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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真正去愛的能力

根據2018年5月15日「雨安居」談話整理。

X:我覺得需要有時間出離出去,去實際地做。但又覺得家庭的責任未盡,沒完沒了的責任。但話又說回來,如果真要去修行的話,是為了眾生,不是更負責任嗎?

J:就是說只為了自己家的人,是比較自私的。是吧?

X:所以不知道應該怎樣去做,糾結得很。我們都是有父母的,有孩子的,他們都是需要被照顧的。跑出去了,他們肯定會想,你不要這個家啦?這又會對他們造成傷害。但如果從修行人的角度來看,譬如弘一法師,他們出家不是為眾生的嗎?

呂波:我們可能都認為要為別人而活,大部分人都覺得我現在出家了是一件很自私的事情,我們要為兒女、父母、家庭、社會、公司等等而活。

很少有人會為自己而活,或者說,每個人好像都是在付出。

但如果回過頭來看一下,我們每個人都處在一種相互付出的鉸鏈裡面。你在為你的丈夫活,為他負責任,他也可能為你付出,也感到痛苦。

有沒有可能我們先不管自私與不自私,先跳出來看一下,也許會有一個特別的發現,就是,有時候我們覺得在為家庭活,但其實是因為我們離不開這個家庭。一方面我們是在為這個家庭付出,另外一方面,沒有這個家庭我們會很恐懼、害怕,沒有著落。

其實在任何的關係里都是這樣的。有時候我們覺得這份工作需要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其實是我們需要這份工作;從一個方面來看,我們在為婚姻而付出,另外一方面是因為我們需要這個婚姻。

所以,我們再來看自私的話,一方面我們在負責任或付出,另外一方面是我們需要它,離不開它,害怕失去它。

大部分的情況都是這樣的。當我們很依賴一樣東西的時候,反而不能很清楚地去明白責任的邊界。

譬如婚姻,婚姻里有責任,有忠誠,有很多東西。當我們搞不清其實我們很依賴婚姻的時候,我們會去控制,通過婚姻的方式去控制對方或要求對方。

如果誠實一點,我們會發現,在關係裡面我們會做很多越界的事情。包括對配偶,對孩子,對父母。但其實他們都是獨立的生命,我們不能很清楚地去看到我們在依賴什麼東西的時候,我們就會以關係的借口,譬如為你好呀,婚姻就應該這樣啊,做父母就應該這樣啊之類的名義,做很多越界的事情。

所以,其實所謂這種自私,實際上是讓我們學會真正去「愛」的能力。

不是說我們沒有愛,而是我們的所謂愛和責任裡面,摻雜了太多的講不清楚的東西。所以,我們要學會看清楚,看清楚自己所謂的責任裡面,包含了那麼多的依賴,或者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

X:還有慾望啊,比如要求孩子能如我所想的那樣,但是卻不清楚他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呂波:所以關於自私,另一面代表我們害怕,我們害怕失去這樣的關係。但是,也有差別。

所以,有人講「無常」時,有一種很厲害的辦法。比如說,你馬上就要死了,這個是有可能的,死亡不是說非要等到我們80多歲時才會發生,而是隨時都可以發生的,譬如突發腦溢血,突發心臟病,房子突然塌了,出門車禍……

都有可能,隨時會死。我們也沒有別的辦法來對付這件事,所以就不如主動一點,與其被動放下,不如主動放下。

J:主動放,做不到啊。

X:所以還是要修行嘛。有時候覺得很奇妙,似乎知道什麼東西,但又不知道。真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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