之」。


但額爾金不同意燒皇宮,理由是:他們進城時和清政府有約定——清軍將安定門交給聯軍,聯軍「不得破壞城市」;「除了將要進駐城裡的兩國公使的護衛隊,聯軍士兵不可大批入城」。另外,他認為,燒圓明園,那是針對清朝政府,對北京居民沒多大影響;燒紫禁城,影響巨大,還會禍及老百姓。


額爾金堅持把焚燒的地點定為圓明園。


不過,他也同意,如果焚燒了圓明園,清廷還不肯屈服,仍有可能毀掉紫禁城。


英軍上校卧爾斯萊回憶:「(當時曾)警告他們如不接受我們所要求的條件,京都本身定要受更大的損害,這是意料中事,並不是空言恐嚇。現在城內的皇宮,還仍然沒有觸動過,倘若他們願意替主上保留這最後居留的地方,他們應當趕快,不要失去時機」。

接著,在照會代表清政府的恭親王時,額爾金明確表示:「關於清廷之罪,未施責罰以前,英政府與統治中國之清朝間,和議尚不能成立。……(圓明園乃)英法僑民所受痛心疾首慘刑而死之地,誓必毀為平地。此條固無須恭王之承認,敝軍統帥已決定,即將執行者」。



圓明園焚燒過後,額爾金還為自己的行為作過很多解釋:


「第一,被囚諸人,手足縛系,三日不進飲食,其受如斯野蠻之待遇,即在此地。第二,若對於中國政府所為不顧國際公法之殘酷行為,不予以久遠之印象,英國國民必為之不滿。若現即與之媾和,訂約撤兵而退,中國政府必以吾國人民為可以任意捕殺無忌,在此點上必須警醒其迷夢也。皇帝避暑行宮固已被掠,然其所蒙損失,在一月內即可恢復原狀。……圓明園宮殿之為要地,人所共知。毀之所以予中國政府以打擊,造成慘局者為此輩而非其國民,故此舉可謂為嚴創中國政府,即就人道而言,亦不能厚非也。」


這裡,額爾金提到一件事:「被囚諸人,手足縛系,三日不進飲食,其受如斯野蠻之待遇,即在此地」。


這件事,編寫歷史課本的人認為只是一個歷史細節,所以隻字不提,但這絕是「火燒圓明園」的導火索。


這「被囚諸人」都是些什麼人呢?


事件是這樣:在鴉片戰爭之後,清廷迫於武力脅迫,於1858年簽訂了《天津條約》。而到了1860年初,英法方面要求派公使前往北京換約。



「換約」就「換約」,當時的咸豐皇帝對開放外貿口岸、允許外國人內地旅遊、協定關稅、保護傳教士、賠款、領事裁判權等事並不很放在心上,但卻極其害怕英法方面的公使前來北京。

現代人也許會奇怪:公使來北京就來北京,北京是您的地盤啊,怕啥?


咸豐是害怕跟公使見面。


這位可能又會說了:公使雖說是藍眼高鼻,長得跟中國人不同,但他們又不是吃人魔王,見個面,還怕被他們吃了呀?


咸豐不是怕被他們吃了,而是怕他們見了自己不肯行跪拜之禮。


當年在乾隆朝時,英國人以馬戛爾尼為首一行訪華,就曾要不要「行跪拜之禮」發生過激烈爭議,最終雙方不歡而散。


因此,清廷上下以及咸豐等人都知道,這些公使一旦來了北京,那是鐵定不肯行跪拜之禮的,這、這如何使得?!


大清朝天子,俯攬四海,君臨天下,宇內人眾,無一不是其臣民,怎麼可以不行跪拜之禮的?!


如果他們堅持不行跪拜之禮,傳揚出去,豈不顏面無存?!


君如何為君?臣又如何作臣?!


所以,咸豐拒絕公使來京。

英法方面不知道清廷拒絕的原因是基於這一可笑的理由,以為是有意悔約,另有所圖,於是派艦隊自南方北上,用長槍大炮開路,長驅直入,很快攻陷了天津大沽口。


沒辦法,咸豐作出讓步,同意公使來京,但提出不許「親遞國書」。


咸豐認為,只要剔開「親遞國書」的環節,自己用不著和英法公使照面,那就沒有跪拜與否的問題了。


英法方面不知清方在弄什麼妖蛾子,指責清方沒有誠意,堅持要向清朝皇帝親遞國書。


英法方面派出的公使在通州與清方談判方就此問題直接談僵。



彼時,太平天國已擊潰清方江南大營,攻佔蘇州、常州,威脅上海,滿清政府內憂外患,已到了生死攸關的關口。


但在「親遞國書」問題上,清廷口氣非常強硬,誓死不從,明確表示:如果英法方堅持要「親遞國書」,天朝將以傾國之力,決一死戰。


英法方並未將清朝的警告和恫嚇放在眼裡,同樣堅持到底,不肯退讓半分。


最終,談判破裂。

前來談判的英法談判使團共39人,為首的叫巴夏禮。



看過電影《火燒圓明園》的觀眾應該印象深刻,劇中,僧王僧格林沁和他比賽摔跤,將他摔得鼻青面腫。


不過,這段「摔跤戲」是編劇虛構的。


真實情況是:僧格林沁自己的手指頭動都沒動,直接派人把包括巴夏禮在內的39人全部逮捕收監。


僧格林沁以為,巴夏禮是英法聯軍的最高統帥,自己擒住了巴夏禮,英法聯軍群龍無首,必生明亂,明天,天朝大軍進剿,穩操勝券。


哪料,第二天,英法聯軍4000人與清軍精銳僧格林沁部近萬人在通州張家灣交戰,清軍一敗塗地。


數日後雙方在通州八里橋再戰,英法聯軍約6000人殲滅了清軍精銳約 30000人。



太恐怖了!

咸豐帝猶如驚弓之鳥,從圓明園倉皇出逃,一去不返。


巴夏禮等人被關押在圓明園,處境很慘,39人當中,有21人被虐待致死,只有18人存活下來。


額爾金所說的「被囚諸人」,就是指巴夏禮等人39人;「其受如斯野蠻之待遇」,就是說被虐待致使多人死亡事件;「即在此地」,即是指圓明園。


救出了劫後餘生的巴夏禮等18人,為了報復,也為了讓清朝政府長記性,額爾金下令放火焚燒了圓明園。


遠在崇德避暑山莊的咸豐皇帝聞此噩耗,心如刀絞,當場口吐鮮血,舊病複發,一年不到就一命嗚呼了。


不過,就當時的中國人來說,圓明園被燒,關係與他們並不大。


畢竟,就算圓明園沒被燒,那也是統治者大肆搜括民脂民膏而興建起來的私人娛樂會所,平日誰也不能進入一步,反倒,因為燒了,他們可以成群結隊地進入這一大片已經無人守衛的皇家廢墟里,開心地尋找著英法人燒掠過後的殘存珠寶。


這些人,現在被罵慘了,被很多愛國者辱罵成「盜賊」。



不過,想想有些滑稽。

當時的勞動人民和清朝統治者根本就是被剝削者和剝削者的兩個對立階層,他們受盡了清廷統治者敲骨吸髓式剝削和壓榨,難不成,在清朝統治者都已經逃之夭夭的情況下,還要他們赤手空拳地為保衛清廷統治者的「私人娛樂會所」嗎?


實際上,對於中國人民漠視清朝政府這一現象,英法聯軍早就覺察到了,所以,額爾金在正式放火燒園前,還特意發出布告,稱:「任何人,無論貴賤,皆需為其愚蠢的欺詐行為受到懲戒,18日將火燒圓明園,以此作為皇帝食言這懲戒,作為違反休戰協定之報復。與此無關人員皆不受此行動影響,惟清政府為其負責。」


當時的北京市民看了布告,果然「絲毫沒有為即將發生的事情操心,而是對其蹩腳的語法大笑不已」。


現在,許多人把咸豐皇帝遭受到的屈辱說成是中國人民的屈辱,把圓明園被毀說成了人民和國家屈辱的象徵。


可悲的是,這屈辱明明來自咸豐皇帝就英法人磕頭或不磕頭而逞的一時血氣之勇,偏偏卻要廣大的勞動人民以及巨大的國家的利益來為之買單——戰後,中國就喪失掉了150萬平方公里領土給俄羅斯人。



我們是應該悼念一個原本只供清朝皇帝荒淫無恥、尋歡作樂的圓明園呢,還是應該悼念那丟失的150萬平方公里領土?

有很多東西,教科書里都沒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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