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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為何要親手暗殺陶成章?

原標題:蔣介石為何要親手暗殺陶成章?


中華民國成立不過兩周,發生了一件驚人之舉,蔣介石暗殺了革命元勛、光復會首領、革命老同志陶成章。


那是1912年1月14日深夜2時,蔣介石由光復會叛徒王竹卿陪同,潛入上海廣慈醫院內陶成章住的病房,將陶槍殺身亡。

這件謀殺案,有心人當然要為蔣介石諱,蔣死後出版的《總統蔣公哀思錄》中有一篇《總統蔣公年表初稿》,於1912年條下仍記道:


中華民國元年(壬子,公元1912年)公二十六歲


總理就任臨時大總統,旋舉袁世凱自代。陶成章謀刺陳其美,破壞革命,公怒之。遂辭滬軍第五團團長,東渡日本,習德文。


陶成章


所謂「公怒之」,顯然諱了「殺」字。吳敬恆於1964年出版的《蔣總統年表》大本線裝,並不諱言「公怒殺之」。再對照之下,原來1964年本乃1975年本的底本,僅僅是把「殺」字諱掉了。原來「總統蔣公」並非為了一生氣就辭了職、去了日本的,而是因為一生氣就暗殺了人,才辭了職、去了日本的。


其實,毛思誠編寫的《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一書,早已不諱言殺陶。今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所藏《中正自述事略》殘稿,先於1908年條下,謂徐「錫麟之死,實為陶成章之逼成」,又謂陶於徐死後,「詆毀先烈」,再謂「自此即甚鄙陶之為人」,詆陶「無光明正大態度,無革命人格」。更謂陶詆毀孫中山,「英士告余曰:陶為少數經費關係,掀起黨內風潮……乃知陶實為自私自利之小人」云云,先為殺陶下伏筆,然後轉入「正題」,謂辛亥革命後,「陶親來運動余反對同盟會,推章炳麟為領袖,並欲置英士於死地,余聞之甚駭,且怨陶之喪心病狂,已無救藥,若不除之,無以保革命之精神」,於是「不能不除陶而全革命之局」,更為殺陶找莫須有的借口。


如果說「除陶」一語還有點含糊,不夠明確,則蔣介石的學生,並且做了八年侍從秘書的鄧文儀,在所寫《蔣主席》一書,第八章標題赫然就是「槍殺陶成章」五個大字。鄧文儀來頭頗大,他曾是蔣的政工頭子和特工頭子,而《蔣主席》一書還由蔣氏師保吳敬恆謹題,潘公展背書「主編者」,無疑是蔣介石一方面最肯定的自白。


蔣介石


蔣介石親手殺了陶成章,已是無可懷疑的史實。但蔣介石並不是主謀,只不過是主謀人的殺手。誣陶成章欲置陳英士於死地,顯然是為陳殺陶找理由,蔣於自述事略中也無意中透露,「余因此自承其罪,不願牽累英士,乃辭職東遊」,為陳代罪,已呼之欲出。……陶陳之間固然自辛亥七月以來,已有衝突,如陶拒絕陳的「協餉」要求、陶不滿陳在滬軍都督任內的作風,以及陶在滬練兵等等,但歸根結底,並非二人私下的衝突,而是以孫黃為首一派與光復會一派的衝突。兩派爭奪浙督,無疑是刺陶的近因。事由原湯壽潛出任南京政府交通總長後,陶最為浙江各界支持繼任浙督,呼聲最高,浙東名流更馳電謂:「吾浙倚先生如長城,經理浙事,非先生其誰任?」自然招敵派之忌。此電見報之同日,陶已被蔣介石槍殺於醫院。


其實陶本人並不願就浙督,只是他個人以及光復會在浙江的聲望與實力,使孫黃一派難以抗衡,非除之而不快。知此再看鄧文儀《蔣主席》中一段,便更有會心。


這時候,有個假革命,陰謀奪取浙江都督的陶成章,因為陰謀不能成功,準備暗殺陳英士先生,主席知道了這件事後,心想:假使陶成章的陰謀成功,那麼江、浙再入混亂狀態,勢將影響到革命基礎的動搖。經過公私利害的慎重考慮以後,便決心先除陶成章。


所謂「假革命」,因陶不屬孫黃一系,在孫黃一系看來,「革命」唯此一家,別無分店。你要開分店,當然是「假革命」。陶成章明明推辭浙督不就,偏偏要說「陰謀奪取浙江都督」。倒是「陰謀」地把人家殺死在醫院裡了!因怕陶成章「陰謀」成功,江浙成為光復會的天下,動搖的不是革命的基礎,而是孫黃的基礎。陶成章一死,光復會果然是一蹶不振,從同盟會的眼光來看,可說是殺對了人。

陶成章之死既然是為了孫黃一系同盟會的利益,同盟會的「最高當局」不是槍手蔣介石,也不是派遣槍手的滬軍都督陳其美,而是臨時大總統孫文和陸軍總長黃興。更何況孫陶早自1907年以來就已交惡,必為陳所深知。陳於此時此刻,要「秉承領袖意旨,體念領袖苦心」,而要「教訓」陶成章,豈非意料中事?事實上,與陶過從甚密,而知孫、黃甚深的當時人章太炎,曾在刺陶後一日,做了一次談話,由寂照筆述,刊於《神州日報》(1912年10月10日三版),其中透露兩件事,其一是:


南京既破,黃興遽被舉為大元帥,浙軍不平,反對甚烈,卒以黎元洪為大元帥,黃興為副元帥,外人頗有疑陶君嗾動軍隊為此者。滬都督陳其美嘗與浙軍參謀呂公望言,謂致意煥卿勿再多事,多事即以陶駿保為例。


陶駿保是被同盟會槍殺的光復會軍官,在刺陶之前,已對陶有所警告。太炎述此時,呂公望尚在,絕不可能是空穴之風。何況在魏蘭的《陶煥卿先生行述》中也提到:


當其時,上海謠傳已有陳其美欲刺先生之說,先生不以為真。王文慶在南京致書先生,謂得確實消息,先生在滬大不利,先生始避之於客利旅館。

可見殺陶已醞釀多時,而且「確實消息」來自南京!太炎透露的另一件事是:


孫文歸,被舉為臨時大總統,就任後,即與陶君書,請問從前宣布罪狀之理由(按即《南洋革命黨人宣布孫文罪狀傳單》),謂予非以大總統資地與汝交涉,乃以個人資地與汝交涉。書到之日,陰曆十一月二十三日也。其後三日,陶即於廣慈醫院被人刺死。


……(編者略)


陶成章也知道危險,所以才移居到廣慈醫院,即使給他的妻子寫信,也十分隱秘。現存一封十一月十一日(陰曆)的短箋,成為絕筆:


弟現移居金神父路,在南徐家匯路相近,廣慈醫院,頭等房間第六號。此地僻靜,晚間來看不便。如來看視弟,可在上午八九點鐘後,下午四點鐘前,此上小雲姊鑒


從弟?東生?白?十一月十一日


小雲即孫曉雲,陶成章的太太,1909年在日本結婚。東生為陶成章的化名,曾用起東筆名故。成章死後,有遺腹子,即陶珍(本生)。


……(編者略)


為了將「刺陶」合理化、合法化,一口咬定陶是「叛徒」、是「假革命」,然而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於刺陶之翌日(元月15日),即致電陳其美:


萬急,滬軍陳都督鑒:閱報載光復軍司令陶成章君,於元月14號上午兩點鐘,在上海法租界廣慈醫院被人暗刺,槍中頸、腹部,兇手逃走,陶君遂於是日身死,不勝駭異。陶君抱革命宗旨十有餘年,奔走運動,不遺餘力,光復之際,陶君實有巨功,猝遭慘禍,可為我民國前途痛悼。法界咫尺在滬,豈容不軌橫行,賊我良士。即由滬督嚴速究緝,務令兇徒就獲,明正其罪,以慰陶君之靈,泄天下之憤。切切。總統孫文。(初見1912年1月17日上海《民立報》,收入《孫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3頁)


孫中山明言,陶成章於革命有「巨功」,謂刺陶乃「不勝駭異」「賊我良士」,並「即由滬督嚴速究緝」,結果如何呢?不了了之!陳其美與蔣介石原是兇手,孫竟要犯人陳其美去查案,哪會有結果呢?蔣介石逃到日本,孫中山總該知道誰是兇手了吧,但兇徒根本沒有緝獲歸案,明正其罪,反而成為幫手。後來蔣介石還加入「中華革命黨」,宣誓效忠孫中山。陳其美至死也一直是孫的死黨。……(編者略)


臨時大總統致電陳其美之後,陸軍總長黃興又於1912年元月17日也拍一電報到上海,載於同月20日的《民立報》上:


上海陳都督鑒:聞陶君煥卿被刺,據報雲是滿探,請照會法領事根緝嚴究,以慰死友,並設法保護章太炎君為幸。黃興叩。霰。(另見《黃興集》)


黃興更故布疑陣,「雲是滿探」,但又說要「設法保護章太炎」。為什麼滿洲的偵探只想殺光復會的領袖們呢?為什麼不必保護同盟會的領袖們呢?說到保護章太炎,更有趣的還在後頭,因章太炎不斷批評南京的臨時政府,黃興又想要殺章。太炎在與黃季剛書中透露此事:


昨聞述黃克強語云:章太炎反對同盟會,同盟會人慾暗殺焉。以其所反對者,乃國利民福也,賴我抑止之耳!咄哉克強,所善者獨有恫疑虛愒耶?往者,陶煥卿死,彼即電陳其美保護,今又以斯言見,如是伎倆,但可於南洋土生間行之,何能施諸揚子江流域耶?暗殺本與盜賊同科,假令同盟會人誠有此志,則始終不脫鼠竊狗偷之域。克強以此恐人,而反令己黨陷於下流卑污之名,亦當戒之,令慎於語言也。


此函未署日期,但曾發表於1912年4月14日的《大共和日報》上,故不可能晚於4月14日。後又收入《太炎最近文錄》。太炎除藉此痛罵黃興外,更立此存照,使黃興不敢下手。章太炎雖幸免於難,但卻不能挽救光復會在江浙一帶的慘敗。……(編者略)而陶成章之死,實為光復會傾覆的先聲。


在辛亥革命史上,蔣介石槍殺革命元勛之罪,已不可能湮滅,然而其罪並不能放得太大,當時二十六歲的他,還沒有資格「怒而殺之」。他只不過是奉命行事的槍手與殺手。他因殺陶而摧毀光復會之功,亦不能高估,因為他不過是扮演了一個小角色,為大哥陳其美盡一把小兄弟的職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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