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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向凡普金科「道歉」,真不該在關鍵時刻揭你老底

由於我們持續關注並發布了一些文章,把正在香港走上市流程的凡普金科惹火了,在經過前期兩次的公關沒有達到目的之後,該公司終於祭起了《律師函》這個武器,要求我方向其「鄭重道歉」。

經過我們的仔細研究,發現我們的文章也的確沒有什麼錯誤,但凡普金科方的態度很牛,限定我們三天內道歉,這不道歉看樣子是不行的。想來想去,也只有一個地方應該道歉,那就是我們不該在該公司上市的節骨眼上揭他老底,不管怎樣,等他上市圈好錢了再說。為此,我們「鄭重道歉」。

對不起,我們不收黑錢,讓凡普金科的公關失望了!

根據投資有道采編人員講述,自5月17日起,就有凡普金科相關人員與其進行聯繫,要求我們撤稿,詢問「看能不能協商一下」、「怎麼能擺平」,顯然是在公關,想通過非正當途徑解決問題,而我們采編人員表示「稿件沒有失實,就不存在撤稿」。從今天收到的律師函來看,顯然是對方公關不成,於是另生一計,寄出了律師函。

所以,我們應該向該公關人員道歉,是我們沒有配合您的工作,讓您工作沒有成績,恐怕還要被批評。但是,我們就是這樣的,我們堅持自己的底線。

對不起,我們地址就在官網,讓律師費心了!

該律師函是由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受凡普金科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凡普上海)委託寄來的,投資有道辦公地址在官網上非常明確,而該律師函地址竟然寄錯了,導致6月8日寄出的律師函,我們14日才輾轉拿到。讓一個大律所把律師函都能寄錯地址,那一定是我們的不對,我們要反省。

律師函內容:

其次就是我們的文章寫了好幾篇,內容不少,但是都寫得太嚴謹,讓律師函只羅列了四個問題,實在對不起。但是,我們得說句公道話,您這四個問題似乎也還站不住腳啊!

我們來一一進行比對。

1、「記者按計劃前往實地考察,結果發現凡普金科旗下成員凡普上海不僅註冊地址虛假,而且網上公布的辦公地址人去樓空,有一種大家熟悉的不詳感覺」

以上結論是記者親身實地調查所獲。實際上時至今日(2018年6月14日),凡普上海的官方網站上的註冊地址還是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250號2幢三層B379室,其辦公地址也仍然是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蘇路200號H棟7層。(如下圖)

首先關於凡普上海註冊地址虛假的問題記者再次說明如下:記者抵達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250號這個地址,看到同在這個地址的是上海南浦婦科醫院和濱江2250大廈。在這家醫院裡沒有找到凡普上海的影子,之後來到濱江2250大廈,這棟大廈分為A座和B座,也沒有像凡普上海所謂的2幢,看到凡普上海的地址是B379室,隨即來到B座的三層樓,三層樓格局很小,最大的門牌號也就318室,根本沒有看到379室,事實上該棟大樓也沒有空間再多出61個辦公室。記者出於謹慎考慮,還去看了A座三樓,也是一樣的格局,A座也不存在379室。

另外,凡普上海成立的時間是2013年7月29日,至今也就五年不到的時間,兩棟大樓拆了重建的可能性很小,門口資深的保安也證實沒有拆遷重建過(即使有,公司也應該進行註冊地址變更)。所以綜合以上,可以合理證實,凡普上海的註冊地址自始就不存在。

其次,凡普上海的辦公地址,官網給的地址是上海市浦東新區金蘇路200號H棟7層,記者前往此處看到的卻是空空如也(有下圖為證),說是人去樓空一點都不冤枉。

2、「北京普柏特的CEO盛潔儷則又是在曼谷設立的交易通(控股)有限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資易通(控股)有限公司又是凡普金科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3、「凡普金科在招股書故意隱瞞訴訟」

凡普金科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凡普金科及其旗下成員未涉及任何訴訟,「於往績記錄期間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概無成員涉及任何具有重大重要性的訴訟、仲裁或申索……」。

但記者經過查詢中國文書裁判網,發現凡普金科涉及到的訴訟案件中作為被告的就至少有兩例。

其中一例由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裁定,起訴內容涉及超範圍經營、非法放貸、變相收取服務費等方面。另一例是由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裁定,起訴內容涉及要求確認信用諮詢及管理服務協議中提前扣去居間諮詢費用的條款無效的問題。

我們在報道中,也很謹慎地指出「當然,凡普金科可以辯稱以上的案件不是重大案件,但本著謹慎性原則和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對於涉及公司經營合法性的案件,公司應該還是披露為宜」。這難道有什麼不妥嗎?

4、「經過我們多方調查,錢站疑存高利貸、暴力催收等問題」

正如文章前面指出的那樣,《律師函》內容中斷章取義,截取文章內容不全。

原文章《凡普金科招股書刻意隱瞞訴訟、有意淡化資產端錢站》中的報道為「經過我們多方調查,錢站疑存高利貸、暴力催收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很有可能會影響其備案,具體情況請關注投資有道的後續報道」。

律師函是6月8日寄出的,在6月6日,我們就發表了後續文章《錢站存霸王條款,凡普金科難逃「高利貸」及暴力催收嫌疑》,詳細指出了凡普金科「高利貸」及暴力催收等問題。而這些內容都是投資有道記者通過投訴網站、後台留言等多渠道獲知,並與當事人進行了多次接洽和聯繫。在《錢站存霸王條款,凡普金科難逃「高利貸」及暴力催收嫌疑》的報道出來後,又陸續收到不少讀者給我們留言願意實名舉報錢站存在的高利貸和暴力催收問題。後台及其他途徑的投訴都是有圖有真相(我們都已保留相關證據)。我們的報道完全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而實際上,事情的惡劣程度甚至比我們揭露出來的有可能還要嚴重很多。

對不起,為了正義,我們還有繼續舉報!

就在前天,當時並沒有收到凡普金科的律師函,我們就已經向香港聯合交易所和銀監會等部門郵寄了《舉報信》,將我們掌握的內容向有關部門反映。接下來,我們將繼續收集證據,繼續舉報。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凡普金科註冊地址虛假將承擔如下法律責任: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所以,我們也得給工商局郵寄一份舉報信。還有證監會、北京地方金融局、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我們就一個個來吧。

最後,我們懇請廣大的凡普金科投資者、借款人和內部員工以及一切的知情人士向我們提供更多的該公司涉嫌違法違規的線索。我們提供三個爆料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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