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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維舊藏善本詞曲書籍的去向

王國維舊藏善本詞曲書籍的去向

王國維舊藏善本詞曲書籍的去向

王國維(1877~1927),字靜安,號觀堂。浙江海寧人。1911年冬隨羅振玉流亡日本,1916年初回國, 1925年以後擔任清華大學研究院導師。1927年6月2日自沉於頤和園昆明湖,年僅五十。一生著述甚多,先後涉及詞學、曲學、史學、歷史地理學、古文字學等多個領域,均卓有建樹。

戲曲研究,只是王國維在1907~1913年間所進行的學術研究的主要部分。期間編著有《曲錄》六卷、《戲曲考原》一卷、《宋大麴考》一卷、《優語錄》二卷、《曲調源流表》一卷(佚)、《錄鬼簿校注》、《古劇腳色考》一卷、《宋元戲曲史》等。這些著述為中國戲曲史這門學科的奠定了基礎。

王國維主要以實證方式研究戲曲,故首重文獻。他居風氣之先,收羅了大量的曲籍,而且手自抄錄批校,故《宋元戲曲史》序文稱:「凡諸材料,皆余所蒐集。」但王國維去世時,平生所集詞曲善本多不存於家,且下落不甚明了。

王國維的助手趙萬里在《王靜安先生年譜》(1928)中說:「先生手校書之存滬上者,尚有數十種。其校書年月,與其他行事之未詳者,當續行補入,以俟寫定。」趙萬里在《王靜安先生手校手批書目》(1928)一文中則說:「先生於詞曲各書,亦多有校勘。如《元曲選》,則校以《雍熙樂府》,《樂章集》則校以宋槧。因原書早歸上虞羅氏,今多不知流歸何氏,未見原書,故未收入,至為憾也。」

也就是說,王國維手校的詞曲書籍中,「有數十種」「早歸上虞羅氏」,後則「不知流歸何氏」,下落不明。

那麼,王國維舊藏的詞曲書籍為什麼會歸於上虞羅氏的呢?

王國維《丙辰(1916)日記》,在離開日本歸國的前一天,即正月初二日,記云:

自辛亥十月寓居京都,至是已五度歲,實計在京都已四歲餘。此四年中生活,在一生中最為簡單,惟學問則變化滋甚。客中書籍無多,而大雲書庫之書,殆與取諸宮中無異,若至滬後則借書綦難。海上藏書推王雪澄方伯為巨擘,然方伯篤老,凡取攜書籍皆躬為之,是詎可以屢煩耶。此次臨行購得《太平御覽》、《戴氏遺書》殘本,復從韞公(羅振玉)乞得複本書若干部,而以詞曲書贈韞公。蓋近日不為此學已數年矣。

據此可知,1916年舊曆正月,王國維離開京都赴上海任職之時,羅振玉擇其「大雲書庫」藏書中的複本相贈,王國維則以所藏「詞曲書」作為回饋。故趙萬里在《王靜安先生年譜》中說,在得到羅氏贈書的同時,王國維「亦以所藏詞曲諸善本報之,蓋兼以答此數年之厚惠」。羅振玉在《海寧王忠愨公傳》中也說:「公先予三年返國,予割藏書十之一贈之。」羅氏大雲書庫藏書號稱五十萬卷,則所贈達五萬卷之多。贈書一事,羅氏後人也每有提及,以表明羅氏對王國維的恩惠,只是王國維同時「以詞曲書贈韞公」一語,則不甚受人注意。

王國維在京都前後五年(公元1911年11月-1916年3月)。在公曆1912年底、1913年初,他用三個月時間,完成了《宋元戲曲史》的撰述,此後轉向史地及古文字研究,而未再涉及戲曲研究。在京都時,王國維可以方便地利用大雲書庫及京都大學藏書,其文史研究,進展神速。後因生計問題,不得不先行回國,任職於上海倉聖明智大學。當時所擔心的是在上海時資料利用不便,所以「從韞公乞得複本書若干部」。羅振玉慨然將其藏書中的複本相贈,但以王國維的性格,自不肯完全無償接受,故亦思有以報之。由於王國維本人已經無意繼續從事詞曲研究,而書籍本身有其價值,所以將所藏「詞曲書」送給了羅振玉,以作為回饋。雖然在總冊數上以羅氏所贈為多,但羅氏所贈者,均為「複本」;王國維回贈者,雖不過區區「數十種」,卻都是「善本」。當然,在1916年,王國維已經完全放棄了詞曲研究,因而將「多餘」之書,以作回贈,也是合適的。兩人誼屬知交,原不會有過多的計較。

這裡,王國維自記是「以詞曲書贈韞公」,趙萬里則稱「以所藏詞曲諸善本報之」,兩人所說的是同一事實。只是王國維說得極為平淡,這符合其性格行事;而趙萬里則特別點出是「善本」,意在表明王國維所回贈的亦非尋常之物。

所以王國維舊藏詞曲歸於上虞羅氏,正反應了羅王兩人的深厚交誼。

王國維回贈的這些詞曲書籍,由羅振玉的四弟羅振常收存。

羅振常(1875-1942),字子敬。他在羅氏家族中,擅長經營。而古董字畫及書籍的買賣,原是羅氏家族共同的生意。羅振玉本人學術與書籍出版兼顧,具體的經營與銷售,主要是通過羅振常。羅家在上海漢口路開設有書店「蟫隱廬」,即由羅振常打理。羅振常小王國維兩歲,也曾在東文學社學習日文。故兩人實為同學,交往密切。王國維曾以《詞錄》手稿,交付羅振常。王國維在1916年歸國居於上海時,經常出入於蟫隱廬看書購書,或訪羅振常,以作「閑談」,如《丙辰日記》記正月初八日「出至蟫隱廬書鋪」;初九日「坐電車至三馬路蟫隱廬,與敬公(羅振常)閑談至晚十時歸」;十二日「午後出至蟫隱廬」;十四日「至蟫隱廬」;十八日「午後二時出,過蟫隱」,亦可見兩人的交誼。

1916年之後,王國維舊藏的這些詞曲書籍,已經屬於羅家的私產,保存於上海羅家。但到1928年初,在王國維去世一年後,羅家所存的王國維手校書籍,也「多不知流歸何氏」了。

何以如此?原因是1927年的夏天,羅振常將王國維所贈的這批書籍標價出售了。

這批書籍的出售,與王國維的突然去世有關。

1927年6月2日,王國維作遺書謂「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遂投頤和園昆明湖自盡,一時學界震動。其後事及遺孀子女的生計,也大令師友關心。

在這一背景下,羅振常開始整理從王國維處得到的這批詞曲書,為之撰寫識語,或加浮簽,公開出售。據筆者考知,大部分已經流往東瀛,為日本學者與學術機構購藏。

地處京都的大谷大學,收藏有明末朱墨套印本《西廂記》一種,上有「王國維」印,其第四冊有內藤湖南識語:「丁卯六月,王忠愨公自沉殉節,滬上蟫隱主人售其舊藏以充恤孤之資。予因購獲此書,永為紀念。九月由滬上到。炳卿。」

據此識語,我們可以知道,羅振常曾將王國維所贈的書籍公開出售,並號稱「以充恤孤之資」。但羅振常顯然只向讀者說明這些書籍是王國維的舊藏,而沒有解釋這些書籍此刻在產權上是屬於羅家的,可能他認為沒有這個必要,而且要作說明,也頗不易說清楚,故省略了。

王國維的舊藏書籍,居然由羅氏出售,如果不了解前文贈書之由,顯然易生誤解。

其次,羅振常雖然在售書時表示會將出售所得,用來撫恤王氏親屬,但觀王國維子女的回憶文字,完全沒有收到此類款項的記述,所以這些款項的去向,也值得一議。

羅振玉與王國維誼兼師友,且為姻親。王國維去世前一年,長子潛明病故,其媳為羅振玉三女孝純,因與婆母有隙,竟歸羅家。在處理後事過程中,羅振玉護女心切,王國維則因喪子之痛,心緒亦未佳,兩人在協商中出現未諧之音,遂使三十年師友,反目絕交。一年後,王國維竟赴水而死,羅振玉深表愧悔,亦思有以彌補。據其《集蓼編》所述:「予即醵金恤其孤嫠,復以一歲之力,訂其遺著之未刊及屬草未竟者,編為《海寧王忠愨公遺書》,由公同學為集資印行。」可知確有「醵金恤其孤嫠」的舉措。但在當時,王國維的家人似乎並沒有收到這種救恤款,故未見其遺孀與子女提及。所以羅家所做的事情,大約是把籌得的費用,用作出版王國維遺著的開支,而以版稅歸其家屬。也就是說,羅振常出售王國維舊藏詞曲書之所得,可能主要花費在王國維遺書的出版費用上了。

王國維舊藏的這些詞曲書籍,此時實是羅家的私產。但羅振常公開出售時,號稱「充恤孤之資」,在日本的王國維知交與後學,因敬重靜安之學術,並重其交誼,遂多越洋認購,以作紀念。據筆者所見,有王國維的舊雨內藤湖南、狩野直喜、鈴木虎雄,學生神田喜一郎,京都大學後學倉石武四郎、吉川幸次郎,戲曲研究者久保天隨,以及京都大學、東洋文庫等公私機構。於今檢視,均屬孤本或稀見之本。故趙萬里說「以所藏詞曲諸善本報之」,屬於事實。這是近代以來從中國學者手中流徙日本的最重要的一批戲曲文獻。

王國維贈予羅氏的「數十種」「詞曲諸善本」,現在雖然已經難以知曉其全體面目,但通過現存日本之王國維詞曲舊藏,尚可考見其大概。

茲舉筆者在日本各圖書館所見鈐有「王國維」印者,並參酌近人著錄,臚列如下:

宣德原刊本《周憲王樂府三種》三冊、明文林閣刊《繡像傳奇十種》二十四冊。此兩種今藏京都大學文學部圖書館。據該館的圖書入庫紀錄簿,三書於 1927年12月15日入藏,註明系直接從上海蟫隱廬購入。

清代精鈔本《西堂曲腋》四冊,鈴木虎雄購藏,於1956年3月歸京都大學文學部。

明廣慶堂刊《折桂記》二冊,吉川幸次郎購藏,後歸京大文學部。

明繼志齋刊《重校竊符記》二冊、明萬曆刊《玉茗堂重校音釋曇花記》二冊,此兩種系神田喜一郎購藏,今歸大谷大學。

明末朱墨套印本《西廂記》四冊,內藤湖南購藏,有識語見前文所引;後贈予學生神田喜一郎,今亦歸大谷大學。

明繼志齋刊《重校紫釵記》四冊、唐振吾刊《鐫新編出像南柯夢記》四冊,久保天隨購藏,後經神田喜一郎,亦歸大谷大學。

萬曆刊《詞林白雪》六冊,倉石武四郎購藏,今歸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

從上述情況看,學者個人所購藏者,多為單種,冊數不多,單價相對較低,也可知確為購作紀念而已。

而最集中的一批,達二十五種,1928年7月,經日本的文求堂書店,由東洋文庫收購,這一批書籍,當時鉛印有一份書目,青木正兒將所得這一書目,連同王國維遺像、遺書、報道王國維死訊的報紙,一併重裝於王國維在1912年手贈給他的《曲錄》內。此目錄題作「海寧王靜庵國維手抄手校詞曲書目」,一葉,鉛字排印,內録有王國維手鈔手校詞曲共二十五部,二百四十冊。此份書目恐即是羅振常印製的求售目録。據此,羅振常當是將王國維所贈書籍,分批出售的。

東洋文庫所藏,有二十種為詞籍,另含戲曲相關書籍五種:

《元曲選》一百冊,明萬曆刊本,王國維句斷、校錄,並附識語;

「明劇七種」六冊,有兩種為王國維影鈔,並有題識;

《錄鬼簿》二卷,王國維手校本,有跋;

《曲品》三卷附《新傳奇品》一卷一冊,王國維手抄並跋;

《雍熙樂府》二十冊,明嘉靖十九年序刊本,有王國維識語。

以上藏本,大多有羅振常識語或浮簽,如「明劇七種」之《新編呂洞賓花月神仙會》卷末記:「此種乃忠愨手自影寫,丁卯(1927)仲夏,上虞羅振常誌。」並有「羅振常讀書記」印。這類批跋,主要是說明屬於王國維的手澤,用來表明其價值。當是1927年夏日,這批書籍待沽之時所為。

也有原本有欠完備,而加以補鈔者。如王國維手校本《錄鬼簿》,羅振常跋:「丁卯(1927)孟夏,以大雲書庫藏舊抄尤貞起本校一過,知藝風雖以影鈔尤本寄示,觀堂未及校也。羅振常記(「振常手校」印)。」「尤本有序,為此本所無,別錄之。」觀東洋文文庫所藏此本,首頁序文筆跡不同,實系羅氏據王國維舊藏之尤貞起本影鈔本補錄。

王國維的舊雨、後學所購,多是單種曲籍,且無批校,其價格當不是很貴,個人財力能夠承受,故純屬購作紀念。而二十五種詞曲書籍,主要為鈔本,多有批校及跋文,或施有標點,數量龐大,其價錢當是不菲,故須是東洋文庫才有這樣的財力來作購買。

東洋文庫收購的這批書籍,在1977年榎一雄撰《王國維手鈔手校詞曲書二十五種》文,首次作披露,1990年被譯介到中國(見《王國維學術研究論集》第三輯),為中國學者所知。但有學者懷疑這當中某些書籍並非王國維所藏,亦非王國維手抄,而是羅振常的偽題,因為「真假混雜以賣大價錢歷來是古董商、書商的慣技」。其依據是曾問詢羅振玉的女婿周子美(延年),周氏說,王國維卒後,兒子不攻文史,繼配夫人不甚識字,王家有些書交羅振常蟫隱廬出售,而羅振常曾將不是王國維的藏書也蓋上王國維的印記(見周一平《〈王國維手鈔手校詞曲書二十五種〉讀後》)。當是時人不知王國維舊藏「數十種」善本已贈送給羅家,僅見羅氏售書,加以對羅振玉的人品有所懷疑,遂以為羅氏所售之稱出於王氏舊藏者,屬於偽托。此類揣測,實不足為憑。

筆者還可以舉出相反的例證。如前所舉鈴木虎雄舊藏本《西堂曲腋六種》,筆者在京都大學檢閱原書時,並未發現鈐有王國維藏章,故最初並不把這種精鈔本作為王國維舊藏。後見青木正兒《中國近世戲曲史》附錄列有《西堂曲腋六種》一種,其「備考」內註:「王國維氏舊藏有鈔本,今歸吾師鈴木虎雄先生所有。」因知出自靜安舊藏。若今人的懷疑屬實,則此種《西堂曲腋》也應當鈐有「王國維」印;今此種並沒有王國維的印記,但仍然作為王國維舊藏出售,說明羅振常並沒有作偽。同時,現今所知,羅振常出售王氏舊藏詞曲,集中在1927年夏至1928年夏之間,此外並無售書記載,既然這段時間所售者也沒有借「王國維」印以求溢價,此後就更不可能。而且王國維的私章也不可能歸羅氏。因此,羅振常出售已歸羅家的王氏舊藏,原是一樁善舉,後人反以此責難羅氏,實有違於事實,故為之辯解如上。

王國維舊藏的這些書籍,也有一小部分為國內藏書家購藏。筆者在上海圖書館發現周越然言言齋舊藏書中,有四種戲曲,有「王國維」印章:

新刻出像音注姜詩躍鯉記四卷,金陵富春堂刻本,四冊

新刻出像音注唐朝張巡許遠雙忠記二卷,金陵富春堂刻本,二冊

新刻出像音注增補劉智遠白兔記二卷,金陵富春堂刻本,二冊

財星照二卷,稿本,寫樣待刻,二冊

這四種,當是周氏在1927年從羅振常處購入者。

但歸於羅家的王國維舊藏書籍,亦並未全部出售。據近人所記及筆者所見,應還有以下數種:

清曹楝亭刻本《錄鬼簿》

內有王國維校語及識語,一云:「宣統二年八月,復影鈔得江陰繆氏藏國初尤貞起手鈔本,知此本即從尤鈔出,而易其行款,殊非佳刻。若尤鈔與明季鈔本,則各有佳處,不能相掩也。冬十一月,病眼無聊,記此。」後來羅振玉輯《海寧王忠愨公遺書》第四集,即據此本排印,題作《錄鬼簿校注》。此書今藏於遼寧省圖書館,有「羅邨舊農」、「繼祖之印」、「東北圖書館所藏善本」等印,可知此書當年羅氏未曾出售,而是由羅振玉之孫羅繼祖傳藏,直到1950年代,時居東北的羅繼祖迫於生計,才售予東北圖書館,今歸遼寧圖書館古籍部。或有論者質疑羅氏整理的《錄鬼簿校注》底本選擇不善,我請學生張禹將此本與東洋文庫藏本作了比較。因知王國維在1908-1910年間,得到多個版本的《錄鬼簿》,1910年2月,以親筆過錄的明鈔本為底本,校以楝亭刻本;隨後又以楝亭刻本為底本,校以明鈔本,「校勘既竟,並以《太和正音譜》、《元曲選》覆校一過,居然善本矣。」但王國維本人並沒有作《錄鬼簿校注》的打算,以上工作只是其戲曲研究的需要,所以分別以兩個不同系統的版本為底本,以作出比較,並將比勘的內容,批校於書上而已。比較而言,楝亭本刊印時經過精校,所需校改的字少,羅振玉取以為排印本的底本,是妥當的做法。

影鈔尤貞起鈔本《錄鬼簿》

內有羅振常識語:「此本王觀堂以五十金得之董綬經。觀堂有《錄鬼簿》校本,刊之《觀堂遺書》中,所據以校訂者有數本,此為其一。羅振常記。」並有「羅振常讀書記」印。有浮簽,書「錄鬼簿一本」,下有羅振常題識:「此簽觀堂所書。」書內有「王國維」印。羅振常撰此識語,最初目的當是為了出售。此書曾入《蟫隱廬舊本書目》,今歸國家圖書館。

《盛明雜劇》

狩野直喜在1910年秋在北京拜見王國維,對王國維擁有《盛明雜劇》等曲籍甚是羨慕。王國維自謂「己酉冬日,得此書之於廠肆」(《盛明雜劇初集》跋)。己酉為1909年。今不詳歸於何處。1918年董康誦芬室據王國維舊藏本覆刻,董康自記:「《盛明雜劇》為明沈林宗輯,曩曾假王靜庵藏本影刻於宣南。」不過從時間上看,董康應是從羅振常手中借得此本,可能羅氏乾脆將此書轉讓給了誦芬室。

筆者撰成此文後,得閱新出版的《王國維全集》(浙江教育出版、廣東教育出版聯合出版,2010),其第二十卷收錄國家圖書館藏稿本《靜庵藏書目》,末所列為戲曲。本文已舉、並見於此目者有:錄鬼簿手鈔本一冊,曲品手抄本一冊,元曲選一百種一百冊,雍熙樂府嘉靖楚藩刻本廿冊,西廂記(當即內藤氏藏本),玉茗堂刻曇花記二本,西堂曲腋鈔本四本。今未知下落者有:傳奇匯考精鈔本十冊,六十種曲一百廿冊,北宮詞紀四冊,南宮詞紀四冊,南北九宮大成殿本五十冊,南詞定律殿本八冊,北詞廣正譜八冊,嘯余譜十冊,納書楹曲譜廿二冊,長生殿,牡丹亭,帝女花,董西廂,琵琶記,明刻牡丹亭。此種《靜庵藏書目》未注編纂時間,但既然有七種後歸羅氏的戲曲相關書籍已經見於此書,可知其編纂的下限在1911年10月赴京都之前。又王國維藏有《盛明雜劇》,而未見於此目,《盛明雜劇》購買於1909年冬,故此書目在1909年冬之前就已經編定。又《雍熙樂府》跋稱「光緒戊申冬日,得於京師」,鈔本《錄鬼簿》手錄後作跋所署時間為「光緒戊申冬十月」,而《曲品》跋稱「宣統改元春王正月,國維識」,而此三書已經收錄於此書目,故可推定此書目編定於1909年夏秋之際。

順帶說一下,新編《王國維全集》第二冊收錄有《羅振玉藏書目錄》,所據為日本鈔本,原未題撰者,編校者因其大半承襲《大雲精舍藏書目錄》,且1913年王國維提及替羅氏整理書庫目錄,以為此書目亦出於王國維之手,故予收錄。今觀此目中已經收錄了王國維原藏的詞曲書籍,可知其編定必在1916年之後,且非成於王國維之手,故不當作為王氏著作收錄。

筆者嘗在異國摩挲王國維的手跡,見其以謹嚴的楷書抄寫的劇本、曲目,二色三色的批校,以及因續有所得而增至再三的題識,遙想百年前靜安先生獨自致力於戲曲研究的情狀,體會「凡諸材料,皆余所蒐集」所包蘊的言外之意,仰望「欲學術之發達,必視學術為目的,而不可視為手段而後可」的高遠境界,感慨系之。因作此小文,略述王國維舊藏詞曲「諸善本」的歸屬,以表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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