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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高官稱:比特幣、以太幣並不屬於證券類,但首次代幣發行可歸入

【獵雲網(微信號:ilieyun)】6月15日報道(編譯:田小雪)

近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虛擬加密貨幣和首次代幣發行負責人表示,比特幣和以太幣並不屬於證券類,但首次代幣發行可以歸入證券類,並且將會接受SEC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管控。

William Hinman是SEC企業金融部門主管,他在於舊金山舉行的雅虎虛擬加密貨幣市場峰會講話中指出:「某一證券究竟是能否在市場上交易流通,最為主要的決定因素,就是其交易形式以及買入者的合理預期。」

Hinman表示,判斷虛擬加密貨幣和首次代幣發行是否屬於證券類,最為關鍵的問題,就是第三方機構能夠提供的收益回報。因為對於資產買入者來說,他們所尋求的,無非也就是投資回報。

也就是說,如果存在一個集中操作的第三方機構,買入者也有一定的投資回報期望,那麼就有可能歸入證券這個大類。但Hinman也舉了不少例子,說是其中有些虛擬加密資產,還是沒有辦法歸入證券類別的,而且也不屬於SEC的監管範圍之內。


其中,Hinman特別指出,比特幣是不屬於證券類別的,因為它並不是集中操作的,帶有去中心化的特徵。眾所周知,在比特幣交易這一塊,是沒有任何處於中心操作位置的第三方機構的。此外,以太幣也不同樣不屬於證券類別,因為以太坊網路也有著去中心化的特徵。

至於目前市場上其他那些虛擬加密貨幣,是否能夠歸入證券類別,Hinman並沒有給出具體介紹。但他表示,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相關行業的發展,或許未來會出現足夠分散的網路和系統,能夠專門對代幣進行監管。到時候,或許就不一定非要證券了。

至於首次代幣發行,Hinman也坦言,某些數字資產的結構和特徵,其實更像是消費品,而不是證券,尤其是當數字資產買入僅做私人用途而非投資的時候。也就是說,按他的意思,那些用於讀書俱樂部或者高爾夫俱樂部的代幣,並不能歸入證券類別。

最後,針對有人認為SEC證券法規監管過於嚴苛的問題,Hinman是這麼回應的:「我們可以看到,圍繞這項新技術,大家確實是出現了不少投資興趣,這是一個好現象。但可惜的是,同時也催生了不少詐騙事件,因此我們還是需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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