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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不需要持證上崗

事情經過

事件:

2018年6月4日  18:50  星期一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雪宮中學初三四班

馬某被殺害

犯罪嫌疑人疑為同班同學秦某

死者身中十餘刀

事件在微博上迅速發酵,引起網友關注,

相傳殺人動機是因為馬和秦二人平時一直是班上一二名。

秦因考試成績不如馬,心生歹念,

據死者父母轉述第一目擊者口供,

秦提前藏匿在臨園生活區四號樓1單元樓棟內入口處,門背後樓梯下的陰暗死角,

待馬回家在樓下打開樓棟大門時,秦一刀刺中馬左胸口心臟附近位置,

馬被刺中後連連後退,秦追出來繼續用刀砍在馬的頸部,正好切入大動脈,

馬倒地不起後,秦繼續用刀砍、刺馬十餘刀後逃走。

案件發生後,臨淄區警方迅速將嫌疑人馬某刑事拘留

6月9日將其依法逮捕

案發後網上流傳一則「殺人犯父母找關係在醫院為秦某鑒定為精神病」的消息

現已澄清

但本文不僅為針對本案件。

圖中部分內容已澄清

01

相關法

網傳鑒定圖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部分)

……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

第十八條(部分)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不出現跳級之類的情況,秦的法定年齡應該是已滿14周歲(當然也可能差幾個月),在法律上是到達了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年齡的。也就是說如果他沒有精神病,十有八九是十年起步了。

在秦被依法逮捕後,按要求去醫院做精神病相關鑒定是合理合法且必須去做的。

按照刑法的規定,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有兩個層面,醫學層面和心理學層面。簡單說就是:一、你有精神病;二、案發時你正好在發病,控制不了自己。

新通報表明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該案犯罪嫌疑人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的申請。

02

父母是否需持證上崗

以下本人觀點不代表任何官方及其他民間團體或個人

一個初三的學生,心智都不成熟

連二元一次方程組都還沒學過的人

妒忌心強到可以因為考不過同學就拔刀相向

不禁讓人懷疑到底是父母的教育出了問題

還是他真的有精神病

和那些在公共場合跑來跑去大吵大鬧

在別人家亂翻東西亂碰電子產品的熊孩子

相比一下也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只是所謂的熊的程度不同罷了

一如「熊孩子的誕生多虧了熊爹媽」這個說法

秦的父母也沒有讓我失望

為人父母,保護子女是出於本能

不過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不是地圖炮,只是正好90後、00後這一輩人

碰上了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數量大幅增加

沒有了兄弟姐妹瓜分長輩的愛,很多人都被寵上了天

教育上稍不注意,三觀可能就歪曲得變形了

03

人死不能復生

熊孩子的保護傘往往是父母或者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一句「哎呀他還是個小孩子」

彷彿這一句話就是古裝劇里常出現的免死金牌一樣

他把大哥哥的限定紀念手辦掰斷了

爸媽對大哥哥說「不就是個玩具嗎,我賠兩個給你」

他把姐姐電腦里的銀行工作記錄刪除了

爸媽對姐姐說「小孩子不懂事,你再做一份吧」

他把朋友喜歡的遊戲機搶走了

爸媽對朋友說「哎呀不好意思,我買過一個賠給你」

一次次地放縱,父母都覺得不過是錢和面子的問題

錢財身外之物,還是自己的孩子開心重要,犯下的錯誤都可以彌補

弄的別人不開心了,給自己和孩子脫罪,脫不了就賠錢,再不行就耍賴

熊孩子會產生一種「我怎麼做都沒關係」的錯覺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

人死是不能復生的

GIF

我堂哥家的孩子今年兩歲或者三歲多我記不清了

給我的感覺就是那種天不怕地不怕的搗蛋鬼

據說打也沒有,誰的話也不聽

之前一家人在一起吃飯,他偷偷跑過去按大燈的開關,反覆開開關關

後來燈炸了,也沒有人真正去責備他什麼,象徵性批評了幾句繼續逗他玩

只有我再換了燈泡之後攔在了再度嘗試去觸碰開關的他

他在我面前先是硬闖,錘我打我,發現二十多年的年齡差距帶來的力量對比他打不過

然後他就想迂迴到我背後,發現他跑三步 我只要邁一步就能抓住他後也放棄了

後來他就跑回到他媽媽和奶奶身邊開始撒嬌,說叔叔欺負他

我就一直面無表情盯著他,也不說話,對視了一會兒他終於放棄了抵抗

去折騰別的東西了

04

育人才是教育孩子的第一步

網傳秦的父母在想辦法把他的精神鑒定弄成有病以逃避刑責

雖然已澄清,但我覺得無風不起浪

且不論到底是不是謠言,但至少他父母現在還沒有明確表示過歉意

個人猜測他們還是想逃避責任以及幫孩子一併逃避責任的態度

甚至,這樣的想法在當代很多父母身上都存在。

出了事的第一想法:做鑒定。

對孩子的教育,是古今中外的一個大問題

就像那句「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窮不能窮教育」一樣

然而所謂的教育不是教會他加減乘除、 abandon就夠了的

德智體美的第一個字就是德

育人才是教育孩子的第一步

05

當年的熊孩子長大成了熊父母

一如當醫生要醫師證一樣

准爸爸媽媽們是不是也要弄一個產前培訓和結業考試呢

很多人奉子成婚,二十齣頭就的年紀二胎都快生下來了

就算經濟條件養得起

這麼年輕的父母,自己都涉世未深,要怎麼去教孩子呢

教他們逃課上網打遊戲,談情說愛看小說嗎

沒個人生下來都是不一樣的性格

但不可能有誰生下來就註定是大善或者大惡

父母要做的首先是關心孩子(監控孩子的一舉一動不是關心,是控制欲爆棚)

和孩子溝通,知道孩子的現狀,知道他所開心所難過,所喜歡所厭惡的

正確的要鼓勵,有不和社會基本倫理道德甚至法律的要及時制止

而不是一步一步將孩子慣出了一副公子氣公主病

//題外話:

另外說句題外話:

關於網友評論的說一律死刑什麼的,或者說等到成年後執行死刑這種說法

可以看得出大家都有一腔熱血和爆棚的正義感

至少還能夠明辨是非善惡,還嫉惡如仇

還有不少人抱怨刑法關於未成年、精神病不負刑事責任的相關規定

然而身為一名出身法律系的學子,我覺得法律規定的本身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人。是被審判者、審判者和行刑官。

被審判者為了逃避責任不擇手段是本能,極盡威逼利誘之手法

審判者為了少數群體私利而漠視、歪曲司法正義,則不可饒恕

執行力跟不上的制度,沒有先進性可言

06

花花後記

花花後記:

我得到消息的時候,是因為一位朋友的弟弟恰巧在雪宮中學念書。

同學看不過網上的實時評論被一撤再撤,於是發了一條還原案情本身的微博。

一個下午得到了近600條的轉發及近百條的評論。

以下截取部分微博內容及評論:

事情發酵後,朋友沒有收到任何反饋,但是其父母接到了當地教育局打來的電話,要求朋友立即刪博。

同時朋友弟弟在校期間也被班主任談話。

我再去微博上搜索相關內容,話題裡面僅顯示七條微博。

之前的同學有跟我講過國家關於維穩方面的知識與不清楚的事不要跟風評論。

我覺得這是社會具有代表性的一些不良風氣。

即使這篇文章被和諧,我也要發出來。

花花與碎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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