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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說自救,救不了下一種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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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全國很多地方都被突如其來的暴雨折騰得夠嗆。中央氣象台官微發布的氣象預警,一個接一個。

其中最讓人揪心的,是颱風「艾雲尼」過境後的廣東。

6月8日,經過連續數十小時的猛烈暴雨後,廣州、佛山、肇慶等地,都發生了市民在積水的街頭觸電或疑似觸電的事件。

佛山官方在9日通報稱,8號晚一對母女在禪城區汾江中路花園購物廣場正門公交站觸電倒地,不幸的是兩人均因搶救無效死亡。

廣州警方則在6月11日發布了對於「機場路男生死亡」的初步調查情況:暫不排除觸電發生意外的可能。

此前據報道,事件中死者家屬提供的死亡證明顯示,醫院給出的死亡原因是「電擊傷」。

就在昨天,悲劇還在繼續:廣州市花都區65歲男子張某,在暴雨後出現水浸的小區內,接觸快遞櫃後意外觸電身亡。

朋友圈、微博上傳播的疑似在這場暴雨中觸電死者的視頻,更是令人人心惶惶——如果不是這麼可怕的事情發生在了一線城市廣州,並經由網路傳播發酵,很多人都還不知道,原來暴雨不止帶來惱人的積水,還能電死人

但想想以前學過的物理常識就能明白了:

對人體安全的電壓一般不超過36伏,這些事故中的罹難者很有可能是因為遭遇了路燈或廣告燈箱(比如公交車站的那種)的漏電——220伏或380伏。

如果這些設備沒有安裝能在短路等情況發生時及時切斷電流的保護裝置,那麼能導電的暴雨和積水將帶來極大的安全威脅。

據@廣東天氣 發布的預告,未來三天廣東很多地區仍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這愈發讓人十分沒有安全感:下雨天出門可能的致命危險,還要承受到什麼時候?

而這樣的恐懼,或許不止屬於和颱風鬥爭的廣東人民。

就在今天,又有媒體報道了發生在他地的雨中觸電事故——內蒙古赤峰松山區一小區門口,兩個孩子倒在積水中身亡,急救人員稱是因為觸電。

藏在暴雨中看不見摸不著的危險,成了所有為安全提心弔膽的普通人的痛。

2

這些年,我們見證了太多次城市被暴雨猛烈襲擊後的狼狽模樣。

有時候我們很擅長苦中作樂。什麼海里的魚被衝進城市,市民出行只得滴滴打船,四川人民在洪水中打麻將爭做「渡邊麻友」,XX城市進入看海模式的梗……層出不窮。

但是這次事態的嚴重性,讓人笑不出來。

城市內澇,已經成為城市病的眾多頑疾之一,它由多種因素造成:極端天氣,城市排水系統低效,城市綠化減少、地下空間過分開發導致滲水能力降低,等等。

總之,沒經歷過幾次被大暴雨整癱瘓的路況,都不算在大城市呆過。

根據2017年的數據,從2010到2016年(也是我們印象中看海頻發的幾年),全國每年至少都有超過100個城市受到內澇威脅。最嚴重的2010年,這個數字超過了240。

關鍵是,城市內澇帶來的危害,不止是路上齊腰深的積水、交通堵塞這些最容易被看到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人命關天

早在2011年夏天,我們就吃過城市內澇的大苦頭:各地遭到暴雨突襲,出現數起人身傷亡事故。

井蓋消失、不慎掉進排水井,在積水中被電擊,跌入溝中被大水沖走……被暴雨奪去生命,有許多殘忍的方式。

哪怕駕車,也可能逃不過噩運。

以前我們只以為城市裡的大暴雨會讓各種交通工具和行人寸步難行,卻沒想到它也能困住車裡的司機,致其溺亡。

這次搞得人心惶惶的水中觸電致人死亡,其實也並不是第一次發生,只是此前的影響力和關注度不能和這次相提並論。

但湖北的朋友可能記得,2016年7月的暴雨和水災中,武漢及其他湖北城市連續出現了數起因觸電身亡的事故。

據當地媒體九派新聞的統計,當時湖北短短4天內就有7場被媒體報道、證實的觸電悲劇。

當城市內澇年復一年地上演,甚至威脅著普通居民的生命,真的是時候嚴肅地對待它了——

如果可以,我們真希望下雨後「無海可看」,也沒有那麼多讓人啼笑皆非的八仙過海故事。因為「海底」有可能藏著的,是誰也承受不起的危險。

3

一片恐懼中,這兩天想必大家多多少少已經通過互聯網學到了一些自救措施。

很多官媒、微博大V紛紛發布了這樣的預防知識,比如:當你在水中覺得身體發麻、疑似觸電,千萬不要正常跨步走,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小碎步或單腿蹦,儘快離開。

在這個很多人都沒意識到雨天蹚水可能觸電的大環境中,這樣的科普的確是很有必要的。當我們真的陷入危險,知道些自救知識總不是壞事。

儘管如此,來自大多數網友的反應卻有點激烈,抵觸情緒很多:

「雨天防觸電,不能光靠我自己防著吧?」

輿論的聲音指向了一個方向:

我是應當學習自救,但是除了我自己要做好知識的武裝,是不是其他責任主體也該做出表率?

顯然,大家是希望提供公共服務的一方,也能更好地承擔起自己在這些事故中的責任。

這樣的質疑和不信任,大概是被嚇出來的。

根據新聞報道的現場圖,「漏電」致人死亡事故現場紅綠燈附近發現一處設備,設備內部是看起來混亂不堪的六孔插線板,和各種纏繞在一起的電線。

圖源:南方日報

這就讓人不得不追究設備漏電的源頭:

路邊的路燈、燈箱、配電箱的設施,是否安裝了必要的保護?工程的驗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日常的維護、檢修、排查安全隱患有沒有做到位?

同理,此前的很多關於雨天漏電致死的新聞報道中,也讓人很想問出同樣的問題。

比如電線杆倒了。

比如電線斷裂、掉在水中。

如果對那些問題的答案是否,那麼為安全瑟瑟發抖的居民,處境未免太過低微。

這樣的危險明明起源於公共服務的不到位,起源於城市管理者的失職,起源於基礎設施安全隱患的積重難返,最終普通人得到的指示卻是:你要更加註意,為自己承擔起百分百的安全責任。

本來,提醒居民注意安全、科普自救知識,和相關責任主體問責追責、積極改進,這兩件事其實都是必要的,理論上也毫無衝突。

但正是後者一次次地失聲,使得公眾的輿論愈發對鋪天蓋地的前者感到不安。

類似的情況有過很多次。

幼女性侵案引起人們的憤怒時,我們寄希望於針對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能更加完善,教育系統能推廣科學的性教育,但是更多只能看到「如何保護好你的孩子」。

空姐搭乘滴滴順風車遇害,種種弱勢群體被家暴、被侵害的消息不斷被曝光,我們寄希望於更高效的救助通道和懲戒機制,卻一次次看到指導「女性應避免獨自外出」的所謂安全指南。

對於那些惡劣的社會安全問題,提高自我防範意識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反應,但當我們著眼於以後如何杜絕類似問題再傷害無辜的人時,自救不應該是唯一的、主導的解決方式。

不是普通人懶惰,想把一切關於安全的責任都推給社會,而是我們在一次又一次的悲劇中了解了,總有些東西防不勝防,是需要超越於個人的力量去約束、監督和懲罰的

當社會中存在那麼多待補的漏洞,僅憑老百姓戰戰兢兢地自救,實在是太難太難,這也不是一個健全的文明社會該有的樣子。

4

在一次次令人揪心的事件發生後,有些東西永遠也不該缺席。

2011年那個多城內澇的夏天,央視《新聞1+1》曾經做過一期節目:《城市「看海」,怨天還是尤人?》

節目中,特約評論員王錫鋅明確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別「怨天」,應該「尤人」。直指問責的重要性。

「出現這些事情以後,很習慣性地都去問責老天爺,好像我的標準已經達到了,問題出在老天爺下雨的時候,沒有按照原來設定的標準來做。我們要去反思的是,一個城市的防內澇標準,是不是已經過時了。」

「問責是解決問題過程當中的一個過程,而不是把它看成是最終交給市民的一個答卷。」

正如央視評論員所說,我們苦苦追問和質疑的最終目的,不是一個讓這事翻篇的信號而已。

我們希望行政者能得到有效的監督,是讓普通人擁有可以依靠的法制,和能為更多人提供保障的公共服務。我們希望在公共空間中,擁有正常生活就能免於憂患的安全感。

透明有效的問責渠道,永遠是使事情變得更好的前提。

如果做不到,那麼一次次有關安全的負面消息就像是把手無寸鐵的普通人趕進了死胡同。

當悲劇發生,驚恐的大眾只能從有限的視野中挑毛病,事後的輿論場變成了普通人之間的互相傾軋:

誰讓你這麼不小心?你為什麼沒在這裡那裡防範得完美無瑕?

在責罵別人不小心的同時,其實也在給自己這樣的心理暗示:我怎麼可能這麼不小心呢?只要我千萬別像他一樣,我肯定就不會出事了。

人們面對安全威脅,選擇佔據智商和理論上安全的制高點,殊不知最核心的東西就這麼被放過了。

比如前段時間福建某小區三個孩子在景觀噴泉中觸電身亡的新聞下,有人責怪孩子太熊、家長也不負責任,卻忽視了最關鍵的問題是整個噴泉的電壓和防護措施都不符合安全標準,對誰都是巨大的安全隱患。

我們逐漸忘記了解決問題的正確軌跡,只能抓住邊緣的東西拚命發力,結果卻抓瞎似的一直原地轉圈。

在這樣周而復始的事故和隱患中,只能互相苛責的普通人沒有贏家。

從根本上說,我們需要的是背靠集體力量的「互助」,需要公共服務提供成系統的、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援,而不是僅僅靠自己去對抗無休止的漏洞、隱患和威脅。

社會安全的責任本就不能完全轉嫁到每一個個體的肩頭。只靠每個弱小的個體誠惶誠恐地自保,扛起這份責任的力量反而是最薄弱的。

在當下我們社會的種種頑疾與困境中,互助遠比自救更像是治病的一針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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